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恶大憝矧惟不孝不友怎么读,元恶不待教而诛的意思

tamoadmin 成语活用 2024-06-12 0
  1. 友的本意是什么
  2. 作恶为患的首恶分子是什么成语
  3. 元恶大憝成语解释
  4. 不肖子和不孝子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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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律的刑罚适用原则分为三类:1、十恶重罚原则;2、皇亲、官僚减免原则;3、其他刑罚原则。 十恶是十种直接危害封建统治的严重犯罪行为,唐代因袭隋律,对这十种犯罪予以严厉的惩治,并“特标篇目”。十恶的具体内容如下:

1、谋反,是一种图谋、参加推翻封建地主阶级***的犯罪行为。即“谓谋危社稷”。谋反这一罪名从秦朝就已确立,一直沿用到清末 。律文的注解是“谋危社稷”。社是土地神,稷是谷物神,社稷历来作为国家和君主的象征。谋反就是企图害君主或国家 。

2、谋大逆,是一种图谋、毁坏皇帝宗庙、陵寝和宫殿的犯罪行为。即“谓谋毁宗庙、山陵及宫阙”。“大逆”在秦汉时用来指一些罪大恶极的犯罪,并没有具体的罪名指称 。唐朝的法律明确规定这类犯罪有三项具体罪名:“谋毁宗庙、山陵及宫阙 。”宗庙是皇帝供奉祖先的庙宇,山陵是皇帝先人的陵墓,宫阙是皇帝本人居住的地方,这些都是皇帝和皇权的象征,图谋破坏就是企图侵害皇帝的祖宗和挑战皇帝的权威,因此必须严惩 。《唐律》规定:谋反、谋大逆者,本人不分首从皆斩;其父亲和十六岁以上的儿子皆绞;妻妾和十五岁以下的儿子以及母亲、女儿、儿子的妻妾、孙子、祖父、兄弟姐妹全部入官为婢;家中的部曲、奴婢、资财、田宅也全部没官;伯叔父、侄子无论是否同居,皆流三千里 。即使仅是图谋没有实际实施,仍然要处绞刑。明清时进一步加重到参与谋反大逆的全部凌迟处死,大功以内满十六岁以上的男性亲属全部处斩 。

元恶大憝矧惟不孝不友怎么读,元恶不待教而诛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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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谋叛,是一种图谋、背叛国家,投靠敌方的犯罪行为。即“谓谋背国从伪”。谋叛是自春秋时代就有的罪名,以后就是在战场上放下武器投降敌军也算重罪 。从秦简中可以看到,凡是被认为已经战死的人后来又活着回国的,就要罚为官府的奴隶。如果是主动放下武器的,则要株连家属 。《唐律疏议》规定有叛国企图的,首犯处绞刑,从犯处流刑;已经“上道”即已实施叛国行为前往投向敌对国的,不分首从皆斩,妻子流二千里。而百姓“亡命山泽”不听从官府召唤的,也以谋叛论罪;胆敢抗拒官兵,亦以“上道”论 。

4、恶逆,是一种殴打、谋杀尊亲属的犯罪行为。即“谓殴及谋杀祖父母父母,杀伯叔父母、姑、兄姊、外祖父母、夫、夫之祖父母、父母”。唐以后专指家族内部犯上侵害的罪名,包括子孙殴打、谋杀祖父母、父母;侄子伯叔父母、姑母;弟弟杀死哥哥、姐姐;外孙杀死外祖父母;妻子丈夫或丈夫的祖父母、父母 。《唐律疏议》规定不分首从皆斩,明清律进一步加重到凌迟处死 。

5、不道,“不道”常和“大逆”连称,隋唐后专门指一组恶性侵害罪名 。是一种杀死一家非罪三人、把人肢解、造畜蛊毒物伤、以邪术诅咒人等的犯罪行为。即“谓杀一家非死罪三人,支解人,造畜蛊毒、厌魅”。这里造畜蛊毒和厌魅是以巫术害人的行为,和杀一家非死罪三人、肢解人的行为一样恶劣,后果严重。

6、大不敬,是一种危害皇帝的人身安全和尊严的犯罪行为。包括***御用物品、因失误而致皇帝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不尊重皇帝及钦差大臣等三类犯罪行为。“大不敬”至少从秦朝开始专指侵犯皇帝尊严的罪名 ,隋唐以后包括如下罪行:***皇帝用于祭祀神灵的祭品,***皇帝的生活用品;偷盗或伪造皇帝的印信;因失误在为皇帝合药时没有按照药方配药或写错了封题;为皇帝烹调“御膳”时因失误而触犯“食禁”;为皇帝制造车辆或船只因失误而不牢固;根据礼教臣子对于君父有所冒犯;“指斥乘舆”,即严厉指责皇帝;对于皇帝派出的使者不够尊敬 。对于大不敬的处罚也以斩、绞为主 。

7、不孝,是一***孙不能善待父母、祖父母的犯罪行为。包括控告、咒骂祖父母父母;祖父母父母在,另立门户、分割财产、供养有缺;为父母服丧期间,谈婚论嫁、寻欢作乐、***孝服;知祖父母、父母丧,隐瞒不办丧事;以及谎称祖父母父母丧。这些行为在性质上,与恶逆罪一样,都是对尊亲属的侵害,只是侵害的程度更轻。中国古代很早就有“罪莫大于不孝”的说法 ,据说这是夏朝法律就已确立的原则 。隋唐以后的不孝是一组被认为严重违反孝道的罪名,具体包括:①子孙告发或诅詈祖父母、父母,告发者和谩骂者都要处以绞刑;②祖父母、父母“别籍异财”,即子孙在祖父母、父母尚未去世的情况下就和祖父母、父母分家单过(如为祖父母、父母指示则无罪),徒三年;③违反祖父母、父母的“教令”(教训和指令),徒二年;④“供养有缺”即对祖父母、父母的供养不充分,徒二年;⑤在服丧期间违反孝道,徒三年,如娶妻、出嫁、奏乐、脱掉丧服改穿“吉服”;⑥“闻祖父母、父母丧,匿不举哀”,流二千里;⑦诈称祖父母、父母死,徒三年 。

8、不睦,是一种亲族之间互相侵害的犯罪行为。即“谓谋杀缌麻以上亲,殴告夫及夫大功以上尊长、小功尊属”。缌麻、小功、大功是根据服制确定的亲属范围。缌麻亲是指男性同一高祖父母之下的亲属,小功亲是指同一曾祖父母之下的亲属,大功亲是指同一祖父母之下的亲属。同一亲等的亲属还有尊卑的区别。不睦因有违礼教“亲亲”的原则,也列为十恶 。《唐律》规定这类罪名包括:①谋杀缌麻以内的亲属。谋杀缌麻以内尊长的,流二千里,尊长谋杀缌麻以内卑幼亲属的,各依故杀罪减刑二等;②出卖缌麻以内亲属。将期亲以内的卑幼亲属强行出卖为奴婢的,和斗殴杀死期亲以内卑幼亲属同样处理;③妻子殴打、谩骂或告发丈夫和大功以上的尊长及小功以内的尊属。妻子殴打、谩骂丈夫及尊长亲属的,比照丈夫的同样行为减罪一等,告发丈夫以及丈夫的祖父母、父母的,徒二年 。

9、不义,是一种侵犯长官和夫权的犯罪行为。即“谓杀本属府主、刺史、县令、见受业师。吏、卒杀本部五品以上官长;及闻夫丧,匿不举哀,若作乐,释服从吉及改嫁”。隋唐以后主要指平民谋杀本地各级地方长官,士兵谋杀本部五品以上的长官,学生谋杀老师 。凡是预备谋害的,流二千里,已伤害的绞,已的,皆斩 。

10、内乱,是一种亲族之间犯奸的犯罪行为。即“谓奸小功以上亲、父祖妾及与和者”。“和”,指通奸。隋唐以后主要指小功以内的同辈亲属通奸,双方均流二千里 。如果是的,男方处绞刑;但如果是和祖父、父亲的妾通奸的,或是和小功以内不同辈分之间通奸的(指伯叔母、姑、姐妹、儿媳或孙媳、侄女)就要处绞刑 。 今天所说的十恶最早来源于隋开皇定律时,将《北齐律》中的“重罪十条”稍加改动,定名为“十恶”,是十种严重危害封建特权、危害封建纲常***的犯罪,即: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

十恶中的有些条目早在周、秦、汉时就已出现。如《尚书·康诰》:“元恶大憝,矧惟不孝不友……速由文王作罚,刑兹无赦。”《周礼·地官大司徒》:“以乡八刑纠万民:一曰不孝之刑,二曰不睦之刑,三曰不姻之刑,四曰不弟之刑,五曰不任之刑,六曰不恤之刑,七曰造言之刑,八曰乱民之刑。”

湖北云梦睡虎地秦墓竹简中的法律答问:“免老告人以不孝,谒杀,当三环之不?不当环,亟执勿失。”(三环即三原,意为可原宥)汉《九章律》中亦有“不道”、“不敬”的条目。

到了南北朝的北齐,制《北齐律》,第一次将“十恶”中的各个条目归纳在一起,列为“重罪十条”,即:

一反逆,二大逆,三叛,四降,五恶逆,六不道,七不敬,八不孝,九不义,十内乱。

隋时将重罪十条改为十恶,并将其中的叛、降两条合并,另增不睦一条;又在前三条上各加以“谋”字,成为谋反、谋大逆、谋叛(“二人对议是为谋”,不需要具体的行为,只要有‘谋’就够成犯罪);在不敬条上加“大”字,成为大不敬。其后历朝也都沿用。 一曰谋反。(谓谋危社稷。)

疏议曰:案《公羊传》云:“君亲无将,将而必诛。”谓将有逆心,而害于君父者,则必诛之。《左传》云:“天反时为灾,人反德为乱。”然王者居宸极之至尊,奉上天之宝命,同二仪之覆载,作兆庶之父母。为子为臣,惟忠惟孝。乃敢包藏凶慝,将起逆心,规反天常,悖逆人理,故曰“谋反”。

疏议曰:社为五土之神,稷为田正也,所以神地道,主司啬。君为神主,食乃人天,主泰即神安,神宁即时稔。臣下将图逆节,而有无君之心,君位若危,神将安恃。不敢指斥尊号,故讬云“社稷”。《周礼》云“左祖右社”,人君所尊也。 二曰谋大逆。(谓谋毁宗庙、山陵及宫阙。)

疏议曰:此条之人,干纪犯顺,违道悖德,逆莫大焉,故曰“大逆”。

疏议曰:有人获罪于天,不知纪极,潜思释憾,将图不逞,遂起恶心,谋毁宗庙、山陵及宫阙。宗者,尊也。庙者,貌也。刻木为主,敬象尊容,置之宫室,以时祭享,故曰“宗庙”。山陵者,古先帝王因山而葬,黄帝葬桥山即其事也。或云,帝王之葬,如山如陵,故曰“山陵”。宫者,天有紫微宫,人君则之,所居之处故曰“宫”。其阙者,尔雅释宫云:“观谓之阙。”郭璞云:“宫门双阙也。”《周礼秋官》“正月之吉日,悬刑象之法于象魏,使人观之”,故谓之“观”。 三曰谋叛。(谓谋背国从伪。)

疏议曰:有人谋背本朝,将投蕃国,或欲翻城从伪,或欲以地外奔,即如莒牟夷以牟娄来奔,公山弗扰以费叛之类。 四曰恶逆。(谓殴及谋杀祖父母、父母,杀伯叔父母、姑、兄姊、外祖父母、夫、夫之祖父母、父母。)

疏议曰:父母之恩,昊天罔极。嗣续妣祖,承奉不轻。枭镜其心,爱敬同尽,五服至亲,自相屠戮,穷恶尽逆,绝弃人理,故曰“恶逆”。

疏议曰:殴谓殴击,谋谓谋计。自伯叔以下,即据杀讫,若谋而未杀,自当“不睦”之条。“恶逆”者,常赦不免,决不待时;“不睦”者,会赦合原,惟止除名而已。以此为别,故立制不同。其夫之祖父母者,夫之曾、高祖亦同。

案丧服制,为夫曾、高服缌麻;若夫承重,其妻于曾、高祖,亦如夫之父母服期。

故知称“夫之祖父母”,曾、高亦同也。

问曰:外祖父母及夫,据礼有等数不同,具为分析。

答曰:“外祖父母”,但生母身,有服、无服,并同外祖父母,所以如此者,律云“不以尊压及出降”故也。若不生母身者,有服同外祖父母,无服同凡人。

依礼,嫡子为父后及不为父后者,并不为出母之党服,即为继母之党服,此两党俱是外祖父母;若亲母死于室,为亲母之党服,不为继母之党服,此继母之党无服,即同凡人。又,妾子为父后及不为父后者,嫡母存,为其党服;嫡母亡,不为其党服。《礼》云:“所从亡,则已。”此既从嫡母而服,故嫡母亡,其党则已。“夫”者,依礼,有三月庙见,有未庙见,或就婚等三种之夫,并同夫法。

其有克吉日及定婚夫等,唯不得违约改嫁,自馀相犯,并同凡人。 五曰不道。(谓杀一家非死罪三人,支解人,造畜蛊毒、厌魅。)

疏议曰:安忍残贼,背违正道,故曰“不道”。

疏议曰:谓一家之中,三人被杀,俱无死罪者。若三人之内,有一人合死及于数家各杀二人,唯合***,不入十恶。或杀一家三人,本条罪不至死,亦不入十恶。支解人者,谓而支解,亦据本罪合死者

疏议曰:谓造合成蛊;虽非造合,乃传畜,堪以害人者:皆是。即未成者,不入十恶。厌魅者,其事多端,不可具述,皆谓邪俗阴行不轨,欲令前人疾苦及死者。 六曰大不敬。(谓盗大祀神御之物、乘舆服御物;盗及伪造御宝;合和御药,误不如本方及封题误;若造御膳,误犯食禁;御幸舟船,误不牢固;指斥乘舆,情理切害及对捍制使,而无人臣之礼。)

疏议曰:礼者,敬之本;敬者,礼之舆。故《礼运》云:“礼者君之柄,所以别嫌明微,考制度,别仁义。”责其所犯既大,皆无肃敬之心,故曰“大不敬”。

疏议曰:大祀者,依《祠令》:“昊天上帝、五方上帝、皇地祇、神州、宗庙等为大祀。”《职制律》又云:“凡言祀者,祭、享同。若大祭、大享,并同大祀。”神御之物者,谓神祇所御之物。本条注云:“谓供神御者,帷帐几杖亦同。”造成未供而盗,亦是。酒醴馔具及笾、豆、簠、簋之属,在神前而盗者,亦入“大不敬”;不在神所盗者,非也。乘舆服御物者,谓主上服御之物。人主以天下为家,乘舆巡幸,不敢指斥尊号,故讬“乘舆”以言之。本条注云:“服通衾、茵之属,真、副等。皆须监当之官部分拟进,乃为御物。”

疏议曰:《说文》云:“玺者,印也。”古者尊卑共之,《左传》云:

“襄公自楚还,及方城,季武子取卞,使公冶问,玺书,追而予之。”是其义也。

秦汉以来,天子曰“玺”,诸侯曰“庸。***岁中,改玺曰“宝”。本条云“伪造皇帝八宝”,此言“御宝”者,为摄三后宝并入十恶故也。

疏议曰:合和御药,虽凭正方,中间错谬,误违本法。封题误者,谓依方合讫,封题有误,若以丸为散,应冷言热之类。

疏议曰:《周礼》:“食医掌王之八珍。”所司特宜敬慎,营造御膳,须凭《食经》,误不依经,即是“不敬”。

疏议曰:帝王所之,莫不庆幸,舟船既拟供御,故曰“御幸舟船”。工匠造船,备尽心力,误不牢固,即入此条。但“御幸舟船”以上三事,皆为因误得罪,设未进御,亦同十恶;如其故为,即从“谋反”科罪。其监当官司,准法减科,不入“不敬”。

疏议曰:此谓情有觖望,发言谤毁,指斥乘舆,情理切害者。若使无心怨天,唯欲诬人罪,自依反坐之法,不入十恶之条。旧律云“言理切害”,今改为“情理切害”者,盖欲原其本情,广恩慎罚故也。

疏议曰:奉制出使,宣布四方,有人对捍,不敬制命,而无人臣之礼者。

制使者,谓奉敕定名及令所司差遣者是也。 七曰不孝。(谓告言、诅詈祖父母父母,及祖父母父母在,别籍、异财,若供养有阙;居父母丧,身自嫁娶,若作乐,释服从吉;闻祖父母父母丧,匿不举哀,诈称祖父母父母死。)

疏议曰:善事父母曰孝。既有违犯,是名“不孝”。

疏议曰:本条直云“告祖父母父母”,此注兼云“告言”者,文虽不同,其义一也。诅犹祝也,詈犹骂也。依本条“诅欲令死及疾苦者,皆以谋杀论”,自当“恶逆”。唯诅求爱媚,始入此条。

问曰:依《贼盗律》:“子孙于祖父母父母求爱媚而厌、祝者,流二千里。”

然厌魅、祝诅,罪无轻重。今诅为“不孝”,未知厌入何条?

答曰:厌、祝虽复同文,理乃诅轻厌重。但厌魅凡人,则入“不道”;若祝诅者,不入十恶。名例云:“其应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然祝诅是轻,尚入“不孝”;明知厌魅是重,理入此条。

疏议曰:祖父母、父母在,子孙就养无方,出告反面,无自专之道。而有异财、别籍,情无至孝之心,名义以之俱沦,情节于兹并弃,稽之典礼,罪恶难容。二事既不相须,违者并当十恶。

疏议曰:礼云:“孝子之养亲也,乐其心,不违其志,以其饮食而忠养之。”其有堪供而阙者,祖父母、父母告乃坐。

疏议曰:“居父母丧,身自嫁娶”,皆谓首从得罪者。若其独坐主婚,男女即非“不孝”。所以称“身自嫁娶”,以明主婚不同十恶故也。其男夫居丧娶妾,合免所居之一官;女子居丧为妾,得减妻罪三等:并不入“不孝”。若作乐者,自作、遣人等。乐,谓击钟、鼓,奏丝、竹、匏、磬、埙、篪,歌舞,散乐之类。“释服从吉”,谓丧制未终,而在二十七月之内,释去衰裳而著吉服者。

疏议曰:依《礼》:“闻亲丧,以哭答使者,尽哀而问故。”父母之丧,创巨尤切,闻即崩殒,擗踊号天。今乃匿不举哀,或拣择时日者,并是。其“诈称祖父母父母死”,谓祖父母、父母见在而诈称死者。若先死而诈称始死者,非。 八曰不睦。(谓谋杀及卖缌麻以上亲,殴告夫及大功以上尊长、小功尊属。)

疏议曰:《礼》云:“讲信修睦。”《孝经》云:“民用和睦。”睦者,亲也。此条之内,皆是亲族相犯,为九族不相协睦,故曰“不睦”。

疏议曰:但有谋杀及卖缌麻以上亲,无问尊卑长幼,总入此条。若谋杀期亲尊长等,杀讫即入“恶逆”。今直言谋杀,不言故、斗,若故、斗杀讫,亦入“不睦”。举谋杀未伤是轻,明故、斗已杀是重,轻重相明,理同十恶。卖缌麻以上亲者,无问强、和,俱入“不睦”。卖未售者,非。

疏议曰:依《礼》:“夫者,妇之天。”又云:“妻者,齐也。”恐不同尊长,故别言夫号。大功尊长者,依礼,男子无大功尊,唯妇人于夫之祖父母及夫之伯叔父母是大功尊。大功长者,谓从父兄姊是也。“以上”者,伯叔父母、姑、兄姊之类。小功尊属者,谓从祖父母、姑,从祖伯叔父母、姑,外祖父母,舅、姨之类。 九曰不义。(谓杀本属府主、刺史、县令、见受业师,吏、卒杀本部五品以上官长;及闻夫丧匿不举哀,若作乐,释服从吉及改嫁。)

疏议曰:礼之所尊,尊其义也。此条元非血属,本止以义相从,背义乖仁,故曰“不义”。

疏议曰:府主者,依令“职事官五品以上,带勋官三品以上,得亲事、帐内”,于所事之主,名为“府主”。国官、邑官于其所属之主,亦与府主同。

其都督、刺史,皆据制书出日;六品以下,皆据画讫始是。“见受业师”,谓伏膺儒业,而非私学者。若杀讫,入“不义”;谋而未杀,自从杂犯。

疏议曰:“吏”,谓流外官以下。“卒”,谓庶士、卫士之类。此等色人,类例不少,有杀本部五品以上官长,并入“不义”。官长者,依令:“诸司尚书,同长官之例。”

疏议曰:夫者,妻之天也。移父之服而服,为夫斩衰,恩义既崇,闻丧即须号恸。而有匿哀不举,居丧作乐,释服从吉,改嫁忘忧,皆是背礼违义,故俱为十恶。其改嫁为妾者,非。 十曰内乱。(谓奸小功以上亲、父祖妾及与和者。)

疏议曰:《左传》云:“女有家,男有室,无相渎。易此则乱。”若有禽兽其行,朋*于家,紊乱礼经,故曰“内乱”。

疏议曰:奸小功以上亲者,谓据礼,男子为妇人着小功服而奸者。若妇人为男夫虽有小功之服,男子为报服缌麻者,非。谓外孙女于外祖父及外甥于舅之类。

疏议曰:父祖妾者,有子、无子并同,媵亦是;“及与和者”,谓妇人共男子和奸者:并入“内乱”。若被,后遂和可者,亦是。

友的本意是什么

《周书·康诰》

原文

? 成王既伐管叔、蔡叔,以殷余民封康叔,作《康诰》、《 酒 诰》、《梓材》。惟三 月 哉生魄, 周公 初基作新大邑于东国洛,四方民大和会。侯、甸、男邦、***、卫百工、播民,和见士于周。周公咸勤,乃洪大诰治。

 王若曰:「孟侯,朕其弟,小子封。惟乃丕显考文王,克明德慎罚;不敢侮鳏寡,庸庸,祗祗,威威,显民,用肇造我区夏,越我一、二邦以修我西土。惟时怙冒,闻于上帝,帝休,天乃大命文王。殪戎殷,诞受厥命越厥邦民,惟时叙,乃寡兄勖。肆汝小子封在兹东土。

 王曰:「呜呼!封,汝念哉!今民将在祗遹乃文考,绍闻衣德言。往敷求于殷先哲王用保乂民,汝丕远惟商者成人宅心知训。别求闻由古先哲王用康保民。宏于天,若德,裕乃身不废在王命!」

? 王曰:「呜呼!小子封,恫瘝乃身,敬哉!天畏棐忱;民情大可见, 小人 难保。往尽乃心,无康好逸,乃其乂民。我闻曰:『怨不在大,亦不在小;惠不惠,懋不懋。』

 已!汝惟小子,乃服惟弘王应保殷民,亦惟助王宅天命,作新民。」

 王曰:「呜呼!封,敬明乃罚。人有小罪,非眚,乃惟终自作不典;式尔,有厥罪小,乃不可不杀。乃有大罪,非终,乃惟眚灾:适尔,既道极厥辜,时乃不可杀。」

 王曰:「呜呼!封,有叙时,乃大明服,惟民其敕懋和。若有疾,惟民其毕弃咎。若保赤子,惟民其康乂。非汝封刑人,无或刑人。非汝封又曰劓刵人,无或劓刵人。」

 王曰:「外事,汝陈时臬司师,兹殷罚有伦。」又曰:「要囚,服念五、六日至于旬时,丕蔽要囚。」

 王曰:「汝陈时臬事罚。蔽殷彝,用其义刑义杀,勿庸以次汝封。乃汝尽逊曰时叙,惟曰未有逊事。

 已!汝惟小子,未其有若汝封之心。朕心朕德,惟乃知。

 凡民自得罪:寇攘奸宄,杀越人于货,不畏死,罔弗憝。

 王曰:「封,元恶大憝,矧惟不孝不友。子弗祗服厥父事,大伤厥考心;于父不能字厥子,乃疾厥子。于弟弗念天显,乃弗克恭厥兄;兄亦不念鞠子哀,大不友于弟。惟吊兹,不于我政人得罪,天惟与我民彝大泯乱,曰:乃其速由文王作罚,刑兹无赦。

 不率大戛,矧惟外庶子、训人惟厥正人越小臣、诸节。乃别播敷,造民大誉,弗念弗庸,瘝厥君,时乃引恶,惟朕憝。已!汝乃其速由兹义率杀。亦惟君惟长,不能厥家人越厥小臣、外正;惟威惟虐,大放王命;乃非德用乂。汝亦罔不克敬典,乃由裕民,惟文王之敬忌;乃裕民曰:『我惟有及。』则予一人以怿。」

 王曰:「封,爽惟民迪吉康,我时其惟殷先哲王德,用康乂民作求。矧今民罔迪,不适;不迪,则罔政在厥邦。」

 王曰:「封,予惟不可不监,告汝德之说于罚之行。今惟民不静,未戾厥心,迪屡未同,爽惟天其罚殛我,我其不怨。惟厥罪无在大,亦无在多,矧曰其尚显闻于天。」

 王曰:「呜呼!封,敬哉!无作怨,勿用非谋非彝蔽时忱。丕则敏德,用康乃心,顾乃德,远乃猷,裕乃以;民宁,不汝瑕殄。」

 王曰:「呜呼!肆汝小子封。惟命不于常,汝念哉!无我殄享,明乃服命,高乃听,用康乂民。」

 王若曰:「往哉!封,勿替敬,典听朕告,汝乃以殷民世享。」

通译

 三月间月光初生,周公开始***在东方的洛水旁边建造一个新的大城市,四方的臣民都同心来会。侯、甸、男的邦君,***、卫的百官,殷商的遗民都来会见,为周王室服务。周公普遍慰劳他们,于是代替成王大诰治殷的方法。

? 王这样说:“诸侯之长,我的弟弟,年轻的封啊!你的伟大光明的 父亲 文王,能够崇尚德教,慎用刑罚;不敢欺侮无依无靠的人,任用当用的人,尊敬当敬的人,威慑应当威慑的人,这些都显示于人民,因而开始造就了我们小夏,和我们的几个友邦共同治理我们西方。文王这种重大努力,被上帝知道了,上帝很高兴,就降大命给文王。灭亡大国殷,接受上帝的大命和殷国殷民,继承文王的基业,是长兄武王努力所致,所以你这年轻人才封在这东土。”

 王说:“啊!封,你要考虑啊!现在殷民将观察你恭敬地追随文王,努力听取殷人的好意见。你去殷地,要遍求殷代圣明先王用来保养百姓的方法,你还要深长思考殷商长者揣度民心的明智教导。另外,你还要探求古时圣明帝王安保百姓的遗训。要比天还宏大,用和顺的美德指导自己,不停地去完成王命!”

? 王说:“啊!年轻的封,治理 国家 应当苦身劳形,要谨慎啊!上天*** 诚信 的人,民情大致可以看出,百姓难于安定。你去殷地要尽你的心意,不要苟安贪图逸乐,才会治理好百姓。我听说:‘民怨不在于大,也不在于小。要使不顺从的顺从,不努力的努力。’啊!你这个年轻人,你的职责就是宽大对待王家所接受保护的殷民,也是辅佐王家确定天命,革新殷民。”

 王说:“啊!封,要认真通晓那些刑罚。人有小罪,不是过失,而是经常自作不法;这样,即使他的罪行小,却不可不杀。人有大罪,不是经常自作不法而是过失;***如这样,他已经说尽了他的罪过,这个人就不可杀。”

 王说:“啊!封,能够顺从这样去做,就都会明白上意心悦诚服;人民就会互相告诫,和顺相处。好象自己有病一样,看待臣民犯罪,臣民就会完全抛弃咎恶;好象保护小孩一样,保护臣民,臣民就会康乐安定。

 “不是你姬封刑人,没有人敢刑人;不是你姬封有令要割鼻断耳,没有人敢施行割鼻断耳的刑罚。”

 王说:“判断案件,你要宣布这些法则管理狱官,这样,殷人的刑罚就会有条理。”王又说:“囚禁的,必须考虑五、六天,至于十天,才判决他们。”

 王说:“你宣布这些法律进行惩罚。判断案件,要依据殷人的常法,***用适宜的刑杀条律,不要顺从你的心意。***如完全顺从你的意志断案才叫顺当,应当说不会有顺当的事。唉!你是年轻人,不可顺从你姬封的心意。我的心意,你要理解。

 “老百姓凡因这些行为犯罪:偷窃、抢夺、内外作乱、杀远人取财货,强横不怕死。这些罪行没有人不怨恨。”

? 王说:“封啊,首恶招人大怨,也有些是不孝顺不友爱的。儿子不认真治理他父亲的事,大伤他父亲的心;父亲不能爱怜他的儿子,反而厌恶儿子;弟弟不顾天伦,不尊敬他的哥哥;哥哥也不顾念小弟弟的痛苦,对小弟弟极不友爱。父子 兄弟 之间竟然到了这种地步,不由行政人员去惩罚他们,上帝赋予老百姓的常法就会大混乱。我说,就要赶快使用文王制定的刑罚,惩罚这些人,不要赦免。

 “不遵守国家***的,也有诸侯国的庶子、训人和正人、小臣、诸节等官员。竟然另外发布政令,告谕百姓,大大称誉不考虑不执行国家法令的人,危害国君;这就助长了恶人,我怨恨他们。唉!你就要迅速根据这些条例捕杀他们。

? “也有这种情况,诸侯不能 教育 好他们的家人和内外官员,作威肆虐,完全放弃王命;这些人就不可用德去治理。

? “你也不要不能崇重法令。前往教导老百姓,要 思念 文王的赏善罚恶;前往教导老百姓说:‘我们只求继承文王。’那么,我就高兴了。”

? 王说:“封啊,老百姓受到教化才会 善良 安定,我们时时要 思念 着殷代圣明先王的德政,用来安治殷民,作为法则。并且现在的殷民不加教导,就不会善良;不加教导,就没有善政保存殷国。”

 王说:“封啊,我们不可不看清这些,我要告诉你施行德政的意见和招致责罚的道理。现在老百姓不安静,没有安定他们的心,教导屡屡,仍然不曾和同,上天将要责罚我们,我们不可怨恨。本来罪过不在于大,也不在于多,何况这些罪过还被上天明显地听到呢?”

 王说:“唉!封,要谨慎啊!不要制造怨恨,不要使用不好的计谋,不要***取不合法的措施,以蔽塞你的诚心。于是努力施行德政,以安定殷民的心,挂记他们的善德,宽缓他们的徭役,丰足他们的衣食;人民安宁了,上天就不会责备和抛弃你了。

 王说:“啊,努力吧!你这年轻的姬封。天命不只帮助一家,你要记住啊!不要抛弃我的忠告,要明确你的职责和使命,重视你的听闻,用来安治老百姓。”

 王这样说:“去吧!姬封啊,不要放弃警惕,经常听取我的忠告,你就可以和殷民世世代代享有殷国。”

学究

这是《尚书》中非常著名的一篇文章。

在成王打败殷朝遗民叛乱之后,在洛水之东建立新城,得到所有诸侯的支持。于是周公借此机会,提醒成王要明白殷朝灭亡的原因,也要明白殷朝几百年来所建立的俄国家制度和法律事务,也就是告诉成王,天下之乱在于君主没有按照制定的法度去执行,违反天道才导致的,不要因为纣王的失德而放弃殷朝社会制度的优良。

文章内容很多,无非说明一点,一定要怎么说怎么做,才是正道。由此而明白,所有最完善的制度,如果不按制度去执行,所谓说一套做一套,结果必定会自掘坟墓,把自己给埋葬了。千百年来,社会组织越来越庞大,但管理社会的规律从来没有变过,变的是执行制度之人的违背本意所导致的结果。很多事并不复杂,复杂的是人性,一个不能按照天性来管理的人,结果一定被规律所遗弃。

? 《康诰》本意在于天人合一,以人为本,知行合一。

作恶为患的首恶分子是什么成语

友:yǒu,从二又(右手)。相交友也。同志为友。

(1) 会意。甲骨文字形,象顺着一个方向的两只手,表示以手相助。本义:朋友。

(2) 同本义。 [friend]

友,同志为友。——《说文》

友是汉字,其意思为彼此有交情的人或有亲近和睦关系。本意为朋友、友好。

元恶大憝成语解释

成语罪魁祸首

解释:魁:为首的。作恶犯罪的头子。

出自:明·郑若庸《玉玦记·索命》:“虽是虔婆杀我,娟奴是祸首罪魁,追了他去。”

示例:这场空难事故的~竟然是一只在机场上空飞翔的鸽子。

语法:联合式;作主语、宾语;含贬义

2. 元凶巨恶(yuán xiōng jù è)

解释:后指元凶魁首。

出处;《尚书·康诰》:“王曰:‘封,元恶大憝,矧惟不孝不友。’”

事例:段誉伸左手拭了拭眼泪,心下一片茫然,想要以六脉神剑杀了眼前这个~,为父母报仇。 ★金庸《天龙八部》第四十八回

用法:作主语、宾语、定语;指坏人

不肖子和不孝子有什么区别

成语释义元恶:首恶;憝:奸恶。原指大为人所憎恶。后指元凶魁首。

 成语出处《尚书·康诰》:“王曰:‘封,元恶大憝,矧惟不孝不友。’”《后汉书·陈蕃传》:“元恶大奸,莫此之甚。”

 感彩中性

 成语结构联合式成语

 成语用法作主语、宾语、定语;指坏人

 产生年代古代成语

 近义词罪魁祸首元恶大奸

 成语例句

 明·归有光《与嘉定诸友书》:“元恶大憝,暴戾恣睢。”

 相关成语

 矢如雨下 大声疾呼 大步流星 崇论宏议 闳大不经 暗室求物 满招损,谦受益 一路风尘 以邻为壑

 英语释义

 chief criminal and great enemy;

 archcriminal;

 archenemy;

 prime culprit

《尚书》之《周书·康诰2》

不肖子与不孝子是不同的。

不肖子,指品行不端或者德才不出众的儿女。不孝子,专指对父母不孝顺、不听话的儿女。

不肖:有两意,一指品行不端,二指不才(没有才能)、不贤(没有出众的品德)。

不孝:也有两意:一指不听父母话,二指不在物质上奉养父母。

扩展资料:

不肖(bú xiào)是汉语词语,一般是称不孝之子为不肖。也指不才,不正派;品行不好,没有出息等。在旧时也是被读书人用来表示自谦的词。

引证释义

1、子不似父

《礼记·杂记下》:“诸侯出夫人,夫人比至于其国……主人对曰:‘某之子不肖,不敢辟诛。’”

郑玄?注:“肖,似也。不似,言不如人。”

《史记·五帝本纪》:“尧知子丹朱之不肖,不足授天下。”?司马贞?索隐引 郑玄 曰:“言不如父也。”后用以称子孙之不孝。

2、不相象

清?黄宗羲《赠黄子期序》:“有慈豁霞生者,无所传授,多为村落传神,无有不肖。”

3、不成材;不正派

《礼记·射义》:“发而不失正鹄者,其唯贤者乎?若夫不肖之人,则彼将安能以中。”

孔颖达?疏:“不肖,谓小人也。”

《韩非子·功名》:“尧为匹夫,不能正三家,非不肖也,位卑也。”

汉书·武帝纪》:“代郡将军敖、雁门将军广,所任不肖,校尉又背义妄行,弃军而北。” 颜师古 注:“肖,似也。不肖者,言无所象类,谓不材之人也。”

宋?苏轼《上富丞相书》:“翰林欧阳公不知其不肖,使与於制举之末,而发其猖狂之论。”

吴玉章《从甲午战争前后到辛亥革命前后的回忆》六:“留日学生中也确有一些不肖之徒,见利忘义,以致被它软化。”

4、自谦之称

《战国策·齐策二》:“今齐王甚憎张仪,仪之所在,必举兵而伐之。故仪愿乞不肖身而之梁。”

唐?韩愈《上考功崔虞部书》:“愈不肖,行能诚无可取。”

《辽史·耶律阿息保传》:“不肖适异国,必无生还,愿公善辅国家。”

阿英《关于瞿秋白的文学遗著》:“不肖罪孽深重,祸延笔名陈笑峰。”

不孝

引证解释

(1).不孝敬父母。

《书·康诰》:“元恶大憝,矧惟不孝不友。”

《晋书·段灼传》:“ 吴起 贪官,母死不归,杀妻求将,不孝之甚。”

《花月痕》第五一回:“此地有祠有像,小子再图安逸,不想朝夕侍奉,这不孝之罪,真是擢发难数了。”

王西彦 《老太婆伯伯》:“老弟, 孔圣人 的《四书》上不是有得讲吗?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2).父母死,子于丧中自称不肖子。

清 初士大夫改称不孝。亦用作往来书信中的自称。

清陈梦雷《绝交书》:“不孝学识庸陋,穉年得谬通籍,性复刚褊寡合,不能与俗俯仰。”

清陈梦雷《绝交书》:“不孝出与年兄共议,促膝三日。”参阅 清 王应奎 《柳南续笔·不肖子》。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 ?不肖 ?百度百科 ?不孝

正文 :王曰:“外事,汝陈时臬(niè)司师 ,兹殷罚有伦 。”又曰 :“要囚,服念五、六日至于旬时,丕蔽要囚 。”

意思是 :周公说:“对外的事务,你应当公布相关的法律,并管理好你手下的官员,这样,对于殷商旧民的刑罚才会有条理。”然后又说:“想要囚禁,应当考虑五、六天,甚至是十天的时间,才可判定是否需要囚禁。”

正文 :王曰:“汝陈时臬事罚。蔽殷彝,用其义刑义杀,勿庸以次汝封。乃汝尽逊曰时叙,惟曰未有逊事。

已!汝惟小子,未其有若汝封之心。朕心朕德,惟乃知。”

凡民自得罪:寇攘奸宄,杀越人于货,暋不畏死,罔弗憝 (duì)。

意思是 :周公说:“用你公布的法律施行刑罚。这些法律应参照殷商的法律来判断,应***用其中合乎正义或公益的部分作为判定刑或杀的准则,不能顺从你自己的心意去判定刑杀。如果你全都顺着自己的心意去做,只能说你没有做好这件事。

唉!你这个年轻人,一定要记住不能有自己的私心。我的心事和用意,你要明白啊。

有些臣民,凡是自己犯下的罪,比如:***、掠夺、内外作乱,越货,强横不怕死,对这些人,老百姓没有不怨恨的。”

正文 :王曰:“封,元恶大憝,矧惟不孝不友。子弗祗服厥父事,大伤厥考心;于父不能字厥子,乃疾厥子。于弟弗念天显,乃弗克恭厥兄;兄亦不念鞠子哀,大不友于弟。惟吊兹,不于我政人得罪,天惟与我民彝大泯乱,曰:乃其速由文王作罚,刑兹无赦。

意思是 :周公说:“罪大恶极的人,也是不懂孝顺和友爱之人。做儿子的不愿恭敬的从事父亲交代的事务,就会极大的伤害父亲的心;当父亲的不能爱护自己的儿子,反而厌恶自己的儿子。做弟弟的不顾及天伦,而不能恭敬的对待自己的兄长;当哥哥的也考虑弟弟的伤痛,不能很好的善待自己的弟弟。如果到了这种不孝、不慈、不恭、不友的地步,作为我们执政者要是不去惩罚他们,那么,上天赐予我们百姓的常法就会出现大的混乱,我告诉你:这时,你就要迅速的按照文王制定的法令对这些人进行惩处,在刑律上不能赦免。

正文 :不率大戛(jiá),矧惟外庶子、训人惟厥正人越小臣、诸节。乃别播敷,造民大誉,弗念弗庸,瘝厥君,时乃引恶,惟朕憝。已!汝乃其速由兹义率杀。

亦惟君惟长,不能厥家人越厥小臣、外正;惟威惟虐,大放王命;乃非德用乂。

意思是 :不遵循国家***的,还有诸侯国的庶子、教导公卿子弟的师长、及一些官长与普通官员、和有符节的官吏。他们另外发布政令,在百姓中造成很大的影响,他们不考虑、也不执行国家的法令,这就危害了国君,从而助长了恶行,我憎恨他们。嗯!这时,你要迅速的根据国家的法令去捕杀他们。

还有一些诸侯国的君长,他们不能教育好自己的家人和他的内外官员,作威作福,虐待百姓,放弃王命,对待这样的人不是用德政能治理好的。

正文 :汝亦罔不克敬典,乃由裕民,惟文王之敬忌;乃裕民曰:‘我惟有及 。’则予一人以怿 。”

王曰:“封,爽惟民迪吉康,我时其惟殷先哲王德,用康乂民作求。矧今民罔迪,不适;不迪,则罔政在厥邦 。”

意思是 :你也不能不遵循法令,还要用文王的敬德惩恶去教导百姓;你还要对百姓们说:‘我只是要继承文王的政令。’这样,我就高兴了。”

周公说:“封,百姓们经过教导才会善良祥和,我们要时时想着殷商的先哲圣王们的德政,以安定民心做为基本的要求。况且,如今这里的百姓还没有加以教导,肯定会感觉不适应;如果不加以教导的话,那么在这个邦国就不存在德政。”

正文 :王曰:“封,予惟不可不监,告汝德之说于罚之行。今惟民不静,未戾厥心,迪屡未同,爽惟天其罚殛我,我其不怨。惟厥罪无在大,亦无在多,矧曰其尚显闻于天 。”

意思是 :周公说:“封,我不能不重视民情,我已经告诉了你关于施行德政的道理与刑罚的执行。现在,这里百姓的生活未安定,他们的心也未安定,虽经多次教导,仍然未能顺同,若是上天惩罚我,甚至让我去死,我也不会埋怨。这个罪责不在于大小,也不在于多少,更何况这种情形、上天早就清楚的知道了。”

正文 :王曰:“呜呼!封,敬哉!无作怨, 勿用非谋非彝蔽时忱 。 丕则敏德,用康乃心,顾乃德,远乃猷,裕乃以;民宁,不汝瑕殄 。”

意思是 :周公说:“啊!封,要谨慎啊!不要制造怨恨,不要用不正确的谋划和不正常的手段遮蔽你的真诚。你要努力的推行德政,以安定殷民的心,要顾及到他们的良善,减轻他们的徭役,使他们的衣食富足;百姓安宁了,就不会对你求全责备了。”

正文 :王曰:“呜呼!肆汝小子封。惟命不于常,汝念哉!无我殄享,明乃服命,高乃听,用康乂民 。”

王若曰:“往哉!封,勿替敬,典听朕告,汝乃以殷民世享 。”

意思是 :周公说:“啊!你这年轻的封,要努力啊。要知天命不常有,你一定要谨慎啊!不要忽视我的劝告,要清楚你身上所赋予的使命,你要非常用心,且广泛的查听民情,以安定为基准管理百姓。”

周公又说:“去吧!封,不要放松警惕,要经常听取我的告诫,你就会与殷民世世代代享有这里的城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