三汤五味_三汤五割明朝

tamoadmin 成语典故 2024-06-22 0
  1. 明代海防与海禁是怎样的?
  2. 历史上明朝朱元璋有没有进行过湖南大屠杀!
  3. 民间传说刘伯温斩了龙脉给明朝续命,为什么有这种传说?
  4. 明朝时的名人
  5. 史上十大酷刑第一名尽人皆知
  6. 明朝嘉靖时期为什么会出现倭寇泛滥
  7. 明朝正规军为何打不赢区区倭寇?

|导语:

一刀惊破水中天,赢得生前身后名!明成祖朱棣,在华夏历史上是一个争议极大的皇帝!面对削藩身死的危局,他以野望之心,不甘坐以待毙,奋然起兵拼死一搏,开山破石,杀出个永乐盛世、搏出个黄袍加身!在史书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憎他者,道他残忍好杀、心狠腹黑、狡诈残暴;好之者,道他英明神武、胸怀天下、功在千秋!

三汤五味_三汤五割明朝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欲论明君之“明”,须明白何为“明君“,明在何处——评价一个帝王的标准,应该是立足于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以多元化的视角做现实的解读!在华夏的帝王当中,象他这样毁誉参半的不在少数!那么,朱棣到底算不算一代明君呢?

一、“明”君是对帝王脸谱化的刻板解读!世俗在评价一个帝王时,往往是简单化地用“明君”和“昏君”的二元对立模式,对人物“撕裂化”、模板化解读。

例如,一说到“明君”,首先必说尧、舜、禹,商汤、周文王、始皇帝,再到后来的汉文帝、汉武帝,唐宗宋祖、一代天骄、淮右布衣、康熙乾隆!等等!

一说到昏君,必然是夏桀、商纣、秦二世,汉元帝、汉成帝、唐肃宗,宋徽宗!等等!

今天,我们只讨论“明君”!在世人眼中,所谓的“明君”,必然是那些心胸开阔、宽仁温厚、爱惜臣下、勤奋过人、卓有功树的皇帝!

然而,我们不难发现,这种评价的标准更多的是基于“道德层面”的基准之上的,或者说,很多是受了演义、评书的影响,将民众的“好恶”作为评价帝王的标准。

要评价一个帝王是“明”是“昏”,必须要立足于史实、立足于当时客观的历史现状、立足于历史唯物的科学方式。

简单地说,就是这个皇帝干了什么,对经济民生有什么贡献,对华夏的发展有多少深远的影响!——不能仅仅因为“他残忍好杀”“他劳民伤财”“他穷兵黩武”“他好色好命”而给一个帝王戴上“昏君”的帽子。

所以,透过历史的重重迷雾,撇开个人情感的好恶,摈弃世俗的眼光去评价一个帝王,才能给他一个客观的评价!所以,对于朱棣,我们从他生平的功业去全面评价。

二、明君不一定是完美的道德典范,“人性化”“多样化”才是帝王这个特殊群体的真实面目

明君的分类是多种多样的。

1、有开天辟地之功的帝王——例如秦始皇,自商鞅变法始,励精图治、修整兵甲、屯田以实,得以奋六世之余烈,一举扫平六国,建立了华夏史上第一个大一统的王朝。华夏第一次以一个大一统的王朝而立于世间。

秦始皇固然好杀,然其开创的一统大治,建立的政治架构、统一货币、度量衡,车同轨、修长城,开凿运河,哪一样不是开天辟地的大功?难道仅仅因为焚书坑儒就不是一代明君了?

予民以惠天下大治的帝王——例如汉文帝、汉景帝二帝。此二帝,固然没有汉武帝开疆拓土、征伐四方、扬威域外的不世武功,但是他们开创的“文景之治”的升平盛世,却让百姓得以休养生息、仓禀充实,极大充实了国力。我们也可以说文景二帝懦弱内敛,不若武帝英明神武,然谁敢言此二帝非明君??

篡得李氏江山神器的武后——收安西四镇,打通唐与东罗马的通道,强调“建国之本,必在务农”,极***展的唐时的农业,抗击吐蕃设北庭都护府,巩固西北边防。

如无武后的“贞观遗风”,何来“***盛世”,此昭昭于世之功,可称明君否?虽然武后以外姓把持朝政,但他执政其实的功绩,着实让一些帝王汗颜

因“斧声烛影”为史家所诟病的赵光义——征回吴越、纳土于宋 !亲征太原,旋灭北汗,结束了五代十国的割据分裂,两征辽国,欲图收复燕云十六洲,虽未竞功,难道不是明君吗?赵光义虽然心狠手辣、寡薄无情,可那些有情的帝王是何等下场?

很多史家及世谷认知中,对成祖多有“损毁”,要害者无非两处:

一是朱棣得位不正!乃是造反篡位,从侄子建文帝手中抢得皇位,是乱臣贼子!然以当时削藩之酷烈,竟至湘王举家自焚,以燕王之勇武大略,建文帝能留他一命?逼不得已拼死一搏,何错之有?若说朱棣过于狠辣,敢问李世民对建成、元吉可曾留情?

二是朱棣杀伐过烈。最为人所诟病的就是他诛了方孝儒的十族!然以方孝儒所为,作为一个帝王,真的过分吗?无论是出于统治需要还是为了震慑人心,还有更好的办法吗?

所以,以此两点判断朱棣非明君,是辩事不明、眼界狭窄。

三、励精图治、功绩甚伟的明成祖,它的功绩足以让大多数帝王为之汗颜

朱棣起兵篡位,客观上带来了朝野的震荡和杀伐,也让史家对他多有指摘,然而他治理国家的功绩是无论如何也不能抹煞的!他历经数十年的呕心沥血,将满目疮痍的乱局变成了国力强盛、四海升平的“永乐盛世”,一代明君,名留青史!

1、迁都北京、开疆拓土!当时,华夏主要的威胁是来自北方的游牧民族,为了抗击外寇,天下以靖,朱棣毅然将都城由山温水软的金陵,迁到苦寒之地的北京,以“天子守国门”之势,震慑了游牧民族。期间,明成祖还征集举国工匠,建成了紫禁城,为我们留下了世界级的建筑瑰宝!

朱棣在位时,以帝王之身五次率兵北伐,南征安南,消灭残元!永乐一朝,受大明册封的国家共计三十余,朝贡大明者过五十之数,没有强盛的兵威,难道人家来朝贡是因为你羊排烤得好?再者,朱棣设贵州省、奴儿干都司,经略***,将明朝的实际控制疆域大大的拓展!

2、修撰大典、传承文明!永乐元年七月,明成祖命解缙、姚广孝等编撰《永乐大典》。共收录上至先秦、下达明初的典籍八千余种,凡经、史、子、集、释庄、道经、戏剧、平话、工技、农艺、医卜、文学等,无所不包。

更为难得的是,收录内容一字不易,按照原著原原本本录入,文献价值极高,是华夏古代最大的百科全书,更是中华民族珍贵的文化遗产。

3、宣威海外、包容四海。自1405年,明成祖先后八次派郑和率领庞大的船队,开启了大类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的航海考察!这支考察队共计二百四十余艘巨舰、二万七千余名船员。郑和下西洋,最远曾达非洲东岸,红海、麦加,并有可能到过澳大利亚。加深了中国与东南亚、东非的友好关系,

让华夏第一次了解到了大洋对岸的文明与繁荣,风俗与国貌,也让诸国了解到了在东方有这样一个繁华强盛的东方大国!明成祖的探险精神和高瞻远瞩,让其他的帝王黯然失色!

4、改革吏治、开风气先!如果要给皇帝评劳模,朱元璋一定能够入选!他废除了丞相制度,皇帝直管六部,这导致了皇帝每天穷于案牍,事无巨细皆要亲躬!

明成祖对这种方式进行了彻底的改革,形成了相互制约、功能完善的内阁制度。终明一朝,内阁之中人才辈出,为治理大明作出了卓越的贡献!这套制度后来也被西方所效仿并延续至今!

5、修浚运河、沟通南北!北京战略位置重要,农业生产却远远落后于南方,为了统治的稳定,永乐九年,工部尚书宋礼等修会通河。永乐十三年,平江伯陈瑄等开凿清江浦,使元末久废无用的运河畅通无阻。

运河的开通,不仅使南方漕运能够顺利到达北京,也让运河成为了沟通南北的大动脉,运河经济带繁华一时!“腰缠十万贯,骑鹤下扬州”不再是梦想!

结语:

朱棣,以藩王之身而登大宝,坚毅果敢、杀伐果断、坚忍不拔!五千年文明仅此一人!他治国有方、雄才大略,胸中有大格局——修撰大典、扬威海外、疏竣运河、开疆拓土、迁都北上,为后世留下了宝贵的物质和精神财富!而大明自成祖之后世的皇帝,皆受其遗泽!一代明君,受之无愧!

明代海防与海禁是怎样的?

ng> 简介

万历二年(1574)进士,曾任兵部职方司主事,吏部验封司员外郎等职。万历十四年上疏请立储忤旨,左迁吏部行人司司正,奉使归里。万历十六年还朝,升光禄寺丞,次年充任顺天乡试同考官,因科场舞弊案受人攻击,辞官回乡。由于 沈Z曾作过吏部、光禄寺官员,所以时人称之为"沈吏部"、"沈光禄"。后家居30年,潜心研究词曲,考订音律,与当时著名曲家王骥德、吕天成、顾大典等探究、切磋曲学,并在音律研究方面有所建树。

影响

沈Z是吴***的领袖,在当时戏曲界影响颇大。针对***创作中出现的卖弄学问、搬用典故、不谙格律等现象,沈Z提出"合律依腔"和"僻好本色"的主张,并编纂《南九宫十三调曲谱》以为规范。以 沈Z为首的吴***戏曲家,同崇尚才情的临川派汤显祖在戏曲创作诸问题上,曾经有过一段时间的辩难。

《南九宫十三调曲谱》(以下简称《南曲谱》)以蒋孝《南九宫谱》和《十三调谱》为基础,增新调,严明平仄,分别正衬,考订讹谬,有时还注明唱法,是一部集南曲传统曲调大成、格式律法详备、音韵平仄详明、作法与唱法相兼的曲学文献。 沈Z另有曲论多种,如《论词六则》、《唱曲当知》和《正吴编》等,今均已不存。所作***《博笑记》前附有著名论曲散套《二郎神》,其中以通俗的语言,简要地说明了"合律依腔"和"词人当行,歌客守腔"的重要性。据王骥德《曲律》说,沈Z甚至主张"守协律而不工"。 沈Z的声律论,对于纠正***创作中不合音律、脱离舞台的弊病有积极意义,因而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但沈Z的声律论也不可避免地显得过于琐碎,宥于细微末节,容易束缚作者的才情。

沈Z的"僻好本色"主张,有助于矫正骈丽靡缛之风。惟他对"本色"的理解局限于"摹勒家常语",失之片面;他推崇元剧语言的"当行本色",却又只停留在玩味只言片语上,未免取貌遗神。

所著***

沈Z著有***17种,总称"属玉堂***",现存7种:《红蕖记》、《双鱼记》、《桃符记》、《一种情》(即《坠钗记》)、《埋剑记》、《义侠记》和《博笑记》。

《红蕖记》是沈Z的初笔,写书生郑德麟、崔希周与盐商女儿韦楚云、曾丽玉因泊舟洞庭湖边而邂逅,分别以红蕖、红绢、红笺等互相题赠,后屡经辗转波折,各成夫妇。内容未脱才子佳人老套,艺术手法上也有关目过于巧合之病。此剧有严守格律和字雕句镂两个特点。前者是 沈Z"合律依腔"主张的体现,后者却与沈Z后来的语言本色的主张不合,故沈Z对它并不满意。当时人对《红蕖记》的评价即有分歧。王骥德看重它严守音律,说:"词隐***,要当以'红蕖'称首。"徐复祚却以为"时时为法所拘,遂不复条畅"。剧中好用诗句和四六句,且搬用药名、曲名、五行、五色、八音八曲,又好用联韵、叠句眩人耳目。说明 沈Z初期的创作也曾一度受到骈丽风气的影响。

从《双鱼记》和《一种情》可看出沈Z作品由骈丽向本色语言风格的变化。"水浒"戏《义侠记》是沈Z改变骈丽之风后的名作,它从武松辞别柴进写起,故事内容包括打虎、杀嫂、十字坡、快活林、飞云浦、鸳鸯楼、投梁山,一直到武松和宋江等同受招安为止。基本情节与***《水浒传》中武松故事相合。第四出"除凶"到第十八出"雪恨",描写武松从打虎到杀西门庆,是全剧的精彩部分。作者同情武松屡为□佞所害、被逼得走投无路的遭遇,并赞美他替兄报仇的行为,着力在这方面刻画武松的面貌。 沈Z在剧中强调啸聚的目的是"怀忠仗义",等待"招安"。提出臣民要恪守"忠孝"、"贞信"的信条,而人主则要能够"不弃人"。这是沈Z的"清平政治"理想在剧中的反映,也是《义侠记》的主旨所在。

沈Z作品中颇有对封建***道德的宣扬,也多有宿命论思想。《埋剑记》取材于唐代牛肃的《吴保安传》,写书生郭飞卿与吴永固朋友之间"轻利重义"的至交,目的又是为宣扬"达道□伦,终古常新"的封建伦常准则。《红蕖记》、《桃符记》、《一种情》和《双鱼记》又都贯注了死生有命、姻缘天定的宿命论思想。

《博笑记》在体制上比较特殊,它由十个故事组成,每个故事三、四折不等。虽然作者是从"可笑可怪"的角度取材,其中却有反映一定社会现实内容的短剧,如《乜县佐竟日昏眠》讽刺官吏终日嗜睡的昏庸,《起复管遘难身全》揭露了佛门的伪善。

总的来看,沈Z在曲学上的成绩胜过他的创作成就,他的曲学理论和创作实践也有距离。凌□初批评他的作品"审于律而短于才,亦知用故实用套词之非宜,欲作当家本色俊语,却又不能,直以浅言俚句,□拽牵凑……"(《谭曲杂札》),固有苛刻之处,却切中要害。

明代“曲坛盟主”——沈Z

在今天,稍知文学史的人都知道汤显祖的名字。但是,在明代中叶的戏曲界,汤显祖的名字也许还没有另一个名字——沈Z响亮。在现存的明中叶后的戏曲论著中,处处可见沈Z的名字,他的作品被冠以赞誉之辞,他的理论见解经常被引用,有的盛赞他于明***“中兴之功,良不可没”,有的则称他为“曲坛盟主”,他和他的作品总是排列在汤显祖之右。这一切表明,他在当时有着极大的影响。

^^从少年进士到弃官归里

嘉靖三十二年(1553),沈Z出生在距苏州城不远的吴江县城。吴江县城又叫松陵镇,这里紧靠美丽的太湖;运河从城外流过,小河交叉穿错,处处呈现着水乡的秀丽景色。沈Z之父沈侃在科场上蹭蹬多年,却与功名无缘,儿子自然是他的希望。也许正是为了给他争气,沈Z读书很是上进,21岁就参加了应天乡试,考中了第17名举人;22岁参加会试,为第三名,廷试二甲五名,顺利地成了少年进士。

沈Z先后在兵部、礼部、吏部任职,官职也由主事升为员外郎,但是,34岁时,他的仕途却碰到了一次挫折:万历皇帝宠爱郑贵妃,迟迟不立皇太子,也不给生下皇子的王恭妃封号。一些朝臣生怕皇帝做出有悖礼制的事来。纷纷进谏、要求册立太子并给王恭妃封号,沈Z也给皇帝上了一疏,因而触怒了皇帝,遭到降职二级的处分,并被令离开京城回家乡办公事。

1582年,明万历十年,沈Z被调到吏部验封司任员外郎。沈Z自1574年中进士,在京城已经当了8年官了,经历了好几个部门,担任过好几个职位。

他中进士后,先在兵部职方司见习一段时间。不久就被正式任命为职方司主事。兵部职方司主要掌管军政、舆图、征伐、镇戍等事务,需要对全国各地的军队情况十分了解。沈Z尽管少年得志,但并未张扬跋扈,而是十分勤勉地为大明王朝效力。为了尽快地熟悉事务,沈Z就把一些重要的边防要塞及各镇守将领的名字一一抄录下来,放在外衣的夹袋里,以备查考、记忆。有时,碰见下属正在翻阅资料查找某个将官的简历,忙得不亦乐乎时,他便走上前去,一问名字,略微思索,随即脱口如流。其熟悉程度,令属下惊叹不已。

由于他工作的勤奋,在1579年27岁的时候,调任礼部仪制司,提升为员外郎。仪制司负责颁朝仪、辨宗封、定冠服,是礼部最忙碌的一个司,事务十分烦琐。沈Z并不懈怠,反而事必躬亲,就连校勘纪录宗藩名封文件之类的小事,他都亲自动手,从不轻率地让一般的人员去办理。有一次,一位年长的小吏想拿起文件试着校对,结果咋着舌头,知难而退了。

1581年,29岁的沈Z又被调到吏部,任稽勋司员外郎。第二年,他调吏部考功司,任员外郎。无论到哪个部门,他都一如既往地忠于职守。验封司任员外郎是个负责考核官员事宜的官职。时时留心查访,处处发现推荐人才。

就在沈Z任职期间,朝廷发生了一件大事。万历皇帝的皇后未生皇子,而王恭妃于万历十年生下朱常洛,郑贵妃于万历十四年生下朱常洵。可是皇帝宠爱郑贵妃,迟迟不立皇太子,也不给生下大皇子的王恭妃封号。以辅臣申时行为首的一些朝臣生怕皇帝做出有悖礼制的事来,纷纷进谏,要求册立朱常洛为太子并进封王恭妃为贵妃。

沈Z作为朝廷命官,想着国家的前途,没有置身事外,1586年2月,他也给皇帝上了一疏,赞同申时行请求,他奏请皇帝“定大本,详大典,以固国脉”并“请王恭妃封号”。因而触怒了皇帝,遭到连降***的处分,由员外郎降为行人司司正,并让他回家乡吴江,实际上是体面地将他撵出了京城。这是沈Z在仕途中遇到的第一次挫折。

幸好,这次受挫的时间不长。过了一年,万历皇帝念沈Z还算是个忠臣,重新起用他,任命为顺天乡试同考官,是负责监考的官员。次年8月,他又升为光禄寺正卿,这是掌管祭祀、朝会宴飨酒醴膳羞之事,修储备而谨其出纳之政,位及三品。不仅是朝列大夫,而且是皇帝近臣。

这时,沈Z的大弟沈瓒却在这年高中进士,任南京刑部江西司主事。小弟沈璨考中浙江武解元,任命为台头营标下中军把总。

沈氏世家“Z”“瓒”“璨”三颗新星熠熠夺目、交相辉映、他们的父亲的愿望实现了。

^^从袖手风云到戏曲癖

经历了仕途上的种种风险,沈Z对政治已经冷漠,回到家乡以后,他决意袖手风云、蒙头日月,他写了《水调歌头·警悟》一词:“万事几时足,日月自西东。无穷宇宙,人如粒米太仓中。一葛一裘经岁,一钵一瓶终日,达者旧家风。更著一杯酒,梦觉大槐宫。……”他要作一个自由散淡、隐逸林泉的人了。

居于乡里,他开始对家乡的戏曲活动感兴趣。苏州素称歌舞之乡,吴江县也是如此,这里的戏曲演出活动十分频繁,有家庭演出,有民间演出,前者如顾大典家,“家有清商一部”,“或自造新声,被之管弦”(潘柽章《松陵文献》卷九);民间演出更多,或者是职业班社商业性演剧,或者是迎神赛会及节日期间的戏剧活动,苏州城内更是日日演剧,夜夜笙歌。在这个“歌舞之乡”的艺术熏陶下,沈Z迈上了戏曲创作和研究的道路。

沈Z开始仅与蓄有家乐的顾大典共同从事戏曲活动,后者也是一个退职官员,二人境遇相同,他们“每相唱和,邑人慕其风流,多蓄声妓盖自二公始也”(同上)。李鸿在为沈Z《南九宫十三调曲谱》作序中说:沈Z“性虽不食酒乎,然间从高阳之侣,出入酒社之间,闻有善讴,众所属和,未尝不倾耳注听也。”不仅于此,他还躬身登场,据他的学生和朋友吕天成在《曲品》中说:他“妙解音律,兄妹每共登场;雅好词章,时招僧妓饮酒”;他的朋友王骥德在《曲律》中说他“生平故有词癖,谈及声律,辄尾尾剖析,终日不置”。从这些记载可以看到沈Z对戏曲的迷恋。可见,沈Z在戏曲创作和研究上取得较大的成就并非偶然。

四十年来的古典文学和戏曲史研究中,“汤、沈之争”是一个热点。的确,汤显祖和沈Z在艺术观点上有着明显的分歧,但我们如何评价他们各自的艺术观点呢?恐怕还应该将他们放在具体的历史环境中进行辩证的分析。汤显祖是从文学对社会的功用角度出发,提出了“情”“理”之分以及“情必胜理”的主张,而沈Z则致力于戏曲艺术内部规律的探讨。事实上,两者的创作的侧重点也确实不同,汤显祖不仅创作戏曲,也创作诗文,还写了不少与友人们讨论社会、人生、思想的信札,而沈Z所取得的成就主要是戏曲方面。单以戏曲论,沈Z在数量上远过汤显祖,他创作了“属玉堂***”十六种,是有明一代创作数量最多的作家,他编著了《南九宫十三调曲谱》、《遵制正吴编》、《唱曲当知》、《论词六则》、《南词韵选》、《北词韵选》等多种曲学著作,还创作了大量的散曲作品。简单地说,沈Z对戏曲艺术的贡献在于大力提倡“场上之曲”并以自己的创作实践之。

元代前期,大批剧作家生活于市井之中,他们熟悉瓦舍勾栏中的戏曲演出舞台规律,因而他们创作的杂剧不仅有较高的文学性,而且符合舞台规律,是当行的“场上之曲”。但是明代前期,知识分子可以通过科举制度获取***厚禄,戏曲作家数量急剧下降,染指戏曲的一些官僚士大夫远离戏曲舞台实践,所创作的作品也就成了“案头之作”,它们文辞骈丽典雅,缺乏戏剧性,难以演诸场上。在这一特定历史条件下,沈Z率先出来倡导“场上之曲”,他认真研究并提出了有利于戏曲走出“案头”演诸场上的理论。

沈Z的戏曲理论包括格律论和本色论两方面的内容,实际上,这两方面内容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首先,格律论从戏曲艺术内部规律入手,要求戏曲能演诸场上。中国戏曲有其独特的规律,曲的写作就是其重要规律之一。戏曲不同于西洋歌剧,后者是戏剧作家创作出歌词再由音乐家谱曲,而戏曲则没有音乐家谱曲这一环节,它是靠一定曲牌将作家与演员联系起来,剧作家按一定曲牌的规则写作曲词,演员则按一定曲牌的规则演唱,曲牌是作家写作与演员演唱之间的桥梁。因此,剧作家必须熟悉曲牌,严格按照曲牌格律的具体规定写作,才能让演员唱起来顺口,达到预期的艺术效果。元杂剧音乐由诸宫调发展而来,在长期的艺术实践中形成了一整套宫调曲牌体系,因而作家和演员们能够很好地配合起来。但是明***由南戏发展而来,南戏的音乐来源是民间村坊小曲,尚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宫调曲牌体系;明代前期的***作者又都远离舞台实践,对曲牌写作的格律不了解,由此而导致了作品与舞台演唱的脱节;另外,昆山腔虽然受到欢迎,但如何为这种新腔归纳总结出曲牌格律,以便更多的剧作家创作,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沈Z精心研究曲牌格律,编著了《南九宫十三调曲谱》,对南戏***以及昆腔曲牌格律进行归纳、总结,为剧作家创作提供了范例;他又编撰了《唱曲当知》、《论词六则》、《遵制正吴编》等曲学著作对作家创作及演员演唱的具体问题进行了探讨、辨析。总之,要求“词人当行,歌客守腔”(沈Z〔二郎神〕套曲,见天启刻本《博笑记》)就是沈Z格律论的精髓所在。其次,本色论不仅要求戏曲演诸场上,而且还要令观众能解能懂。沈Z并没有片面强调戏曲唱的方面,而是强调戏曲语言,通俗易懂,他甚至批评自己的《红蕖记》过于骈丽;他推崇宋元南戏的语言,正因为它是从民间产生的,带有较浓的民间生活气息,通俗浅近,质朴古拙。因此,本色论从反面证明了格律论正是要求戏曲能够演诸场上,而本色论自身又具有反对“案头之作”语言骈丽典雅的积极意义,其指向仍是要求戏曲必须是“场上之曲”。

沈Z不仅提倡“场上之曲”,在创作实践中还努力实践这一主张。他的现存作品确实都符合曲牌格律、语言通俗,这使得他的作品具有可演性;此外他在创作中还试图从更多的方面使作品成为“场上之曲”,如,他开始追求情节的曲折奇巧,力图使作品带有更多的戏剧性;他开始注意缩短***的结构体制,《博笑记》就是这方面的典范,它一共才有二十八出,本身的结构在明***中就属超短的,而且沈Z还尝试着在这二十八出中表现十一个小故事,它们合在一起是一本***,但拆开来又可以单独演出,这一尝试实开晚明折子戏先河。

^^不仅仅是“吴***”的首领

1949年以后的不少论著都认为明中叶有两到三个戏曲创作流派,而“吴***”都在其中,沈Z正是“吴***”的代表或首领人物。我们可以结合明中叶戏曲发展的具体实际,来看沈Z在其中的贡献和地位。

作为“场上之曲”的倡导者和实践者,沈Z实际上所触及的问题正是明***发展中急切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明***如果不从“案头”走向“场上”,就必然死亡。因而这也是大部分***作家所瞩目和担忧的问题。沈Z大加提倡“场上之曲”,不仅从理论上进行研讨,而且在创作中积极实践,就赢得了一大批响应者,在他们共同努力之下,明***创作的“案头之曲”的倾向被扭转过来,从而形成了明中叶后***创作、演出大繁荣的新局面。所以王骥德十分称赞沈Z,说他对明***的“中兴之功,良不可没”,(《曲律》)。正因为此,推崇追随他的是明中叶曲坛上绝大多数作家,而并非今天划归“吴***”的寥寥几人。王骥德、吕天成、卜世臣、冯梦龙等不说,其它如毛以燧、沈宠绥,同样推崇沈Z;凌蒙初虽对沈Z的创作有微言,却未否定他的理论贡献;从未被划为“吴***”成员的徐复祚也赞颂沈Z的格律论,认为是“皎然指南车也,我辈循之以为式,庶几可不失队耳!”(《曲论》)同时他又继承了沈Z的本色论,主张“***之体,要在使田红女闻之而?然喜,悚然惧,若徒逞其博洽,使闻者不解为何语,何异对驴而弹琴乎?”(同上)即使与沈Z艺术观点对立的汤显祖也在现实面前与沈Z有部分的一致,他是因为沈Z改编他的《牡丹亭》为《同梦记》而对沈Z不满,但并未彻底否定沈Z的理论,在创作实践中,他也感到对曲牌格律的不熟悉是一种缺陷。值得指出的是:沈Z虽然对明中叶曲坛的大多数戏曲家有影响,但是他自身的理论也不完备,而且还存在着一些缺点,而这些不足和缺点又是由他的追随者们予以批评并补充完善起来的,他们和沈Z一同完成了明***由“案头”到“场上”的理论准备和倡导,从而促进了明***繁盛局面的到来。沈Z不仅仅是“吴***”首领,而且不愧为明代曲坛的一代“盟主”。

历史上明朝朱元璋有没有进行过湖南大***!

“片板不许入海”的海禁政策非但没有阻止倭寇的侵扰,反而断绝了沿海居民的生路。我们不该简单沉醉于抗倭战争的胜利之中,因为许多“倭寇”不过是被迫“下海”的大明王朝的子民。

海雾晓开合,海风春复寒。

衰颜欢薄酒,老眼傲惊湍。

丛市人家近,平沙客路宽。

明朝晴更好,飞翠泼征鞍。

观此五言律诗,辞旨清丽,构意精巧,意气昂扬,反映出作者不凡的才情与文学造诣。叹赏之余,谁也难以想象,此诗的作者竟是一个明朝历史上令人谈之色变的“倭寇”。生活在杭州湾畔的海宁人***九德曾亲身经历过一场所谓“倭寇”劫掠,这一群“倭寇”不过四十余人,其中一位临走之时,诗兴***,在影壁上题下了这篇诗文。***九德在所著《倭变事略》中照录此诗后,感慨系之:“观此四十余贼,亦有能题咏者,则倡乱者岂真倭党哉?”很显然,即使是日本国内的汉学方家恐怕也难以挥洒出如此高妙的诗文,况且这种日本高级文化人并不多见,因此,这篇诗文的作者定为中国饱读诗书又怀才不遇的文士。***九德的怀疑确为我们了解明代“倭寇”问题提供了极有价值的线索。有明一代,甚嚣尘上的“倭患”问题让朝野上下伤透了脑筋,而所谓“倭寇”是否为纯粹的日本国人,颇难一概而论。

古代中国与日本的交往可谓源远流长,随着地理知识的丰富与航海技术的提高,彼此间的往来开始变得愈来愈便捷。秦汉时期,日本诸国前往中国一般循朝鲜半岛北上,路途相当遥远,“渡三海,历七国,凡一万二千里”。但从六朝以后,日本人到中国多从南道浮海而来。如北宋雍熙年间,一位日本僧人由海路到中国后,曾上表陈述其旅途:“望落日而西行,十万里之波涛难尽。顾信风而东别,数千重之山岳易过。”信风的帮助可以使漫长的航路变得轻而易举。同时,从中国到日本,也相当便捷,他当时是从浙江台州离开的,“季夏解台州之缆,孟秋达本国之郊”。而日本群岛呈南北纵向分布,南部诸岛屿与中国闽、浙沿海地区的交通显然更是快捷。

日本至中国南路航线的开通,在中日交流史上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首先,它为两国民间交往与海上贸易的发展提供了现实的可能性,当然,这种民间的交往受到相当严重的制约。应当指出的是,海上航路的便利也给中央王朝的海防建设带来了新的考验。长期以来日本群岛处于分裂割据状态,南部诸岛的武士与商人开始进入中国沿海,进行走私及烧杀抢掠等海盗活动。日本在中国古代文献记载中称为“倭国”,因而中国朝野便将入侵骚扰沿海的日本海盗称为“倭寇”。中国海岸线漫长,沿海抗拒官府的绿林人士也大多以海上诸岛为根据地,内外势力极易联手,共同向中央王朝的边区发动剽掠。这种严重的态势在明朝初年就已显露无遗。

元朝末年,江苏泰州人张士诚、浙江台州人方国珍分别在当地起兵反元。张士诚占领高邮等地后,控制了作为元朝南北交通枢纽的大运河。同时,方国珍起义军夺取了元朝运粮船只,以浙江沿海为根据地,阻断了元朝漕粮北运的海路。这两支义军中有不少是熟悉水路、精于海战的渔家子弟。元朝***为恢复东南漕运与海运之路,用***厚禄诱降张士诚与方国珍,但他们往往屡降屡叛,依旧各自占据着自己原有的地盘。如张士诚全盛之时的辖地就“南抵绍兴,北越徐州,达于济宁之金沟,西距汝、颖、濠、泗,东薄海,二千余里”。东南沿海重镇如宁波、绍兴、杭州、苏州等地,均在张士诚的势力范围内。方国珍的地盘,则主要限于浙江庆元、台州、温州三路。后来,在朱元璋军队的进攻下,张、方两个割据***先后败亡,但其残部大多逃亡海上,成为出没无常的海盗。更为严重的是,这些“负固海岛”、行劫江湖的中国海盗与日本倭寇勾结起来,并为之向导,联合向明朝沿海地区频频进犯,造成了十分严重的“海患”。他们所到之处,焚烧民舍,掳掠财物,北起辽东半岛、山东,南到福建、浙江、广东,“滨海之区,无岁不被其害”。

明朝初年“倭患”的出现还有一些客观背景。14世纪初,日本进入了南北朝对峙时期,大大小小的诸侯各据一方,为争夺土地与人口互相攻伐,战乱迭起。在争战中失利的封建主及其武士们组织起来,到中国沿海进行武装走私,一有时机便大肆杀掠。元末明初中国改朝换代的混乱更给了他们可乘之机,因此,在从辽东半岛到广东、海南数千里的海岸线上,“岛寇倭夷,在在出没”。可见,当时“海患”的性质较为单纯,主要有两股势力涉及其中,一是败亡海上与官府对抗的绿林人士,即“岛寇”;一是日本方面的武装走私者。

为解决这种海盗性质的“倭患”问题,朱元璋***取了多方面的措施。他在以重兵武力镇压的同时,派遣使者照会日本国王敦促其制止这种侵扰行径。但日本执政者答辞简漫,毫无诚意,这使朱元璋十分不满。不过,鉴于元朝进攻日本严重受挫的历史教训,明太祖***取了克制与忍让的态度,力求从本朝内部解决问题。为断绝中外海盗的耳目与内应,他下令禁止滨海居民私自出海,并***取釜底抽薪的方式,大量招纳原张士诚、方国珍部下军士及濒海的船户、岛人、渔丁为兵,自淮、浙至闽、广,共计十余万人。这可以说是明朝实行海禁政策之始。这种政策虽然断绝了无数渔民的生活来源,但由于大量渔民被籍入伍,事实上由国家供养起来,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由海禁造成的严重矛盾。

洪武十三年(1380年),左丞相胡惟庸谋反事发,据供称,日本幕府与之有勾结。日本贡使伏兵于贡船,并将火药兵器藏于入贡的巨烛之中,等进宫朝见时,内外一齐动手。事情败露后,朱元璋无比气愤,立马断绝了与日本官方的关系,开始着手在沿海建设大规模的防务工事。洪武十七年(1384年),汤和等筑山东、江南、江北,浙东、浙西海上59城,以备倭为名,设置行都司。二十年(1387年),周德兴往福建福、兴、漳、泉四郡,筑海上16城,籍民为兵,以防倭寇。这种海防建设称得上是朱元璋的创举,对于保障中央王朝海疆的安全是必不可少的。明朝***还增置沿海卫所,添造多橹快船。据不完全统计,当时从辽东至广东沿海共有五十多卫,拥有士兵二十余万,而且防御设施相当完备。如每卫有5个千户所,备有战船50艘,每船旗军50名。也正是由于拥有了强大的海防力量,才使洪武一朝的“海患”得到有效遏制,未酿成大患。

永乐初年,明成祖朱棣命太监郑和等率舟师下西洋。郑和下西洋是中国航海史上划时代的大事,为促进东西方经济文化的交流做出了重要贡献。为了显示“天朝大国”的“物产丰饶”与“噱慨大度”,郑和携带大量中国珍奇特产,遍行赏赐。海上诸国对中国的珍宝财物极为艳羡,因而千方百计向明朝官府靠拢。日本国首先遣使致意,表示愿意“归附”,并提出“入贡”的要求。当然,这种“归附”与“入贡”只不过是一种外交关系,并不意味着中国与日本两国间有某种归属关系。在中国封建时代,外国人到中国的所谓“入贡”,其实是一种不平等的经济交换关系,即“贡”少“赏”多。以“天朝大国”自居的中国君主往往随心所欲,大行“赏赐”。这自然会吸引更多的外邦人士前来。出于前车之鉴,明成祖朱棣自然对日本充满戒心,规定日本10年“入贡”一次,并限制每次人员200名,“贡船”二艘。醉心于中国财物的日本国人自然不满于“十年一贡”的强行限制,他们结伙而来,进入明朝境内,遇到官兵诘问,就以“入贡使者”应对。每当碰到这种“贡不如期”的情况,各级官员往往“俯顺夷情”,以“下不为例”不了了之。但这些“入贡使者”每每趁明朝守军不备之时,大肆杀掠居民,满载而归。

在这些伪装的“入贡使者”之外,为数众多的日本海盗直接使用武力对明朝沿海地区进行杀掠,为此,明朝***进行了积极的抵御,给肆虐的倭寇以沉重的打击。当时最辉煌的战役即刘江指挥的辽东望海埚之战,生擒数百,斩首千余,使来犯的倭寇无一逃脱。这一胜利力挫侵略者的嚣张气焰,此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倭寇不敢再组织较大规模的武装入侵。可以说,到永乐年间,随着中日关系的密切,“倭患”问题也变得日趋复杂。

正统、弘治年间,沿海倭寇入侵屡禁不止。为此,明英宗特下诏沿海地区全力备倭,遣重兵防守要地,增筑城堡,严把关口,派兵分番驻屯海边咽喉之地。严阵以待的明朝海防大大减少了倭寇偷袭的机会,使附近居民得到较大的安全感。可以说,从明初到弘治时期,沿海“倭患”问题的性质较为单纯,中日两国的关系在表面上还维持着“朝贡”往来,即使在朱元璋与日本绝交之时,沿海3个市舶司并没有废止,也就是说中日仍然保持着相当密切的贸易关系。及至世宗嘉靖年间,中日贸易关系及“倭患”问题发生了重要的转变。

15世纪末,日本诸岛又陷入诸侯割据的混乱之中,各大封建主都力争向中国的所谓“入贡”权,这就不可避免地产生了激烈的冲突。嘉靖二年(1523年)五月,日本左京兆大夫内艺兴遣僧宗设,右京兆大夫高贡遣瑞佐及宋素卿先后至宁波。按规定,入贡须按先后顺序,由市舶司验货及招待。宗设早到一步,照例应先予接待。可是宋素卿是一位迁居日本的宁波人,熟悉明朝官场交接之道,他通过贿赂主管太监,让后者先行查验货物,而且款待规格远在宗设之上。宗设大为不满,凭借其人多势众,咆哮公堂,追杀瑞佐及其随从,并向明朝守军发起攻击。他们大肆掳掠宁波及周围地区,如入无人之境。备倭都指挥刘锦等人惨遭。这一***一时震动了朝野上下。

一小股入贡使竟然造成如此巨大的危害,这显然与明代中期海防力量废弛有着直接的联系。据记载,时至嘉靖年间,由朱元璋及朱棣等苦心经营的海防工事废坏已相当严重,战船、哨船“十不存一”,备倭卫所的士兵数量锐减,仅为原来的4/10,这使得明朝军队在气焰嚣张的倭寇面前束手无策。当时,内阁首辅夏言等人闭口不谈海防问题,而将这件倭人侵扰***简单归咎于市舶司的存在,认为“倭患起于市舶”,建议罢置市舶司。明世宗以为言之有理,遂于当年罢省沿海市舶司。这一举措可以说是明朝海禁政策最极端的表现。事实证明,这种极端的海禁政策是导致明朝中叶沿海“倭患”日益严重的最主要原因。

从根本上讲,“倭患”问题反映了日本对中国物产的贸易需求。明代社会商品经济迅速发展,日本方面对中国许多商品需求量很大。胡宗宪《筹海图编》中专有《倭好》一节,记载了日本人喜欢的中国物产。如衣料类:丝、丝棉、布、锦绣、红线;日用器物类:针、铁锅、瓷器、漆器、女人脂粉;书籍类:佛经、医书及四书五经。除此之外,日本方面还特别需要中国药材。同时,中国士民对日本商品也有浓厚的兴趣。如日本所产倭刀以其锋利精巧备受称道,成为官绅士民争相求购的珍品。另外,倭扇、描金饰物等,也颇受明朝百姓的欢迎。

起初,朱元璋虽与日本官府绝交,但仍保持着官方贸易,市舶司就是明朝***专管海外贸易的正式机构。市舶司原设于江苏太仓黄家渡,后以地近南京,改设于福建泉州、浙江宁波、广东广州三地。市舶司在禁止海上走私、抑止奸商牟取暴利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而且使明官府调节有无,增加收入,节省海防建设的开支,达到了“利权在上”的目的,控制了对外贸易的主动权。

日本使者到中国“进贡”之时,除正常的官方贸易外,还可以进行私人交易。明朝***规定:日本官方贡物由朝廷收管,而使者自行携带的物品则可以自由处理,官方可以出价收购,日本人对官方收购不满意者,可自行上市交易,因而从一定程度上来讲,日本入贡使者实际上是一个特殊形式的贸易团体,也正因为有利可图,才会发生争相“入贡”的骚乱。

明朝官府本应正视与鼓励这种双方均获益的贸易关系,与此同时,还应该积极加强海防,以保证万里海疆的安全。然而,首辅夏言等人敷衍塞责,将“倭患”起因完全归咎于负责对外贸易的市舶司,轻率地予以关闭。这种简单而愚蠢的做法不但不能遏制中日之间的贸易联系,反而使问题复杂化。从此,公开的交易转为暗中的走私,断绝了官方的大批收入,使奸商从中牟取暴利。并由这种私下交易引起的争端,酿成更为严重的“倭患”。

在与日本人长期交往的过程中,沿海地区的富商大贾也认识到对外贸易的丰厚利润,“输中华之产,驰异域之邦,易方物,利可十倍”。不少沿海豪民建造巨型船舶,进行大规模的走私贸易,“法不能止”。同时,明代中叶,政治***,贿赂公行,土地兼并严重,不少生活困苦的贫民迫于生计,纷纷入海求生,一些宦途失意的士绅及穷困潦倒的秀才也混迹其中。时间一长,几种势力联合起来就形成了较为庞大的武装走私集团。这种走私集团必须以沿海的富商大姓为依托,帮助他们囤积及销售货物。市舶司存在之时,民间的私市相当盛行,走私货物得以较顺利地运销,彼此均有利可图。与“入贡”的日本人各行其道,这种武装走私集团并没有对沿海地区的安全构成多大的威胁。市舶司被严令全部罢撤后,中日贸易渠道严重受阻,这成为明中叶“倭患”的导火线。首先是携来货物的日本国人,他们只好将所带货物赊卖给当地的商人。但明朝本有禁止私人与番人交易的律令,市舶司撤消后,这种禁令更加严格。商人在无法迅速销售的情况下,只得拖欠货款不偿,“多者万金,少不下数千”,在日人催逼之时,只好避债而逃。日人在无可奈何之余,只得求助于当地的官绅之家,而官绅之家拖欠货款更甚于商家,日人为索钱款,久困于海岛之上,饥馑难耐,便登陆进行劫掠。

与日人境遇相仿,中国原来的民间走私集团也陷入了困境。《明实录》有一段记载,典型地说明了这一问题。据载,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当时沿海走私集团最著名的头目为王直与徐海等,他们货物交易的中转站为余姚谢氏。明朝罢除市舶司后,谢氏借口“倭货”难于出手,随意贬抑货值,并拖欠了不少钱款。日积月累,王直、徐海等人逼索不已,谢氏又无力偿还,万般无奈之余,便恫吓道:“如再相逼,我将向官府告发。”王直等人自然不甘心财货两空,便伺机报复。他们纠合同伙,包括与其熟识的日人,趁深夜冲人谢宅,纵火焚烧,杀死男女数人,将其家私劫掠一空而去。地方官员闻讯后,为推诿罪责,向上司宣称倭贼入寇。王直、徐海等人也利用明朝官员及士民对倭寇的畏惧心理,所至之处,动辄以“倭寇”为旗号,其实内部真正的日本人寥寥无几。显然,这些“中国倭寇”的出现,使明代的“倭患”问题变得更加尖锐复杂,这同样也是明朝全面海禁带来的恶果。

上述几股势力联合起来,形成了声势惊人的“倭寇”集团。一时间,浙江、福建沿海地区遭受到前所未有的破坏,尤其是富商、权官与之里应外合,使原来从事走私贸易之人变成明火执仗的强盗。横遭攻掠的城邑不计其数,被掠公私财物更是难以估量。浙东、福建沿海严重的“倭患”惊动了明朝最高执政者,朱纨受命任浙江巡抚,兼摄福、兴、漳、泉诸州府军事。朱纨虽然是一位任劳任怨、恪尽职守的正直官员,但他对当时“倭患”起因的认识却很不全面。他片面地认为,沿海巨商权官的帮助与接应,是“倭寇”四处横行的症结所在,因而下令禁海,不仅严禁渔民下海,就是海边带有双桅之船也全部焚毁,违者处斩。他宣称:“去外盗易,去中国盗难。去中国群盗易,去中国衣冠盗难。”为此,朱纨***取了果断的措施,将抓获的通番奸细数十人斩首示众,同时上报了有通倭嫌疑的数位权官的姓名,请示上司予以惩戒。

朱纨的举措在沿海地区引起了极大的震动,也为自己招来了灾祸。当时,在有名的通商口岸如浙江宁波、定海,福建漳州等,为谋取厚利。权官之家大都参与走私贸易,因而均可称为“通番”的巢穴。他们对朱纨的揭露与严厉措施恨之入骨,自然不会束手待毙。这些人通过种种关系。令朝中人士弹劾朱纨等人擅权专杀。世宗偏听偏信,很快罢免了朱纨的官职,并派人进行审查。没想到,审查的结果竟与朝官的弹劾如出一辙,朱纨愤而***。“倭患”的出现使明朝官府内部相互倾轧的丑恶暴露无遗。

朱纨死后,浙江巡按御史董威等人请求放宽海禁,得到朝廷的批准,但这种措施并没有达到有效遏制“倭患”的目的,因为走私集团通过武力较量,看到了嘉靖朝野畏惧“倭寇”的心理,尝到了四处杀掠的甜头,进而演变成了专门从事掳掠的职业海盗。明朝海防工事年久失修,兵士缺乏训练,毫无斗志,遇敌则溃,这种情形更使“倭寇”得意忘形,无所顾忌。明朝虽派出重臣前往戡乱,但只是处于被动守御的状态,无力主动出击,而“倭寇”之船却联翩海上,四处流动作战,故而能避实就虚,出奇制胜,使官军防不胜防,疲于应付。明军四处追剿,结果导致“倭患”的四处蔓延。工部侍郎赵文华在倭寇猖獗的情况下,甚至荒谬地提出祷祀东海之神,以镇抑海患。这种自欺欺人的做法只能加重沿海官民的困扰,丝毫无助于问题的解决。于是,横行的倭寇又在杭州城外上演了“流血成川”的惨剧。

赋闲在家的杭州籍官员张濂在痛定之余,上言时事。他说:“下臣本是杭州人氏,在家闲居五年,颇知海寇始末。开始因为海禁特严,导致倭寇猖獗。而总督、巡抚等地方官因循苟且,***,养虎贻患。”为此,他提出了三项对策:“一日重军法之严以振积弱之气;二日招民兵以收必胜之功;三曰复海市以散从贼之党。”张濂就第三项对策作了进一步的解释:“夫海市乃传统旧制,原非本朝创设,如果濒海之军卫坚固依旧,市舶司也无害民之处。只因武备日弛,难以应变,而海禁渐严,倭人乏食,这才是海寇猖獗的真正原因。如果军民训练有素,严阵以待,倭寇掳掠则有性命之忧,必转而从事货物交易。然后渐开海市,不仅可使倭党自行溃散,也可使濒海之贫民***此为生,不萌参与寇盗之意。”

张濂所言道出了明代中叶“倭患”猖獗的原因所在,提出的应对措施如在大力加强海防建设的同时,恢复海市以疏散从寇的平民等,也具有极其重要的参考价值。可惜,他的上书并没有引起当局的重视,单纯的武力镇压仍旧在进行,而由此引发了更为严重而复杂的混乱,其危害甚至超过了“倭患”本身。如赵文华奉命祷祀海神,并督察沿海军务。他到浙江后,与总督张经发生摩擦,于是暗中连疏弹劾。张经虽取得王江泾大捷,但仍被逮至京师,下诏狱处死。胡宗宪继任总督后,***取剿抚并举的策略,曾派人前往倭砦谈判。结果。“倭寇”方面提出“重开贡市”的要求,胡宗宪据实向朝廷反映,因遭到一些朝臣的反对而未果。

胡宗宪虽先后诱杀“倭寇”头目徐海、王直,但引起了其同党的疯狂报复。同时,明朝***征调全国各省之兵参与平乱,江、浙、闽、广各省加派粮饷,当地士民苦不堪言。外省之兵往往临阵畏避,却勇劫民财。沿海居民怨声载道,不堪敲剥凌虐的百姓纷纷投入“倭寇”的行列。据载:“自后,闽、浙、江、粤之人,皆从倭奴(即日本国人),然大抵多华人,倭奴仅十一二。”而这些从倭的华人一般被称为“奸民”。福州长乐人谢杰在其所著《虔台倭纂》中对这种“奸民”的活动作过细致的描述,他说:倭寇对于闾阎人家的贫富和衙门府库的虚实,无所不知,无所不晓,必有内线为之耳目。倭寇进犯之时,“千人四布,无一人知,鸣号而起,须臾毕集”,声东击西,处处得手,定有窝藏指示之人,这些人无疑就是“我之奸民”。另据明人万表《海寇议前》记载,当时“倭寇”甚至受到一些平民百姓的热烈欢迎和支持。如“杭州城歇客的店家,明知是海贼,但贪图其厚利,任其堆货,且为打点护送。铜钱用以铸火铳,用铅制***,用硝造火药,用铁制刀枪。……大船护送,关津不查不问,明送资贼”。“近地人民或送鲜货 ;或馈酒米;或献子女,络绎不绝;边卫之官,有献红被玉带者,……(与)五峰(即王直)素有交情,相逢则拜伏叩头,甘心为其臣仆,为其送货,一呼即往,自以为荣,矜上挟下,顺逆不分,良恶莫辨。”

这些沿海居民对所谓“海贼”的支持与欢迎,在于交结“海贼”可获厚利。由此可见,这些所谓“倭寇”在与明朝官军武力对抗之时,依然从事着贸易活动,并非一味烧杀抢掠。只是在明朝严格的海禁政策下,这种贸易属于非法的范畴,原来的商人便转化为官军围剿的“海盗”或“倭寇”,显然,这种“商”与“盗”之间的转化,其关键就在于明朝***是否实行海禁。当时有识之士明确指出:“寇与商同是人,市通则寇转化为商,市禁则商转化为盗。”这些所谓的“海盗”打出“倭寇”的旗号,正是为了与明朝官府进行对抗,以保护自己的贸易活动,即“商人转化为强盗,只有成为强盗才能继续经商”。

明朝历代皇帝对海禁的态度虽不尽相同,但从其执法的主要依据——《大明律》的条文来看,大明王朝全面实行海禁的立场是非常明确的。《大明律》明确规定:“凡将牛、马、军需、铁货、铜钱、缎匹、绸绢、丝棉出外境货卖及下海者杖一百”,“若将人口、军器出境及下海者绞”。另外,《大明律》禁止私人制造具有二桅以上的大船,而没有这种船只,是不可能出海的,私自携带违禁物下海,及与外番交易者一律处斩,并枭首示众。甚至帮助与交结这种违禁海商的平民也要充军发配。也就是说,根据《大明律》的规定,沿海居民下海也是违法的,更不用说与外番交易了。而那些私自下海与倭人交易者是冒着极大的风险的,他们都是明朝官军可以逮捕法办的重罪犯。为了继续自己的贸易活动,他们只有铤而走险,武力抵抗。

然而客观贸易需求是无法遏制的,丰厚的交易利润充满了无限的诱惑,严峻的海禁更使中外贸易有利可图。当时人形象地描述道:“片板不许入海,艨艟巨舰反蔽江而来;寸货不许入番,子女玉帛恒满载而去。”如嘉靖问曾任福建巡抚的谭纶指出:“海上之国,方圆千里以上者多至不知其数。无中国绫锦丝棉之物则不可以为国。海禁愈严,中国货物价值愈厚,而奔趋贸易者愈众。私通不行,则伴以攘夺。”可见,这些海盗抢掠之物也并非仅为自己享用。而是有着明确的商业目的,这恐怕是与一般强盗大不相同之处。据郑晓所著《吾学编》的记载,当时所谓“倭寇”成分相当复杂:“凶徒、逸囚、罢吏、黠僧,及衣冠失职、书生不得志、群不逞者”等等,其中不乏落魄的文士书生,因而能即兴留下***九德看到的那样的精彩诗篇,由此可见,明代所谓“倭寇”大都为中国沿海的武装走私集团,真正的日本人只占其中的很小一部分。

我们发现,沿海“倭患”在明朝官府的镇压下,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非但没有偃旗息鼓,销声匿迹,反而风起云涌,一浪高过一浪。据谢杰所云:“向之互市,今则向导;向之交通,今则勾引,于是海滨***皆贼,有诛之不可胜诛者,是则闽、浙及广之所同也。”也就是说,原来从事贸易的平民,今天成为海盗的向导:原来与海商往来的百姓,今天成为接应的奸细,在全面海禁的情况下,沿海居民似乎都变为强盗了,福建、浙江、广东等地都普遍存在着这样的情况。明人王世贞还毫不夸张地讲道:“自节帅而有司,一身之外皆寇也。”这种“全民皆寇”现象的出现,自然不能归咎于沿海居民,我们还可以从以下两方面看出问题的症结所在。

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海吃海。”这反映了相当精辟的经济思想,区域经济的发展特点要与当地自然条件相吻合。明朝时就有这样一种说法:“海者,闽人之田”,即福建沿海居民将大海视为衣食之源。这其实带有相当大的代表性,“滨海一带,田尽斥卤,耕者无以望岁,只有视渊若陵,久成习惯。”沿海地区的土壤土质不适合农业生产,百姓只有向海洋进军,靠海洋图生存。海洋不仅有通往四方的航路,更拥有各种***。明朝官府的海禁政策完全不顾沿海人民的死活,断绝了当地居民的生路,无怪乎人们纷纷向“倭寇”靠拢。如谭纶所指出的那样:“闽人滨海而居,非往来海中则不得食。自通番禁严,而附近海洋渔贩,一切不通,故民贫而盗愈起。”同样,沉重的赋役负担与贪暴的官吏压迫也是使沿海居民“从倭”的推动力。有识之士指出:“海滨之民。疲弊甚矣!官司之所困,征役之所穷,富豪之所侵,债负之所折,怨入骨髓。”种种因素都把大批平民推到了“下海”的这条路上。

另一方面,东南沿海地区又是当时中国商品经济最为发达的区域之一,商品经济的发展不仅提供了大量可供交易的商品,也极大地培养了当地人民的商品意识。王直、徐海等著名的“倭寇”头目都是商人出身,他们都是看到海上贸易有利可图,才转而从事违禁交易的,从这一点上讲,明代“倭寇”属于较典型的商人型强盗。

明朝中期的沿海“倭寇”在戚继光、俞大猷等名将的围追堵截下,逐渐平息下来。与此同时,在一些官员的倡议下,明朝不得不放宽海禁,这种明智的措施使长期军事行动难以压制的局面迅速稳定下来,这甚至使一些官员也感到吃惊,从而更明确地认识到“市通则寇转化为商”的道理。海防力量的增强以及海禁的放宽,是从根本上解决“倭患”问题的两个必要条件,两者不应相互抵触,而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国家强大的海防力量是保证自身安全及发展对外贸易的保障,而畅通的对外贸易又会成为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遗憾的是,封建王朝的统治者往往出于狭隘的皇权意识,并没有清醒地认识到这一点。

民间传说刘伯温斩了龙脉给明朝续命,为什么有这种传说?

没有。

朱元璋“血洗湖南”之说虽谬,但事出有因。元末明初天下纷扰,兵祸不绝,生灵屠炭。朱元璋在肃清陈友谅主力后,于至正二十四年(1364)派大将徐达会合杨璟诸部经略湖广行省所辖荆湘诸路,克潭州(今长沙)、衡州(今衡阳)、湘乡、宝庆(今邵阳)及永州等,肃清陈友谅和元朝残余势力。?

经此兵燹,湖南地区人口急剧减少,“千村血洗”,“万灶烟寒”,“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应是人烟稀少、田地荒芜的真实写照。一个比较极端的证据是据湖南常宁县志记载,早在宋代崇宁五年(1106)该县已有九万九千余人,但是到明永乐十年(1412)的统计只剩五千八百余人,可为战争“血洗”之例证,但并非朱元璋特别报复湖南所为。?

朱元璋“血洗湖南”传说的真正历史渊源应是与朱元璋脱不了干系的另一历史***的以讹传讹,即朱元璋“血洗胡、蓝”也就是“胡、蓝之狱”。湖南方言中“胡”、“湖”音,“蓝”、“南”不分(声母L、N不分)。“胡、蓝之狱”中的如麻、血雨腥风,数百年以来,人们仍然闻之色变,听之胆寒,以至于洪武年间的“血洗胡、蓝”误以为是“朱洪武血洗湖南”。?

扩展资料

朱元璋历代评价

赵翼:盖明祖之性,实帝王,豪杰,盗贼兼而且也。

顺治帝:“朕以为,历代贤君,莫如洪武。何也?数君德政,有善者,有未尽善者。至洪武所定条理章程,规划周详,朕所以谓历代之君不及洪武也。”

康熙帝立碑“治隆唐宋”赞誉朱元璋。还说:“明太祖天授智勇,崛起布衣,纬武***,统一方夏,凡其制度,准今酌古,咸极周详,非独后代莫能越其范围,即汉唐宋诸君诚有所未及也。”?[233]?;“洪武乃英武伟烈之主,非寻常帝王可比”

孙中山:“呜乎休哉!非我太祖在天之灵,何以及此?”

商传:朱元璋出身于一个贫苦家庭,从社会最底层的放牛娃、四处讨饭的小和尚,全靠自己的奋斗成了一个统一王朝的开国皇帝。这是中国历史上,乃至世界历史上绝无仅有的事情。另外,朱元璋当上皇帝后,也没有停止步伐,他在位三十多年,成功地建立一个强大统一的明帝国。

百度百科-朱元璋

凤凰网-揭秘:朱元璋究竟有没有血洗湖南

明朝时的名人

把龙山和凤山所存有的脉气给一一砍断。

当时的朝中军师还是刘伯温,他无所不知,更是有名的风水***。他得知皇上差点被西边射来的三支箭给射死,他就带大军前往西头,李靖王得知皇上没有死,刘伯温还带军过来了,迅速退回老窝。

刘伯温带大军赶到西边,没发现是谁干的,就观察起来了这里的地形,他发现这里多有龙山、凤山,日后铁定会出真命天子的,命令大军把这些龙山和凤山所存有的脉气给一一砍断。他还发现民和三川,有二龙戏珠和双凤展翅的迹象,并且两者都快要到临界点了,他知道倘若出现,就会出现改朝换代。

后来,南北两山的灌木丛不见了,就连那皋兰山顶上的几棵大树也没了,变成了秃山。每年开春之际,兰州还要下几天土。据说,这也是因为风水走了的缘故。

以后的兰州不要说没出过皇帝,就连大一点的人物都没出过。几百年来,兰州当地岁数大些的老百姓,每谈及此事,还都对刘伯温表示愤慨呢。

扩展资料

在民间传说中,刘伯温的形象是一位神人、先知先觉者、料事如神的预言家,有“前知五百年、后知五百年”之说。

相传,刘伯温本是玉帝身前一位天神,元末明初,天下大乱,战火不断,饥荒遍地。玉帝令刘伯温转世辅佐明君,以定天下,造福苍生,并赐斩仙剑,号令四海龙王,但龙王年老体弱,事务繁多,因此派出了自己的九个儿子。龙九子个个法力无边,神通广大。他们跟随刘伯温征战多年,为朱元璋打下了大明江山,又助朱棣夺得了皇位。

史上十大酷刑第一名尽人皆知

1、王阳明

王阳明,仅用35天,就平定宁王十万大军叛乱,心学创始人,他的核心思想“知行合一”,直到现在都依旧火遍大江南北,曾国藩、孙中山、***、蒋介石等牛人都特别推崇此人。

2、刘伯温

刘伯温,辅佐朱元璋推翻元朝,创建了大明王朝,一路出谋划策,运筹帷幄,在数次紧要关头给朱元璋指点迷津,制定方略,化险为夷,其才能不下于张良,诸葛亮。

3、张居正

张居正,古代三大改革家之一,与商鞅,王安石并列,他的考成法,一条鞭法,使得明朝国库在十来年间,变得由亏损到充实,延续了明王朝40多年寿命。

4、于谦

于谦,在明朝土木堡事变,国家精锐损失殆尽,也先大敌压境,人心惶惶之际,亲自组织各地兵马,筹措粮草,保卫北京,击败也先,挽狂澜于既倒,扶大厦于将倾。

5、李东阳

李东阳,李谋谢断刘侃,谢迁和刘健他们都受不了刘瑾专政,不动脑子,公然作对,被贬官回家,只有李东阳忍辱负重,坚持在朝堂,维护朝堂的正义,保护忠良,最后和杨一清,杨廷和,张永等扳倒了刘瑾。

明朝嘉靖时期为什么会出现倭寇泛滥

历史上十种真实的折磨,都是生不如死。

Top10,悬挂

虽然法国外籍军团仍使用绞刑,但在任何国家都是违法的。其实上吊就是勒脖子,把人掐死。也可以用来扭断人的脖子。绞刑一度在西班牙使用,直到1***8年西班牙废除***,它在西班牙成为非法。

绞刑通常是将困在椅子上,然后执行人将一根金属棒缠绕在的脖子上,慢慢收紧,直到死亡。在某些地方的绞刑中,通常会在金属棒上绑上一根钉子,以便在勒死的脖子时,可以将钉子插入的脊柱。在执行绞刑的过程中,可能会因为极度的痛苦而抽搐,直至死亡。西班牙的加泰罗尼亚人使用最极端的绞刑。最后一次使用绞刑是在1***7年,当时JosLuisCerveto被杀。安道尔是世界上最后一个废除绞刑的国家。它在1990年正式废除了绞刑。然而,据印度作家兼法律专家帕里克称,绞刑在印度仍然非常普遍。

世界上所有国家都用绞刑处决。在大多数情况下,人们被绞死,因此绞刑被视为不名誉的象征。至于参加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战犯,很多都是因为犯下滔天大罪而被处以绞刑的。

在中国历史上,绞刑通常不是最低的***。相反,皇族***为了保存全身,一般会要求绞刑或绞刑,而不是砍头,这样可能会导致砍头。现在多拍点。在英国,绞刑是车劈刑的第一步,在这个阶段不会死。

历史上有很多种绞刑:

第一种是让爬上椅子、桌子、火车、马或梯子,在他的脖子上套一条与直角支架或树枝相连的绳子,然后去掉支撑使其悬空。这种方法是历史上最流行和最广泛使用的。囚犯缓慢而痛苦地死去。

第二种方法是用套索套住,将绳子穿过滑轮或滑槽,然后用力拉动绳子,将从地上提起。居然是被勒死的,这是美国三k党在私刑时首选的;中东***国家的公开绞刑也是如此。

第三种由英国人改进,被认为更人道,但需要一些设施:固定在一定高度的脚手架和可抽拉的木板。板子一拉出来,身体就掉下来,一般来说就是颈椎骨折,导致窒息和脑贫血。最多,几分钟后就会死。

Top9,船刑。

船刑是古波斯的一种酷刑,目的是慢慢把人折磨死。在船刑中,的背会被绑在船上,手、脚、头都会飞起来。囚犯会被要求喝牛奶和蜂蜜,然后被送到痢疾高发地区,然后囚犯的身体会被蜂蜜和牛奶覆盖,这样会吸引昆虫爬到他身上。然后会漂浮在死气沉沉的池塘里,暴露在阳光下。

这个时候,毫无防备的囚犯只能让自己的排泄物堆积在船上,这样就会有越来越多的人爬到他身上,这些昆虫就会吃他的肉,吸他的血。每天都会给囚犯重新喂食,涂上蜂蜜换牛奶,保证囚犯不会因为脱水和饥饿而死,而是慢慢被折磨致死。然而,大多数普通囚犯仍然死于饥饿、脱水和休克败血症。一般来说,在执行完船刑几天后就会精神失常。船刑是非常痛苦、屈辱和折磨人的。

普鲁塔克写道,米特里达提在被惩罚后的第17天才死去。美洲原住民也使用类似的***。他们把绑在一棵树上,往他身上抹土,然后把他留给蚂蚁。因为之前没有被强制喂食,一般过几天就会饿死。

囚犯应该漂浮在死水池塘里,暴露在阳光下。

Top8,脱皮。

顾名思义,剥皮就是剥去一个人的皮。剥皮的过程就像为了满足一个人的食欲或者为了获得皮毛而剥动物的皮。剥皮经常被用来折磨和惩罚囚犯。通过一个被剥了多少层皮,我们可以知道这个人是被拷打还是被处决。剥皮是一种古老的刑罚,为亚述人和明朝人所用。

剥皮一听就毛骨悚然,残忍程度不亚于当年。这种惩罚不在官方的***方法之列。但在历史上被多次使用,在史记中也有记载。剥皮时,在脊柱下用刀将背部皮肤切成两半。慢慢用刀把皮肤和肌肉分开,像蝴蝶展翅一样撕扯。最难的是胖子,因为皮肤和肌肉之间还有一堆脂肪,很难分开。还有一种剥离方法,可信度未知。方法是把人埋在土里,只露出一个头,用刀在头顶划个十字,把头皮扒开,往里面倒水和银。因为汞的比重很大,会把肌肉和皮肤拉开。被埋在土里的人会痛苦地扭动,无法挣脱。最后,他们的身体会从头顶“***”爬出来,在泥土里只留下一张皮。剥下来之后会做成两面鼓,挂在衙门门口作为警示。最早的剥皮是死后做的,后来发展到活体剥皮。

明末清初,发生了多起明朝汉奸张剥人皮的案件。大概是因为他亲眼看到海蓝玉剥皮,所以也剥了明朝官员的皮。他不仅使用了明朝皇帝使用的剥皮方法,而且还有许多独特的技巧。张入蜀后,总是剥人皮,大多是活口。剥皮时,先从被剥皮者的后颈部开始操作,沿背部向下切开一条缝至***,然后撕开两侧的皮肤,将从背部和手臂之间的皮肉上撕下的皮肤连接起来,左右展开,就像两只蝙蝠翅膀一样。被剥成这样的人要等一天多才会死。如果被剥光衣服的人被当场杀死,刽子手就会被执行***。当时成都彭县有一个叫龚万敬的人。这是崇祯十年。崇祯十六年,父亲去世,回原籍守孝。张占领成都后投降并被封官,但他不愿背叛明朝。张想杀了他,就抓了他的仆人,问龚万京每天在家干什么。其中一名仆人龚说,万靖每天五点起床烧香祈祷,但他不知道祈祷什么。他每天从***回来都只是叹口气,一句话不说。过年给祖先包好纸后,账单下只写了“益友”四个字,没有写大顺年号,等等。张听到“不要做书呆子”这句话,勃然大怒他叫刀斧手把龚万京拿下,把他推出王门,活剥了他的皮,放在草地上,告诉四方。龚万春、龚万敬西、龚万敬的弟弟,以及他们家的仆人、仆役,同日处死。

张的部下,后来投降南明,被朱由朗皇帝封为秦王。他也是剥皮专家。李咏六年,孙可望杀了陈邦川,剥了他的皮传遍天下。帝国李弹劾皇帝“擅杀大将,无人献殷勤”。皇帝不敢得罪,就打了四十板子。孙可望的亲信张迎客知道了这件事,并报告给了孙可望。大怒,立刻命张迎客去捉李剥了它。听从命令,逮捕了李,把他绑在***门外,准备了一篮子石灰和一捆稻草,放在他面前。李问他这是干什么用的,一个人告诉他:“这是你的草。”李月如骂了一句,“瞎奴才!这草是文章,对谁都忠心!”过了一会儿,张迎客站在右角门的台阶上,传达了的旨意,并命令李下跪。李又骂了一句,“我是朝廷官员。我怎么能跪下听贼们的命令呢?”所以我走到中门,向李咏居住的南宫鞠躬。命令李脱去她的衣服,把她按在地上,用刀割破她的背部皮肤,直到臀部。李月如大叫:“死得痛快,爽!”喊着孙可望的名字痛骂。剥他四肢的时候,把他的手和脚都砍了,然后把他翻过来剥他的胸。这时,李只能发出细微的声音,而且还能听出他在骂人。直到他最后割断自己的脖子,李才死去。又命人将李的皮用石灰晒干,用线缝好,中间垫上草,送到北门大道上挂起。后来,孙可望背叛了西南军事形势的现实,最终打败了李定国和西南地区的反清武装。后来清廷封他为义王,并被立为汉军白旗。

满族统治者折磨***。

清朝统治时期,内部的折磨之一就是清朝剥皮的方法太多了,以至于桑戈林钦围攻廉贞,清军在太平军俘虏的都被“解剖”。

1855年1月17日,东西连镇太平军出迎,清军抓获“长毛老贼二人,均为江西人”。凶残的SengGreenwich下令“将这两个小偷剥皮处死”。

1857年1月30日,湘军知府吴坤被困江西奉新县。“二百二十一个老贼被活捉了。每活捉一个贼,切肠、剥树挂、砍石,见之人无不肃然起敬。”

满语对酷刑的应用达到了顶峰,可以算是满语十大酷刑。

7.切肉。

割肉也被称为农历新年。农历新年通常用于惩罚犯有严重罪行的囚犯,如通敌、叛国、谋杀父母等。灵池在不同的地方有很多不同的名字。事实上,农历新年是中国在公元900年开始使用的一种刑罚,直到1905年才被废除。通常会被绑在公共场所的柱子上,然后的肉会被一块一块割下来。至于如何做到这一点,古代文献中没有记载,所以农历新年这一年在各地的具体实施过程是不一样的。后来在过农历新年的过程中会用到麻药。也许这是对的仁慈或者只是为了防止在过农历新年的过程中昏过去。凌迟对的惩罚有三个方面:一是因为需要在公共场所展示而产生的心理羞辱,二是对病人的肉体折磨,三是病人死后的羞辱。在一些剥皮过程中,囚犯会被肢解,比如用切、撕、拉、切等方法将囚犯的身体分开。

灵池,也叫灵池,就是民间所说的“千片”。凌迟刑最早出现于五代,正式命名于辽代。此后的金、元、明、清都规定为法定刑,是最残酷的一种***。总共需要36000刀,罪犯必须是execu

元代法律规定***是斩首不吊,对于那些十恶不赦的罪行,规定可以一年执行。元代执行农历年的情况与宋代相似。例如,在元杂剧《感天动地窦娥冤》中,的父亲窦回顾了冤案,并宣布张驴“毒死了自己的父亲,了一个寡妇,密谋犯了农历新年,并被带到曹操那里,钉在一只木驴上,用120刀处决。”如《水浒传》年,王婆被杀,要钉在木驴上。这个木驴大概就是一个木头架子,可以把固定在上面,这样被砍断了就不能动了。与古代女囚“勾结奸夫害夫”所受的“骑木驴”的刑罚并不相同。剧《窦娥冤》比《水浒传》更明确的指出了应该切的刀数。试想,砍一个人120刀是致命的,其残忍不能不让人不寒而栗。

元朝执行农历年,斩120刀,已经够震撼的了。在明代,用于执行农历年的刀的数量远远多于前代。明代有两个著名的农历年执行***的案例,刀数都有明确的记载。一个是郑德时期的宦官刘瑾,另一个是崇祯年间的学者郑智。邓之诚,卷《骨董续记》,卷二《寸刑》云:“世俗之言,明朝寸刑为刘瑾四千二百刀,郑智三千六百刀。李慈铭的日记里也说了。”这里有可能是刘瑾被斩首的刀数有误。事实上,刘瑾被斩首3357刀。这么大的数字真的很惊人。民间女子骂人的时候经常说“你是千刀”。古代砍人一千多刀好像不是个功能词。

明朝法律也明确规定凌迟是***之一。年:“谋反大逆:每一次谋反都意味着谋国之危;大逆不道,就是寻求摧毁祠堂、山陵、宫殿。然而谋反者,无论其是否顺从,都在年底被处决。”太岁刑的设立,体现了封建专制政治的残酷性。为了镇压人民的反抗和各种起义行为,统治者不惜使用一切恶毒的手段。

再来说说刘进。郑德五年,刘瑾因谋反罪被判***。圣旨授予他“大年三十三天”,然后他得把脑袋归档。在行刑时,当时参与监狱的张文林有详细交代:

没错,就在这一年,陕西师团团长胡瑗锒铛入狱,被斩首。他大吃一惊,告诉上面提到的刘晶老师:“怎么才能拿到呢?”刘回答说:“我会让我的本科生来帮助你。”回应一下。早餐后,官员告诉官员手印郎铮与该公司的西角落,刘金已***作。比如一年的刀数应该是3357刀。每十刀休息一下,喊一声。第一天要从胸前左右切三百五十七刀,如大钉片。刀刚开始有血流,然后就没血了。据说受到惊吓,血流入小腹和小腿,割完了血就流出来了,所以我觉得应该是。晚上,天府宛平县把他送进监狱,释放了他,而金还吃了两碗粥。反贼如此。第二天带到东角头。先是金责罚他,说了里面的话,用麻核桃塞住他的嘴,砍了几十刀,他气绝了。方日升时,与同监斩御史,上奏圣旨。刘瑾数脚,锉尸,救头。受害者的家园,争夺他们的肉来祭祀死者。锉尸,胸为大斧时,胸去数丈。小偷的举报也很惨。

在明朝,所有抓住农民起义的***和其他反叛者都被处以农历新年的惩罚。例如,在第三十四年

戊戌变法后,清廷受到各种内外矛盾的冲击,不得不顺应潮流,改革传统弊政。光绪三十一年,修律大臣沈家本要求删除灵芝等重刑,清廷下令“永久删除灵芝,斩首,杀尸”。从此,农历新年这一年的非人酷刑从法典中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斩首。

Top6,回合惩罚。

轮刑,又名凯瑟琳轮,在中世纪和早期现代社会用于对付极其恶劣的罪犯。轮换惩罚一直使用到18世纪。当时,在法国、德国、丹麦、瑞士、罗马尼亚、俄罗斯、美国和其他一些国家,轮换一直被用作一种严厉的刑法。车轮刑使用的车轮是普通马车的车轮,有发射结构,但有时车轮刑并不一定要使用车轮。有时囚犯躺在轮子上被铁棒抽打,这样囚犯就可以被钉在轮子上。或者,会被要求躺在圣安德烈亚斯十字架上,十字架由两根木梁排列成X形,全身张开。然后囚犯被压碎的尸体会被放在轮子上进行宣传。

轮刑仅次于吊笼,是中世纪德国最常见的刑罚形式。说到对***犯的惩罚,很少有哪种酷刑像轮换一样盛行。

首先,受害者,他的四肢被分开绑在地上。但木辐条对应的是主要关节,如腕、踝、膝、髋、肩。

刽子手用沉重的铁壳车轮打断四肢和关节。但这只是噩梦的开始。将四肢的骨头分别折断,与血、肉混合成柔软的状态后,将四肢编织在车轮的辐条上,再从正面吊出展示。痛苦的受刑人会保持这种状态好几天,在被别人侮辱羞辱的同时慢慢死去。否则她死后会成为乌鸦和昆虫的盛宴。

受害者,他的四肢被分别绑在地上。

Top5。铜牛。

铜牛,又称西西里牛,是古希腊发明的一种刑罚。

雅典一位名叫佩里洛斯的黄铜发明家向西西里的阿拉加斯皇帝许诺,他发明了一种新的惩罚方法。首先,他完全用黄铜铸造了一头牛的模型。牛的身体是中空的,上面开了一个小门。被关在牛的身体里,然后在牛的身体下面烧了一把火。火渐渐把黄铜牛烧红,把活活烤熟了。由于铜牛的特殊结构,会像香薰一样冒出烟来。

牛的头部装有一个由管子和塞子组成的结构,可以让在牛体内喊叫的声音听起来像一头愤怒的牛发出的声音。甚至有传言说,打开牛身上的门,把的尸体拿出来的时候,会有一些没烧的骨头。这些骨头看起来像珠宝,然后这些骨头会被用作手铐。

铜牛又称西西里牛,是古希腊发明的一种惩罚方法。

Top4,剖腹手术。

腹部切口或肝脏切除是指从腹部切除部分或全部重要器官。作为***的一种,这种刑罚必然是毁灭性的。在历史上,剖腹产是一种非常残忍的***。一般来说,最后取出的器官是心脏或肾脏。在日本,剖腹产曾被用作一种***方法和***仪式的一部分。

始于12世纪平安时期的腹部切开剖腹产,在元平战争后开始在武士中流行。到17世纪江户时代,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剖腹产仪式和方法,成为上层武士的固定***形式。完整的剖腹方法是用匕首刺入左腹部,将横的右腹部切成“一”字形,再从胸部刺入小腹成“十”字形,最后拔出剑刺入咽喉。主要是开膛破肚,给主人看看我的红心。

剖腹产,世界上罕见的***方式,非常痛苦,不容易死。勇士之所以选择身体的这一部分来***,是通过这种方式,剖开心门来效忠主人。新渡户稻造在他的书《大明律刑律》中写道,“打开灵魂的窗户,让你看看它是红色还是黑色。请你自己判断。”剖腹产***曾经是勇士挽回名誉,解决各种复杂问题的必要手段。除了为了避免战败时被俘虏的耻辱而剖腹***外,还有“追腹”和“切腹”。勇士不仅用它来表示对主人的忠诚,还用它来表示对重大错误或不当行为的负责精神。忠、智、仁、勇是勇士的精神支柱,忠、勇的具体表现是复仇。702年7月,赤穗藩47名武士在为旧主人报仇后,全部被幕府判处开膛破肚。勇士们感到很荣幸。

作为刑法,开膛破肚其实就是砍头。之所以叫开膛破肚,是武士重视名誉的一种表现。***通常从晚上执行到晚上。囚犯穿着一件没有纹章的浅**武士服。当他跪在台上时,一名官员上前,将一把用细白纸包着的7.5寸木匕首放在一张方形小桌案上,放在面前:助理帮准备。脱下肩上的衣服,当他伸手拿剑时,助理挥剑砍下了他的头。这种“剖腹产”一直持续到明治初期。1873年6月颁布的《武士道》号法令废除了这一刑法。但是,剖腹产这种古老的***方式却被保留了下来。

雍祚元年,强盗藤原在被捕前,先剖开他的腹部,然后用刀尖挑出他的内脏,扔向官军——据说这是最早的剖腹产术来源。

镰仓幕府以后开始盛行剖腹产,因为失去了地位,或者因为以被俘为耻,占据了绝大多数,一直持续到战国时期。江户开放后,社会统治相对稳定,殉道剖腹产和‘切腹’作为惩罚逐渐成为主流。虽然幕府严令禁止殉道,但根本阻挡不了这种历史潮流。

Top3,烹饪。

煮熟的人会被放在一个大缸里。烹饪首先在俄罗斯和欧洲使用了三千年。在那些地方的烹饪惩罚中,他们会使用油、酸和水。这个过程是非常缓慢和痛苦的。通常,用于烹饪的大桶会装满水、油、焦油、油脂,甚至溶解的铅。有时候会被浸在这些液体里,然后这些液体会被慢慢加热。有时候会被直接放进开水里,通常的头会先放进去。然后行刑者会用钩子把浸得更深,这样会加速他们的死亡。或者用一个较浅的容器装油和树脂,可以用来加速的死亡。会被逐渐浸入水中,慢慢煮死。

据史书记载,当周的祖先锡伯被囚禁在巴厘时,锡伯的儿子伯益考在银都被劫为人质,为当司机。把纣王博一考试放在一口大锅里,“煮成汤”给锡伯。锡伯不知道是人肉汤,就吃了。纣王骄傲地对别人说:“谁说锡伯是圣人?他吃了儿子的肉汤还不知道!”这是古代最早的煮人的例子。

春秋时期,周朝衰落,诸侯混战,法制无规。当时君主经常用烹煮的方法来处决人。在统治时期,在周的房间里谗言,杀死了齐哀公。公元前547年,宋国太子措被成公囚禁,自缢身亡。后来,知道太子措是无辜的,成公非常懊悔,就把闹事的和尚李逸煮了杀了。周四十一年,楚白公逃到深山自缢。魏子,白公的学生,抓住,问他白在哪里

齐民王的祖父齐威王也使用烹煮人的刑罚。当时,A博士在政治上不务正业,中国人民很穷,但A博士贿赂齐威王周围的人为他说好话。魏王发现了真相,和周围为A博士说好话的人一起把A博士煮死。

战国时期,烹人的例子很多。其中,人们熟知杨乐愤然啜饮中山汤的故事。杨乐是魏国的一个将军,他带领军队攻打钟山,当时他的儿子就在钟山。中山王把杨乐的儿子煮死,做成肉汤送给杨乐,并明确告诉他这是他儿子的肉。乐坐在帐中,接过肉羹,喝了一大杯,表示攻中山的决心坚定不移。结果孙中山很快就被灭了。魏文侯听了,称赞身边的一位大臣说:“杨乐吃了儿子的肉,都是为了我!”杜诗赞道:“杨乐连儿子的肉都敢吃。他还有谁不敢吃?”魏文侯明白阻止老师表扬的含义,虽然他奖励了杨乐的贡献,但杨乐从这一次起开始怀疑。

秦汉时期普遍使用烹刑。商鞅变法时,增加了肉刑,把铁锅炒菜作为***的执行方法之一。在秦楚汉战争后期,刘和项都喜欢烹饪。

东汉末年,董卓作乱。他抓住了颍川太守李玟和他的好朋友张安,想把他们活活烧死。李、张入鼎曰:“生日不同,熟日同。”死前还忍心说这样幽默的话。虽然他们的态度很悠闲,但却包含着深深的悲伤。

汉朝以后,烹人的酷刑并没有消失。十六大的时候,赵施乐抓了刘寅之后,马上把他放在锅里煲汤,煮死了。南燕慕容超领主曾颁布诏书,提议恢复秦朝的车裂烹刑。大臣们谈的时候意见不统一,结果没有正式实施。东魏孝景帝武定八年,常任讲学。荀_与华山的王大奇和金苑密谋除掉高欢。高欢知道孝靖皇帝被关在张寒宫里,大齐和金苑在城里被煮熟并杀死了。北齐后,武平六年三月三日在城中烹杀妖贼郑子饶。这些都可以在官方记录中找到。

隋朝以后,朝廷颁布的刑***式规定***只有绞杀、砍头、通经一年等。但烹饪一直被用作一种非正式的惩罚。五代时,后唐长兴年间,姚宏峰命千余人镇守朗州,被起义军将领董璋扣留,拒不投降。董璋准备了一口锅,放满水烧开,让十个壮汉把姚红的肉割下来放在锅里煮。姚红诅咒至死。这是把人煮在年味里,比煮整个活人还要恶毒。

南宋初,秦桧的独裁***消灭了忠良,他也用了烹人的刑罚。直到清朝末年,杭州旧诸侯遗址东侧的社堂大院里,还保留着一口大铁锅。它顶部很宽,底部很窄,直径有四英尺,深度超过两英尺。原来的铁盖丢了。根据传说,这个锅是当年秦桧厨师使用的。但是历史书上没有记载秦桧当时煮过谁。

Top2。刺伤。

和上面的方法相比,下一个方法是最痛苦但也是最有趣的一个。刺伤是指一个人在木桩上被刺穿。它可以穿过身体的侧面、直肠、***或口腔。这种死亡真的很痛苦,因为会持续好几天。通常会把桩竖立在地上,然后把被放在柱子上的人吊在空中,直到他死去。有时将木桩插入地下,可以防止立即死亡,同时木桩可以堵住病人的伤口,防止血液流出。公开展示后,囚犯将被钝器穿透会阴和直肠。钝ob

用一根削尖的木桩站在土壤中,让受害者坐在桩尖上,让这根长棍穿过受害者的***,从他的口或胸中穿出。

据说德拉库拉是一种特殊的嗜好,也是一种常见的惩罚。

15世纪,罗马尼亚的德拉库拉伯爵极其残忍,每俘虏一名俘虏就要被捅一刀,这让他获得了“弗拉德刺穿者”的恶名。这种极刑是用削尖的木桩立在土里,让受害者坐在尖上,让这根长棍***受害者的***,然后从他的嘴里通出来。通常情况下,这根木棍会从受害者的胸部穿出,所以它的尖端会在下巴下面,从而阻止受害者进一步滑动。***的是,受害者会在折磨的中途因血管破裂或休克而死亡,但不幸的是,受害者会在巨大的痛苦中被木棍刺穿,在这种状态下可以活三天。他们在烂泥中爬行,让德拉库拉伯爵边吃边看。据悉,德古拉伯爵已经执行了2~30万次刺杀。

Top1,剁碎。

在中世纪的英国,被五匹马碎尸万段的人通常都是叛徒。在1814年英国废除叛国罪之前,五马分尸的刑罚还是合法的。这是一种非常可耻和可怕的死法。通常只会用兵变等最高罪。剁碎的尸体只会用在男人身上。如果一个女人犯了叛国罪,她将被绑在一根柱子上烧死。直到1***0年才改为绞刑。起初,凡人会被当众捆绑起来,然后被绞死并割掉,最后他们的身体会被分成四部分。在一些著名的公开分尸中,如果有人不去看,就会被怀疑为潜在的叛徒。

肢解马匹在中国古代也是一种酷刑。五匹马或五头牛被用来撕扯人的头和四肢,拉着活人。又称“五车分”。比喻以后,整件事就很难再分成一块一块了。

砍掉一个人的头和四肢都需要很大的力气,更不用说拉了。受害者的痛苦可想而知。等到真的撕裂了,恐怕受害者就再也感觉不到疼痛了。疼的是被拉的时候。

春秋时期,车裂之刑被广泛使用。一些有仁智的人已经意识到这种惩罚过于残酷,主张废除车裂。在周赧王,齐王决定在自己的国家执行肢解的惩罚,他的大臣们劝他劝阻,但齐王不听。高来见齐王,说:“车劈是一个没有办法的国王的惩罚,你却要执行。都是你属下官员的错!”齐王问为什么,高姿说:“现在世界上有争端。英雄豪杰都想选一个贤明的君主投靠他,打算干一番大事业。滥用酷刑,名誉扫地,英雄不敢来。我们自己的人也会背叛你。这样下去,国家必将灭亡。你的朝臣们在如此影响国家前途的重大***面前,都不敢坚持正确的意见,生怕违背了你的意志,带来比干那种斩龙斩心之类的不幸。这只是为了保全自己而不惜让主成为桀那样暴戾昏君。所以我说他们的错太大了。”在听取了高姿的意见后,王琦取消了使用拆车惩罚的决定。

明朝正规军为何打不赢区区倭寇?

嘉靖倭患,始于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持续至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前后达15年之久。东南沿海一带全面遭受倭寇的骚扰,“联舟数百,拥众数万,沿海如杭之海宁,嘉兴之嘉善,海盐,平湖,嘉秀等县;南直隶则松江之华亭,上海,苏州之昆山,嘉定,常熟,太仓,长洲;常洲之江阴,靖江,无锡;扬州之通洲,海门,如皋,贼至必焚毁室庐而烟焰数十里,劫民而死亡动数千人。”使沿海人民的生产生活遭受极大的损失。严重破坏了沿海一带生产力的发展。那么嘉靖时期的倭寇为什么会如此泛滥呢?其原因是什么?本文拟就这方面作一初步探讨。

一、倭寇泛滥的根本原因:日本的政治经济状况

十五世纪七十年代起到十六世纪间,日本处于长期混战的时代。1467—1477年发生了“应仁之乱”,1485—1487年又发生了“文明之乱”。名义上还维持到1572年的室町幕府(又叫足利幕府),实际上已是进入各自割据的“战国时代”(1467—1573年)了,对海上贸易已经失去控制权。由于各地封建领主的残酷剥削和不断的战争,破产的农民,失职的官吏,失业的流民,战败的武士,无业的浪人,在各地领主的支持下,纷纷竞向海外求出路。他们在某些中国人的导引下,集中乘船到中国沿海进行掠夺。这些人数量众多,动辄船几百艘,其破坏性之大简直无法想象。据赵文华《贼情疏》记载:嘉定县民倪准于嘉靖三十三年五月内被倭贼拦抢上船,跟到彼处,只见漳泉两处人无数在彼,衣帽言语一般,说这里是日本国所管,地名五斗山,众贼合伴共有七百余船开洋,大者每船二、三百人,小者每船三、四十人,各自备粮食,在海上漂流了十一个月,因为西南风不便,粮食吃完后,只好倒转回去。到六月十四日又重新开船前行,航行途中,遇到先遣的二十一艘船的回航,说是明朝御倭官十分凶狠,三分中被杀死一分,于是众皆惊骇,纷纷倒转船头。这些船共有700余艘,按每艘150人计算,共有10500余人,真是触目惊心。如果当时日本尚有强大的统一的中央***,它是会管理海上贸易和逮捕倭寇的,如洪武永乐时期日本国王曾多次逮捕倭寇送到中国让明朝处治,倭寇是随着战国纷争,农民的破产而不断扩大起来的。

上面所述的是日本当时的政治状况,那么此时日本的经济状况又是如何呢?

尽管当时日本的手工业已经从农业中分离出来得以独立发展,但尚不发达。日本的许多生活必需品如丝、布、锅、针及药材等都靠中国供给。据史料记载:“大抵日本所须,皆产自中国,如室必布席,杭之长安织也;妇女须脂粉,扇漆诸工须金银箔,悉武林造也;他如饶之瓷器,湖之丝绵,漳之纱绢,松之棉布,尤为彼国所重”。因为如此,当中国货物缺乏时,价格大涨,如嘉靖以后“中国绫罗杂烩,其土不蚕,惟籍中国之丝到彼能织精好绸匹,服之以为华好。是以中国湖丝百斤,价值百两者,至彼得价二倍”。如丝每百斤值银五、六两,而在日本其价格是在中国的十倍。正是因为这种现象的存在,***了日本封建领主、贵族、武士、商人的贪欲,他们纷纷竞向中国贸易。这种商人兼海盗的倭寇挂着八幅大菩萨的旗帜,冲破室町幕府和明朝的联合规定,来中国进行掠夺。

从上面的论述中可以看出,当时日本对中国货物的迫切需求和长期战乱,加之灾荒连年,这样的社会状况***了日本国内各阶层群体向海外中国劫掠财富的欲望,因此,倭寇之患的必然性已经形成。

退一步说,即使明朝没有实行海禁政策,也无法完全满足日明贸易发展的需求,况且日本对明贸易中带有海盗的活动早已一贯存在,总会骚扰中国的。正如井上清所说的:“和中国的往来,不只是进行和平贸易,……同时也伺机变为海盗,掠夺沿海居民。对方称此为倭寇,大为恐怖”。

二、倭寇泛滥的国内原因:嘉靖朝的***

海盗活动在明初既已存在,那么为什么会在嘉靖时期达到顶峰呢?这还得从时的社会状况来加以分析

(一)政治、经济方面:政治腐朽,经济败坏

1、统治阶层的逐渐腐朽。朱元璋是中国历史上政绩卓越的封建皇帝,他重视吏治,严惩***。明成祖朱棣也励精图治,所以明朝政治比较清明,人民尚能安居乐业,在少有内忧的情况下,能够集中力量对付外患,所以尽管明初有倭寇骚扰,但范围并不是很广,对社会也没有造成很大的破坏。但明英宗正统以后,明朝政治日趋***,***贿赂之风盛行。嘉靖帝一生沉醉于斋醮之中,特别是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宫婢之变”,竟“自十八年即不视朝”,遂使“营造繁兴,府藏告匿,百余年富庶,治平之业,因以渐体”。朝柄被佞臣严嵩独掌,严嵩卖官鬻爵,吏治昏暗,“凡文武迁擢,不论可否,但衡金之多寡而畀之”。于是“文武将吏,争输货其门,颠倒功罪,牵制兵机,纪律大乖,将吏***解体,征兵半天下,贼寇愈炽”。

嘉靖时期,明廷库藏不抵边费一年所需,而严嵩的脏私,可供数年边费。严嵩被籍没时,得“黄金可三万余两,白银三百万两,他珍宝服玩,所直又数百万”。

严嵩还将御倭重任委之无所作为的义子赵文华,使得大批抗倭将领朱纨,张经等惨遭杀戮,致使“至浙,軨轹官吏,公私告扰,益无宁日”结果“世宗威柄自操,用重典以绳臣下,而弄权者借以行其私,……而武备隳矣”。

2、土地兼并严重。随着明朝政治的***,皇族、勋贵和官僚地主对财富的掠夺日益严重。在中国古代,由于小农经济的影响,因此对土地的大量占有往往被看成是富裕和权力的标志,这点在明朝体现得更为明显。因此,相比于其他朝代,明朝的土地兼并也更加严重。明朝初年,由于改朝换代调整了元朝的土地占有关系,加上积极推行垦荒政策,因此小农经济大量复苏,自耕农占有很大优势。但半个世纪后统治阶级利用强大的中央***,肆无忌惮地兼并土地,到处建立“皇庄”、“藩王庄田”和权贵们的“庄田”,他们名义上是请乞,实际上是强占;名义上是奏求,实际上是巧取豪夺。不仅如此,他们还往往利用自己的特权,一家兼并数十家。明朝中叶土地占有关系变动的主要趋势是大量土地向皇室、勋戚和官宦势要权势阶层集中,这种趋势尤以嘉靖时期为著,农民的大量土地被兼并。财富的大量集中,导致当时社会贫富差异悬殊。造成这种两极分化的原因,固然有社会经济自身发展的内在因素,譬如经济结构和生产模式的调整以及生产力的发展,但主要还在于皇室、勋戚和官宦势要阶层依仗其政治权利以至暴力等手段,肆意侵夺小农土地。这种以超经济的手段聚集财富的结果,必然导致社会矛盾的迅速尖锐化,使得大批失去土地的农民,被迫逃往他乡,或入深山为“流民”,或占据山险为“盗贼”,或入大海为“倭寇”。即如史书记载的“夫夷寇之为滨海患者,非倭夷敢自犯中国,乃中国自为寇也,官府平日无教养抚字之方,饥寒所迫,驱而为盗,又不能设法散之使去,招之使来,比致养痛势成,联舟结寨,虏官兵焚汉船”。

3、赋税繁多。伴随土地集中到皇室、勋戚和官宦之家,自耕农民纷纷破产,而不得不转变为租种土地的佃户。明中叶,由于土地的集中主要是官豪势要之家凭借权势而实现的,因此当时佃农在租种地主土地的关系中,一开始就带有浓厚的人身依附色彩,尤其是当他们面对皇室、勋戚等权贵,更显得无能为力,生活的处境也更加凄惨。

随着政治的日益***,官僚地主还串通里书胥吏,用飞洒,诡寄,移换等手段,巧取豪夺,把沉重的赋税全部转嫁到贫苦农民头上。明初***曾规定,每亩征银二分至三分,但到了明中叶,贵族私自征租,有的亩收五分,有的高达八分,比原来规定的增加了二至三倍以上,使农民要承受严重的田赋和徭役。

缙绅地主与普通的民间地主,对农民的剥削也相当严重。即使在素称富庶的江南一带地区,人民亦困极无聊,“有田者什一,为人佃作者十九……岁仅秋禾一熟,一亩之收,不能至三石,少者不过一石有余。而私租之重者,至一石二三斗,少亦八九斗。佃人竭一岁之力,粪壅工作,一亩之费可一缗,而收成之日,所得不过数斗,至有今日完租而明日乞贷者。”嘉靖年间,东南沿海一带的人民生活极端贫困,为了生活,他们往往变卖自己的房屋、田地、牛羊,有的人甚至把自己的儿女都卖了,广大农民纷纷破产,挣扎在死亡线上。嘉湖苏松一带人民因税赋太重,官吏,土豪劣绅又多方盘剥,被迫出走谋生。在两浙三吴之地,更是连年荒旱,历来一片繁华的江南,在明朝***的压榨之下,竟然呈现一片萧条景象。

除了正赋之外,还有官吏的私加捐税,如江南,福建等地区的农民,有向地主贡献薪米鸡鸭蔬菜等物品,名曰“冬牲”;曲阜孔府的农民要向公府交纳“年例布花”,“年例猪钱”;在徽州、湖广、江西等地更有大量佃仆和庄仆存在。

面对上述种种困境,明朝统治者不仅不予以赈恤,反而加派段匹工料等项银两大约二十余万。加重了人民的负担。自永乐皇帝后,统治者奢侈挥霍,对王公和皇帝宠儿的过多赏赐,致使发费倍增。与此同时,由于管理不善,经济混乱,物价飞涨,偷漏税收,***贿赂和滥用资材,致使国家收入锐减。

在封建统治阶级的横征暴敛之下,广大贫苦群众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濒于死亡的边缘,再加上官兵荼毒,以致造成求生无望的饥民不得不四处流亡,下海为盗。这些迫于贪酷,苦于役赋,困于饥寒的小民不仅相率入海为盗,而且每次听到倭寇到来,又都乐意随从。故当时不少人认为倭寇之盛衰,其主要原因在于朝廷,而不在于蛮夷。“夷寇之为滨海患者,非倭夷敢自犯中华,乃中国自为寇也”。这个分析一针见血,符合实际。

伴随着明朝***沉重的苛捐杂税的是天灾人祸,特别是1448年黄河的决堤,导致接踵而来的洪水泛滥,100多万人被迫无家可归,沦为乞丐或者海盗。

(二)军事方面:海防废弛,卫所空虚

明朝初年,自北方到南方沿海,倭寇存在很大威胁。洪武初年,“倭奴数掠海上,寇山东,直隶,浙东,福建沿海郡邑”。在山东沿海,倭兵数次侵扰海滨,生离子,损伤物命。因此,对于海上的防务,朱元璋一直非常重视。洪武元年,他便开始着手部署,对日断交后,他更重视海防的建设。

1、首先,在沿海地区众建卫所,广修城池。

在沿海地区加强海防力量,划分鸭绿江,辽东,山东,直隶(今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七个海防区。在莱洲府,至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建立了“三卫,八所,七巡检,十六寨,一百四十七墩堡”的防海总讯。

洪武十七年(1384年),命信国公汤和巡视海上,在山东,江南、北,浙东、西等海防要地,筑城列寨,建立永久性防御工事,洪武二十年(1387年)二月,置两浙防倭卫、所。夏四月戊子,命江夏侯周德兴前往福建、兴、漳、泉四郡查视要害,筑海上十六城,以防倭寇。

为保卫沿海地区,每年都有春巡和夏巡,“卫所既设官兵,又制有数百料大船,把撸哨船,若风尖快船,高把哨船,十浆飞船儿五等,以三四五月出哨,谓之大汛;七八九月出哨,谓之小汛。盖倭船之来视风所向,清明后风自南来,重阳后风自北,皆不利于行故也”。倭寇作乱的时间和地点,受制于风向的变化,不同季节的防御任务也有所不同。而明海军都能根据这些特点制订相应的措施,因此取得不错效果。永乐年间的望海埚战役是明初对倭作战的第一次大胜利,从此,倭寇不敢大规模的侵扰。

2、籍张士诚、方国珍旧部及沿海之民为兵,增加沿海兵力。

洪武四年(1371年),靖海侯吴祯将兰秀山无田粮之民111700余人编配各卫所为军。洪武二十年(1387年)周德兴修筑城寨时,***用民户三丁取一的方式,集15000余人为沿海卫所的戍守兵员,做到了统一指挥与分海守备相结合,机动巡剿与近岸歼击相结合的作战策略。

3、大造战船,加强水师建设。

在朱元璋及其永乐帝的努力下,明朝建立了一支高效率的海军,它拥有数千艘船只,其中有一半是战船,另一半是巡逻船,游弋于中国沿岸的水域,确保了沿海的安全。

洪武三年(1370年)建立的七卫水军,每卫自己备战船50艘,平时派350名军士缮理保养,若遇战事,则益兵操之。

4、建立赏罚制度,鼓励将士奋勇杀敌。

明初海军人员士气高涨,斗志昂扬。如1417年一艘由宦官张廉指挥的船只,成功的突破了倭寇船队的包围,以此振奋人心。

由上述可以看出,明初大力加强海防,由于措施得力,明朝在千里海防线上,建立了一个强大的防御系统,因此没有酿成大患。但到了嘉靖时期,情况却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明嘉靖时期,由于政治日趋***,加以政策上的失误,海防设施失去了应有的功能。卫所形同虚设,不堪一击。正像《明史》上形容的:“迨承平久,船敝伍虚;及遇警,乃募渔船,以资哨守;兵非素练,船非专业,见寇泊主,辄望见逃匿。而上又无统率御之,以故贼帆所指,无不残破”。

嘉靖时期,在海岛设以据险伺敌的水寨,均因将士惮于过海,自海岛移置海岸,而原来的水寨却被海寇据为巢穴。在漳、泉沿海的卫所,军粮不足,船只坏损,兵士短缺等现象极其严重。据《明史》记载,“浙、闽海防久隳,战船、哨船十存一二”。如铜山寨原战船20只,只存1艘;玄钟澳20只,只存4艘;浯屿寨40只,只存13艘。由于这些船只不是被禁锢在港口内,就是很少使用,于是腐烂加剧且没有进行更换。

至于巡检司,由于朝廷不重视海防,海军军饷一减再减,促成兵员逃亡现象非常严重。烽火基地的4068名驻军,有3000人逃跑;小埕的4700多名驻军,逃了2557人。沿海地区防卫站的士兵70%被派去务农,有的甚至要到50千米外的内陆。剩余的30%本应肩负战斗任务的人员,还被要求去建筑和修理船只。水军几乎形同虚设,卫所司寨将大都属于世袭,不习武艺,不懂兵法,亦不会带兵打仗,战斗力特差。

海防废弛到如此程度,当然谈不上什么御倭。谭纶说:“比来法令废弛,行伍空虚,各该卫所官兵,大都桀骜不驯,玩钝***。驱之戎行,则恍然自失。责之城守,则恬若罔闻”。在浙江宁、绍卫所的大小官员,竟然坐视倭寇纵横来往于封城之内,杀戮攻劫达旬日之久,如蹈无人之境,丝毫没有受到抵御。

三、倭寇泛滥的导火索:明***严厉的海禁政策

明朝建国后,东南沿海一带凭借着优越的地理位置和原有的基础,农业、手工业很快得到了恢复和发展,在此基础上,商品经济也日益繁荣起来。到正德年间,私人海外贸易开始得到发展。而到嘉靖时期,私人海外贸易已经形成了很大规模,并达到非常繁荣的程度。当时中国经济比日本发达,日本很多生产生活材料都要依靠中国这个市场。如这个时期日本工业中的丝织业虽有长足发展,但本国生丝原料非常不足,而所缺的这些生丝几乎完全是从中国供应的,***若番泊不通,则无丝可织,致使生丝在日本的价格上扬,在中国每百斤值五六两,而到日本,价格是在中国的十倍。日本可以在中国买到他们迫切需要的商品,如瓷器,药材等物,尤其是蚕丝,价格便宜,在中国大陆最高价每担银115两,而在日本则每担需要500两。正是这种利润上的巨大差距,嘉靖年间东南沿海各地形成了许多私人海上贸易集团,他们大多拥有五十到百余艘商船,成群分党,相互竞争,十分活跃地从事各种海上贸易。“私造大船,越贩日本矣。其去也,以一倍而博百倍之息;其来也,又以一倍而博百倍之息”,“违禁私通,日益月盛”。繁荣的海外贸易,吸引了大批中国人以之为业。甚至许多“势家”,“大姓”,“豪门巨室”为取得丰厚的海外贸易利润,也竞相投资于海上贸易,从事海上贩运活动,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这些海商与15世纪的官方海外贸易相比,有显著的特点,他们更多的是为满足下层人民群众的需要,促进商品生产的发展而经营各种手工业原料和手工业制品,积极为产品打开销路,而15世纪的官方海外贸易更多的则是为封建地主阶级服务的。可以说,大力发展海外贸易,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当时中国发展社会经济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重要条件。

但是,面对着海外私人贸易,明***却持相反态度。明初,朱元璋即颁布了“片板不许下海”的海禁政策,严禁私人海外贸易。但是随着明***的日益巩固及沿海军事防御力量的加强,流亡于海上的日本海盗相对人数较少,已经不敢公开为寇,他们大多转向以从事海上贸易为生了。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禁海防倭实际上是禁止中国人出海经商,禁止中国和日本等国正常的海上贸易往来。特别是嘉靖初年(1521年)以后,明王朝借口宁波“争贡***”,更下令严禁造违式大船,凡是属于违禁海船的尽数毁掉,规定“自后沿海军民,私与贼市,其邻舍不举者连坐”。企图断绝一切海上联系和贸易往来。然而,出乎明朝***意外的是,到了嘉靖二十年(1540年)后,反而出现了“禁越严而寇越盛,片板不许下海,艨艟巨舰反蔽江而来;寸货不许入番,子女玉帛恒满载而去”,私人海外贸易规模反而更大,“倭寇”在东南沿海迅速泛滥的情况。

明朝***为控制这种局面,派出当时朝廷最强硬的禁海派大臣朱纨前往镇压。朱纨***取了“革渡船,严保甲”等一系列措施,加强海禁,但由于其损害了沿海官僚地主及农民的利益,招到了他们的强烈反对。嘉靖三十二年(1552年),汪直“大举入寇,连舰数百,蔽海而至”,使“滨海数千里,同时告警”,从此,倭寇更加泛滥。

明朝的海禁政策不仅阻碍了中日之间的正常贸易,同时也损害了世代居住在沿海一带的农民的利益。

沿海民众一向有从事海上贸易的传统,作为维持生计的重要手段,然而沿海地区自然条件又是很不利的,地狭人稠,土壤贫瘠,五谷稀少。据《漳州府志洋税考》记载:“闽地斥跷确,田不供食,以海为生,以洋舶为家者十而九也”。是以越洋到外国去贸易,是其生命所系。

然而,明***实行严厉的海禁政策,严禁沿海民众打捞***,出海贸易,使得沿海居民被迫放弃原来擅长的***捕渔樵的岛民生活,去适应他们所不适应的内陆山区的耕作,他们不适应那里的环境和生产生活方式。因此,有一部分人不顾明朝***的禁令,千方百计的潜回家乡。由于他们的所为属于违法行为,随时都有被杀头的危险,迫于无奈,他们在海上贸易一本万利面前,虽然有明禁,而利之所在,“故民不畏死”参加了武装走私的队伍,正因为严厉的海禁政策激化了社会矛盾,使倭寇更加泛滥。

曾参与平倭的谭纶说:“闽人滨海而居民不知其几也,大抵非为生于海则不得食。海上之国方千里者不知凡几也,无中国绫绵丝之物则不可以为国。禁之越严则其值越厚,而趋之者越众。私通不得则攘夺随之。昔人谓弊源如鼠穴也,须留一个,若要都塞了好处俱穿破,意正如此。今非惟外夷,即本处鱼虾之利与广东贩米之商、漳州白粮诸货皆一切禁罢,则有无何所于通,衣食何所从出?如之何不相率而勾引为盗也”。深刻地揭示了海禁越趋严厉的背景下,沿海民众由海上走私贸易而发展为倭寇的轨迹。

这里,不妨摘录张维华教授的一段话:“在研究明代‘倭寇之患’这个问题上,不能不联系到明代海外贸易的动态,也不能不联系到明代所施行的‘海禁’政策。但是只能说这些事实对于‘倭寇之患’发生了某些客观的影响,决不能说是导致‘倭患’发生的根本原因。‘倭寇’根本是从日本来的一伙劫掠中国的匪盗,即使是中日间的贸易关系不受到限制,中国的海禁没有那样严格,这伙盗匪还是要劫掠中国的,只不过在程度上或许有些不同而已。至于参加到‘倭寇’里面去的那些中国破产农民、流民分子,对祖国人民进行掠夺和***,已经成了背叛祖国的败类。”从张维华教授的这段话中,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出明朝嘉靖年间倭患的原因。

由上述可知,嘉靖倭患的成因主要是由日明双方政治、经济、军事诸因素所造成,由于日本处于战国时期,长期战乱和灾荒使不少破产农民“迫于饥窘,纠众掠食”,从而构成倭患发生的必然性,这种必然性正是通过世宗的昏庸,政治的***,海防的颓废以及海禁的严厉等偶然机会爆发出来的,而西方殖民者的入侵又恰好加剧了这种倭患的程度。

1555年,明朝嘉靖三十四年,东南沿海遭受倭寇的蹂躏, 海滨各省皆悲观惶恐,其中一股五十至七十人的倭寇竟然创造了一个奇迹。他们登陆后深入腹地,到处越货,如入无人之境,竟越过杭州北新关,经淳安入安徽歙县,近芜湖,围绕南京兜了一个大圈子,然后趋秣陵关至宜兴,退回至武进,之后虽然被歼灭,但是他们杀伤人数据称竟有四千人之多,而南京为本朝陪都,据记载有驻军十二万人,在世界战争时尚也当属罕见,但究竟是为何明朝正规军打不赢区区倭寇海盗呢?

历史***的发生总有它的原因,都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如果从国家实力上来讲的话,在16世纪中叶,日本这个岛国能过严重威胁本朝东南沿海各省的安全,这种现象是很难理解的,合乎逻辑的是本朝的士兵应该越海进攻日本。因为当时的日本不仅地狭人稀,而且几十年来都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内战频繁,法律和秩序可谓荡然无存,本朝是一个高度中央集权的国家,被一个极有组织的文官集团所统治,中央指挥地方很方便,极少发生抗命的事情。同时我们这个帝国在名义上还是拥有当时世界上最大的常备军,人数多达两百万,但这种***想的逻辑并不适用于现实。

从根本上讲,原因有以下几点。?第一、就是明朝军制的大漏洞, 明朝的军制规定,常备军是由二百万“军户”提供,每户会出一个男丁,代代相传不变,当初设立军户的初衷是为了保证官兵的来源,又在于保障“民户”不会因为战争动员而受征兵的骚扰。这个制度创立刚开始,它的弊端就随之而来。民户被编入军户大部分是处于强迫,就算是出于自愿,也常常是基于权宜之计,时过境迁,当初的应诺就不能遵守了。所以各个驻兵的卫所刚刚成立,士兵的逃亡和换籍的***就层出不穷。时隔一百多年,各卫所的土地,不少都为军户抵押和出卖了。加之常年以来除了西北边境,绝大多数地区都相安无事,所以所以,一个卫所的实际兵员数量比编制规定的数量要少得多,在退化最为严重的卫所中,竟然仅有规定编制兵员的百分之二或三。而且这些有限的士兵还常常被军官当作营造和运输的劳工,再不然就是留在军官家中当仆役。

第二、每况愈下的补给制度。 和军制每况愈下的情形一样的是补给制度。明朝的军事供应和政事参合为一元,军队的粮饷补给来源于地方***的侧面供应,按道理来说,户部是国家的财政中枢,应该统筹全局,但明朝却是这样奇葩的制度,实际上却类同于一个大型的会计机构,只是在账目上监督各个地方***的出纳,但却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合。各个地方***按照规定的数额把给养直接运送到附近的军事单位,军区和中级以上的后勤机构,一个府县可能运送的粮食及银两给十几个不同的小单位;一个小小的卫所也可能接受十几个府县送来的粮食和银两,这就造成交接过程极其繁杂。这种方法一经成为定制,就如盘根错节,任何高级单位也无法把补给点和补给线作合理的通盘调整,以适应形势变化的需要,于是供应不能足额完成的情况就有时常发生。试想,由十几个单位分别按固定的数量供应,总难免有个别单位因为意外的情况而不能足额缴纳;而其它单位又没有补足缺额的义务,即使有这样的义务,也不见得就有这样的能力。所以在开国一百多年以后,书面上的规定早已经和现实情况相差甚远了。纵使有局部调整,充其量只能救急一时,而不能解决根本问题。

如果查阅官方的资料,书上都明确无误的记载了全国的补给已经由中央统筹分配,而实际的执行缺全赖于互不相属的下级机构。地方***和地方军队之间的补给关系前面已经讲过,即使是运往北京的漕粮,它的运输情况也十分奇特。所谓漕粮,就是从南方大多数府县中征收田赋所得的粮食,通过大运河运往北京。按明文规定,漕运由专业的军士负责运输,运送的士兵叫做运军。全部运军官兵有十二万人,分别驾驶粮船一万两千艘。但是这个庞大的运输队伍却没有一个中央统筹机构来做周密的***安排,以使其秩序井然的运转。粮船直接在江南的水滨接受纳税者所缴纳的谷米,然后解缆北运。一艘粮船由一个下级军官管理,并直接对中央***负责。在所运的粮食送达北京附近的张家湾仓库以前,粮船上的全体官兵的人身自由、生命财产甚至妻子儿女,都等同于保证这次运输安全的抵押品。因为除此之外,别无更好的方法作有效的管理。至于粮船的制造,也同样表现了散漫和缺乏组织的特性。这些粮船的法定使用寿命为十年,过期就需要重新建造。在淮河沿岸设有“船厂”一处,是全国最大的造船场所,其高峰年产量为七百艘以上。然而这个所谓的船厂实际是由82个小型船厂拼凑而成,各厂之间各自管理,没有一个统一的管理,虽然有一个类似于总管理处的机构,它却没有统一调度人力和物资的权利,自然也就谈不上有效的管理技术分工了。

第三、装备落后、军队战力太弱。军队战力的必备条件是精良的武器装备、训练有素的士兵和优秀的将领。 先说一下装备问题,组织上的低能必然造成武器装备上的落后,明朝并不缺乏能工巧匠,但是他们都被集中到皇城去了,专门为皇帝的禁卫军制造精美的甲胄。一般的野战军的铠甲只是衬了小铁片的棉布袄,或者由纸筋搪塞而成的“纸甲”。至于士兵们的武器质量也是参差不齐,大多是由各地府县作为赋的一部分制造缴送,质量上欠精良,规格也谈不上标准化,这就造成在实战中的各种不便。以上种种落后的情况,再加上军制问题,造成明朝的野战军的战斗力与农村的民兵相差无几。

第四、对于将领的选拔。 在当权者看来,一个将领所应该具备的素质是勇敢粗豪而不在于头脑清晰。军官的任命多数是以子承父业的方式延续。任命的程序相当复杂,大致是高级将领的子孙降几级继承,下级军官则无需降级继承,从明朝中期开始,情况稍有改变,自兵部尚书刘大夏奏准推行武试,任何有志于成为军官的人只要通过考试及格就可以当武官了。但事实上由考试及格充当军官并升为高级将领的可谓是绝无仅有。而且这种武生的考试又在于刀枪弓马的是否娴熟,由文官主持的笔试,其要求不过时粗通文字而未设计军事科学。各处所开创的“武学”,也以儒家经典作为主要讲授内容,其教学进度,以每日教二百字为原则。

用这种方法培养出来的将领简直就是一个灾难,当一个武夫还行,要是真统帅千军万马去作战,那能力还是相差太远,几乎很少人能有运筹帷幄的本领。其实这也是文官集团所希望的结果,武将不行,那文官势力将会很大,将领大多都是一介武夫,当然就有必要任用文官作为总督巡抚,让他们来指挥各级武官。在总督巡抚之下还有兵备使或海防道,他们名为监察,实则握有调度攻防的权利。在军政方面人事的任免以及补给、交通各项也统统由文官来主持,这也就造成了战争调度混乱复杂。

其实说白了,这种军事体制的设计,显而易见它的重点不在于对付敌国的全面入侵,同时也不打算全面进攻敌国,发生在1449年的“土木之变”的战役,正统皇帝被瓦剌俘虏,已经暴露了军事体制中致命的弱点。然而这样震惊全国的***仍然没有能够引起应有的重视与改革,武备废弛,军事组织不断衰退。文官们只要在他们的任期内保持平安无事就好,则一切有关军队改造的***大可束之高阁。

一直到16世纪中叶,倭寇实力大涨,不仅屡次攻破了被视为固若金汤的东南海防,而且长驱直入,视守军为无物,这才使得中枢的文官惊醒,发现这样低能的军事制度将要危机整个帝国以及他们个人安全,穷则思变,改革已成为势所必然。

第五、倭寇的成分。 蹂躏东南沿海的沿海倭寇不同于普通海盗,海盗大多数是乌合之众,只要抢劫财物的目的达到,就随之而去。而倭寇则不然,他们登陆以后通常要建立根据地,有时还围攻城池。其中的成员也并非全部来自日本,其中却有很多中国人,占了绝大多部分,而且可以担任高级头目,这些人加入倭寇和明朝的海禁政策有关。

倭寇的入侵原因,与国际贸易有不可分割的关系,明朝禁止民间海运经商,虽然有明文规定,但是实际上却无法彻底实行,东南沿海的走私贸易由来已久,好多不同国籍的冒险家纷至沓来,这些冒险家使用的船只,最大的长达一百尺,宽三十尺,船壳厚度达到七寸,超过了中国战舰的规模,据史料记载,在这些冒险家出没的鼎盛时期,每天有大小船只一千二百搜在中国海岸活动,数字好像夸大,但是因为利益所在,频繁交易就不在话下了。其贸易区域覆盖整个远东,在中国***海上巡逻力量所不能达到的近陆岛屿上,他们指定了走私贸易的港口,由于没有一个法庭可以解决买卖双方的贸易***,十多个有力量的中国船主以武力作为后盾充当了仲裁者,并因而逐渐被认为海上的权威成为了海盗的头目。

这些个海盗头目声威显赫,和当地的士绅相互勾结,甚至结为婚姻之好。他们公然在沿海修理船只,而且勒令村民接受他们的传讯,这种海上权威算然尚属萌芽阶段,但任其滋长发育,则必然会威胁我们这个以农业经济为基础的***。

海盗肆无忌惮的活动迫使***不得不***取强硬的对策,然而冲突已开,我们在政治和军事上虚弱的一面马上暴露无遗,高级指挥官无法确切知道部下士兵的实际数额,也弄不清究竟有多少战船可以调配使用,下级军官在部队出发前先要向地方富户勒索兵饷给养,而一旦发生战斗,有的部队干脆望风而逃,有的部队虽然敢于迎战,但由于默守密集队形的战术,往往造成一人失利,万人崩溃的后果,而可歌可泣的作战,却反而出现与仓促***的民兵以及各地生员所组织的保卫家乡的情景之中。

在日本方面,充当海寇的武士,来日本各地,他们既无统一的领导,也无长远作战的目的,,起初,他们有一个空中楼阁的希望,以为和中国海盗的联合军事行动可以迫使中国***开放对外贸易,而他们中的***也可以受到诏安而荣获海陆军将领的官衔,这些希望在总督胡宗宪发动的一次行动之后终于成为泡影,胡宗宪以找招安为诱饵,使这些海盗头目束手就擒,而后又把他们的头颅送到北京邀功,这种措置只能激起日本侵犯者更大规模的来犯,并且使今后的屡次入侵更缺乏政治意图,唯一的目的就是只在于抢劫财物。

这些日本海寇虽然上层缺乏统一领导,但下层的组织力量则不可忽视,虽然越货,也表现了日本下层社会结构的严密性,据目击者记载,不论作战或者宿营,倭寇的小头目对下级士兵能施以极其严格的纪律管制,各个小股部队,战法一致,也表示了他们并非仓促招募而来的雇佣兵,他们不断的以寡敌众,击败了数量上占优势的中国官军,而中国的农民造反,却大多数缺乏这种能力。

这些海寇乘坐可以装载百人左右的船只登陆,大举入侵时,常常集结30-50艘船只,人数多达数千,在他们势力最大时候,可以有两万人据守占领区内的军事要地,本地居民在威逼利诱之下也有不少人参与他们的行列,其中有的人在以后被押送至日本作为努力,他们劫掠的物品不限于金银珠宝,根据需要和可能,他们也夺取内河船只和其他商品,有一段记载提到他们曾大批搜集蚕茧并勒令妇女养蚕生丝,这种清康已经和占领军在当地组织生产没有多少差别了。

在入侵的初期,他们几乎战无不胜,主要原因在于战术的优势和武器的精良,他们能极其娴熟的使用双刀,并且和近旁的伙伴保持密切的队形联系,互为呼应,协同作战。颇为特异的是,他们的指挥信号乃是军官手中的折扇,当双方开始接触,军官把折扇往上一挥,他们的部下就以刀锋向上,当对方的注意力为这种动作所吸引,他们就突然倒转到锋迎头砍下,这种双刀长度不过五尺,但在一个熟练的使用者手中挥舞,一片刀光,使上下四方尽白,不见其人,可以在一丈八尺的方圆之内杀伤对方,其他常见的武器还有弓箭和标枪。至于火器,似乎他们并不重视,虽然戚继光说过鸟铳由日本传来,但在记录上看不到倭寇曾有效的使用这种武器,他们偶尔使用火炮,看来也是在明朝缴获的战利品。

倭寇的基本战术是派遣三十人以下的小部队进入村落,这些小部队的进退必然在呀咪的互相照顾之下,协同信号是令人战栗的海螺声音,这些入侵者善于使用当地向导,并熟练的派遣尖兵和斥候,有层次的展开兵力,并以佯攻、驱使南明在队伍前面等等方式,造成中国官军的扰乱和疑惑,中国官军根本无法兑付这一套战术,即使是其最为高昂的部队,他们的对策也不过借血气之勇猛冲敌阵,既无有效的队形,又缺乏侧翼和后续部队的接应,造明朝军队经常遭受失败,南直隶和浙江两省,河流湖泊极多,兵败如山倒,明军溃退时被踩踏落水淹死者不计其数,有一次总督胡宗宪也在败退中被推落水,险些淹死。

除此之外,倭寇在和大部队明军遭遇时,还***取另一种战术,就是先***取坚守以杀明军的锐气,或者制造恐怖气氛使得明军官兵陷入心理上的劣势,然后待机出击。

根据以上种种原因,所以总而言之,这场倭寇与明朝的较量,实际上是以明朝农民来对付强悍的职业化日本军人,这样来来说明朝正规军打不赢倭寇也是理所当然的了。还好明朝***有所惊醒,之后又出了一个名将——戚继光,重新训练了一支军队,才消灭明朝沿海倭寇之患,这个话题下次我再深入讲述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