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刑弼教的法治思想_明刑弼教的弼是什么意思

tamoadmin 成语活用 2024-06-02 0
  1. 如何评价中国传统法律文化?
  2. 沈家本法律思想的局限性和对中国后世的影响
  3. 六安国始祖:皋陶,制定刑法与教育 以正直闻名
  4. ?明刑弼教什么意思?有什么典故?

首先唐朝的法治思想为:一是“德本刑用”。唐初统治者强调论理道德是治国之本,刑罚镇压为***手段。因此,“德本刑用”思想成为当时立法的重要依据。二是立法要求宽简、稳定、统一。唐朝建立时就确定了宽简的立法思想,贞观年间 根据这一思想删简了旧律,作了不少改重为轻的规定,并保持了法律的稳定与划一。三是严格守法与执法。为维护封建法制的权威,唐朝严格了贯彻守法与执法的原则,使得内外官吏“多自清谨”,守法、执法情况较好,保证了封建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

与之相比明朝的法制指导思想如下:

一、刑乱国用重典。明初的统治者借鉴元朝灭亡的教训,尤其是元朝对官吏管理上的姑息养奸,导致政纲紊乱教训,在治吏上突出重典色彩,用重刑来控制统治集团内部的团结和稳定。同时,重典也适用于犯上作乱的行为和盗贼犯罪。二、法贵简严。立法上的简明和严厉是明初法制的又一特点。“简”是指法律要简明易懂,条文要精简,不必面面俱到,而应突出重点,着重打击重大犯罪。“严”是指法律处罚要严厉,强调法律的威慑作用,使百姓尊法、守法。三、礼法结合、明刑弼教。纲常礼教是明朝***统治国家的国策,对顺从统治的“良民”用礼教教导,对不顺从的“顽民”就用法律严惩。

明刑弼教的法治思想_明刑弼教的弼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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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评价中国传统法律文化

中国古代法律思想的发展演变及其主要特征

中国法律思想的历史发展

中国法律思想从其开始产生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曾经历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和这 3种社会中由于部分质变所形成的各个不同发展阶段。它的发展约可分为 4个时期:

夏、商、西周时期 中国奴隶社会的形成和发展时期,当时作为统治者的奴隶主贵族,在意识形态领域中,主要是利用“受命于天”的神权法的思想和以“亲亲”、“尊尊”为指导原则的宗法思想来进行统治。当时占统治地位的法律思想,也受这二者的支配。

这个时期中,最为突出的代表人物是西周初期的政治家周公。他吸取商末统治者残酷压榨人民因而被推翻的教训,比较重视民心的向背,要求西周贵族以殷为鉴,主张“明德慎罚”,德刑并用,反对“罪人以族”,要求在判罪量刑时必须区别过失(“眚”)和故意(“非眚”)、偶犯(“非终”)和累犯(“惟终”),以缩小打击面。这在当时整个世界的刑法史上,是难能可贵的。他又修正了殷商的神权法思想,提出了“以德配天”的君权神授说,由纯重***走向兼重人事,为法律思想初步摆脱神权的羁绊提供了有利条件。他还“制礼作乐”,以“亲亲”、“尊尊”原则为指导,健全了西周的礼制,为巩固西周王朝的统治打下了基础。

春秋战国时期 中国由奴隶社会过渡到封建社会的变革时期,也是中国古代政治、学术思想最活跃的时期,出现了“百家争鸣”的繁荣局面。这时的法律思想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并深入到法理学的领域,不少思想家对法律的起源、本质、作用以及法律与社会经济、时代要求、国家***、***道德、风俗习惯、自然环境的关系等基本问题都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合理因素的新见解,大大丰富了中国乃至整个世界的古代法学。

秦、汉到***战争时期 从公元前 221年秦王朝的建立到1840年***战争,是中国封建社会由缓慢发展到逐步衰落的时期。统一全中国的秦王朝是在法家思想指导下建立的。由于法家主张“法治”,一贯重视法制建设,所以秦始皇时,各个方面“皆有法式”,为建立和巩固统一的多民族的封建中央集权制国家作出了贡献。这从1***5年出土的睡虎地秦简中记载的秦律进一步得到证实。但重视法制并不等于重视法学。秦王朝在政治、文化上都实行极端的专制主义,“天下之事,无大小皆决于上”,只许“以法为教”,“以吏为师”,严禁私学。这不但窒息了其他诸家思想,也阻挠了包括法家本身在内的法律思想的发展。秦王朝还将法家主张的严刑峻法推向极端,倚仗暴力横征暴敛、滥用民力,终于激起了农民大起义,很快被西汉王朝所取代。 秦、汉到***战争时期 从公元前 221年秦王朝的建立到1840年***战争,是中国封建社会由缓慢发展到逐步衰落的时期。统一全中国的秦王朝是在法家思想指导下建立的。由于法家主张“法治”,一贯重视法制建设,所以到秦始皇时,各个方面“皆有法式”,为建立和巩固统一的多民族的封建中央集权制国家作出了贡献。这从1***5年出土的睡虎地秦简中记载的秦律进一步得到证实。但重视法制并不等于重视法学。秦王朝在政治、文化上都实行极端的专制主义,“天下之事,无大小皆决于上”,只许“以法为教”,“以吏为师”,严禁私学。这不但窒息了其他诸家思想,也阻挠了包括法家本身在内的法律思想的发展。秦王朝还将法家主张的严刑峻法推向极端,倚仗暴力横征暴敛、滥用民力,终于激起了农民大起义,很快被西汉王朝所取代。

中国的资产阶级是软弱的。辛亥革命推翻封建帝制后,革命果实又被北洋军阀篡夺。“五四”运动前后,由于俄国十月革命的胜利、马列主义在中国的传播、中国***的成立,马列主义法学也传入中国,成为批判各种旧法观点的锐利武器,并指导了后来革命根据地的立法、司法实践。而继承北洋***衣钵的******,口头上虽说“本党遵奉总理(孙中山)遗教,负民国建国之重任”,表示要实行“三民主义”、“五权宪法”,要以“三民主义为法学最高原理”,创设“三民主义法学”,重建和复兴中华法系。但他们只是吸取孙中山思想中一些可以为他们所用的东西,却完全背弃其革命性、民主性精华,特别是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三大政策。所以他们的一些官方学者认为,新的中华法系应以“保存我国固有之道德为主要”,要“奠基于”礼治,甚至提出要注意“如何再尽量利用家长制而谋其效”,基本上仍是清末礼教派的口吻。在这一时期中,由于已进入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整个法律思想领域不但存在着带有浓厚***法律思想色彩和受美国R.庞德的社会学法学派影响的******的官方法学,也存在着与之对立并日益滋长的马列主义法学和反映民族资产阶级要求的资产阶级民主法学。在当时形势下,******的法律和官方法学虽然外表上不可能原封不动,而不资产阶级化,但实际起作用的主要是维护封建买办***统治,***反人民的******的法律及其思想。

国的法律思想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有其不同的特点,但从整体看,又有其不同于世界某些国家或地区的带全局性的特点。其中最突出的是:作为封建正统的儒家法律思想曾长期占居统治地位,后来在整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仍然起着很大作用并渗透到资产阶级法律思想领域中去。儒家维护以家长为首的宗法制和以君主为首的等级制。在儒家思想统治下,历代立法和司法活动长期受以“三纲”为核心的礼教的指导。儒家倡导德主刑辅、明刑弼教,在其“德治”、“仁政”中,包含着轻徭薄赋、恤刑慎杀等以适当减轻对人民的剥削和压迫的内容,既有利于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又有利于稳定社会秩序,具有合理因素,对后世立法曾起过良好影响。但儒家的德主刑辅,只是在人民的斗争取得一定成果的前提下,才能为统治者所***纳,接踵而来的往往是横征暴敛和严刑峻法。儒家又重义轻利,孔丘所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目的是防止剥削者内部互相争夺,特别是防止劳动人民为捍卫自己的劳动所得或夺回自己劳动果实而反对既得利益的剥削者。封建社会后期作为儒家正统的宋明理学,吸取释、道思想,鼓吹“存天理、灭人欲”,把“三纲”说成“天理”,把人民争取生存基本权利的斗争和统治者内部违反“三纲”的思想言行说成“人欲”,这就更严重地压抑了人们的权利观念,阻碍着法律思想的发展。不但如此,重义轻利思想根源于重农抑商的传统,旨在维护封建自然经济而不利于商品经济以及与之相应的“私法”的发展。特别是到封建社会后期,更严重地阻挠了以商品经济发展为前提的资本主义因素和法权观念的滋长。

以上几方面的内容在儒家正统法律思想中结成以皇权为中心的有机整体,指导和支配中国封建立法长达数千年。这在世界所有法系中都是绝无仅有的。由于中国古代(包括中世纪)社会始终以自然经济为基础,商品生产和交换都不发达,又受儒家正统思想的严重束缚,所以当时根本不可能象恩格斯所说的形成“一个职业法学者阶层”。

沈家本法律思想的局限性和对中国后世的影响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对全面依法治国的积极影响

第一,在学术上,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为中国法学学术研究提供了***。依法治国的战略的执行,需要法学学术研究先行,为实践提供理论支撑。

而法学学术的研究要扎根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同时学习借鉴西方现代法学,将二者良性结合建立适合中国的现在法治理论,为依法治国的实践提供理论基础。

中国传统文化中尚中有很多值得深入挖掘和借鉴法学思想,研究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可以为当代中国法学学术研究提供宝贵的理论素材。

第二,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德治”与“法治”并用值得借鉴。以儒家思想为例,儒家法律思想主要包括“德主刑辅”、“明刑弼教”和“出礼入刑”等原则。儒家的这种法律思想主要强调道德和教化的作用,以法律作为***手段,主张“礼治”、“德治”、“人治”,通过道德与法律的高度相似实现儒法合流的。

在传统社会特殊的条件下,儒家的这种法律思想是治理封建国家的现实需要,也是历史发展的必然。儒家法律思想重“礼治”、“德治”、“人治”轻法治,固然不符合现代法治理念,但是从另—个角度看,儒家法律思想将德治与法治较好的共用与统一,这对于今天我们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有启示意义。

第三,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积极思想可以为现代法治理念提供有益补充。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蕴涵着大量优良的法治观念,早在春秋时期就有郑国子产铸刑书,这体现了法律必须公布的理念;法家学说的创立者韩非子强调“法分明,则贤不得辱不肖,强不得侵弱,众不得爆寡。”

这体现了法律必须具有平等和正义的属性。又如“法度者,正之至也。而以法度治者,不可乱也。”强调了法治的价值;而“刑罚清***服”则是说明刑罚目的。这些传统法律文化带有鲜明中国传统社会的色彩,在当今可以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供本土***。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经过几千年的沉淀自成一体,具有以下几个鲜明特点:

第一,中国传统法律文化重视“德治”的作用。法治理念的根本出发点是用一套成型的法律体系约束人们的行为,而在传统社会中“德”恰恰就是约束和规范人们言行的最基本的原则,遵循传统的“德”的规范是法治思想得以产生、发展的基础。儒家思想尤其推崇“德”,以“仁”、“忠”、“孝”作为个人最根本的道德要求,以“三纲五常”作为社会的基本***准则。

第二,中国传统法律文化重视集体和义务。中国传统社会“是以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为主导的,一个个的小农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在这种小家庭中,以长幼尊卑形成了一个相对独立的等级结构”。

六安国始祖:皋陶,制定刑法与教育 以正直闻名

 沈家本从修订法律的需要出发,比较重视研究法理学。他说:“法之修也不可不审,不可不明。而欲法之审、法之明,不可不穷其理。”他从中外法学的比较中,发现“大抵中说多出于经验,西学多本于学理”,强调经验与学理应该并重,互相结合,并由此而对一系列涉及法理学的基本问题作出了明确的回答:①法律的概念、作用以及和政治的关系。他说,法是“天下之程式,万事之仪表也”,是在“学校衰微,世道凌夷,巧伪变诈,无所不为之习日渐溃焉”的情况下出现的。法的作用,一者治民,一者治国,所谓“为政之道,首在立法以典民”,“世无无法之国而能长久者”。他认为法律是“政之辅也”,“律学明而刑罚中,于政治关系甚大”。因此他在取法西方、制订新律时,首先“深究其政治之得失”。②法须统一。沈家本认为,首先,立法宗旨必须统一,即坚持以法为“国家惩戒之具”,而非“私人报复之端”,如果借刑泄忿,使立法宗旨两歧,将会发生法重刑滥之弊;其次,断罪之律必须统一,如果新旧参差,势必使法律丧失信用;最后,适用法律必须统一,不因犯罪者身份的不同而有所区别,“法之及不及,但分善恶而已,乌得士族匹庶之分”。③法乃道德教化之辅。沈家本继承了“德主刑辅”、“明刑弼教”的传统法律思想,并结合世界的发展潮流,阐明了法只是“辅教之不足”的一种必要手段;即使在三代盛世,也不能“废刑而不用”。由于犯罪的根源之一是“歉于教化”,因此,他反对用严刑峻法束缚民之手足,提出“治国之道以仁政为先”,“刑罚与教育互为消长”,特别是对于未成年犯,要“以教育涵养其德性,而化其恶习,使为善良之民”。④用法在人。沈家本认为立法善固然重要,但循法行法尤其值得重视。他反复阐明“法贵得人”、“用法在人”的道理,说:“法之善者,仍在有用法之人,苟非其人,徒法而已”;“大抵用法者得其人,法即严厉亦能施其仁于法之中;用法者失其人,法即宽平亦能逞其暴于法之外”。他建议仿古制设立律博士教习法律,使国家的中枢以至地方官吏皆能知法。同时,积极筹设法律学堂,为执行新律培养人才。由于他强调用法在人,因此主张以严刑惩罚贪利、曲断、骫法、坏法的司法官吏。

修律应“参考古今,博稽中外” 沈家本的法律思想,不仅表现为对法理学的探讨,也贯彻于修律的实践当中。他全面阐明了修订法律的根据,指出:法律应该伴随今昔形势的不同,而为之损益,不能简单袭用。特别是他把中国置于世界的范围以内,进行考察,借以说明海禁大开以后的中国,万难固守祖宗成法而不变。否则“以一中国而与环球之国抗”,优劣之势,不言自明。为了贯彻“务期中外通行”的修律方针,他“参考古今,博稽中外”,认为欧美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律,比中国封建旧律文明、进步,中国必须“取人之长,以补吾之短”,“彼法之善者,当取之,当取而不取,是之为愚”。

沈家本引进西方法律时,反对完全抛弃中国传统的法律,他说:中国“礼教风俗不与欧美同……若遽令法之悉同于彼”,将会增加修律的阻力,“又安能会而能之,以推行于世”。为了实现“会通中外”的修律方针,他积极组织力量,翻译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律,作为修律的蓝本。同时,奏请设立法律学堂,培养专门司法人才,聘请外国法学家充当法律顾问和派员赴外国考察。

民主主义法律思想 沈家本认为“各法之中,尤以刑法为切要”,应以制定新刑律为整个修律工作的起点。鉴于中外刑制“中重而西轻者为多”,遂以刑法“当改重为轻”为首要步骤。为此,奏请废除凌迟、枭首、戮尸、缘坐、刺字等酷刑;***一般用绞,只有谋反、大逆及谋杀祖父母、父母等重罪,才用斩刑;将戏杀、误杀、擅杀3项虚拟死罪改为流徙,以重名实而讲实际。

沈家本在“法律面前***平等”的资产阶级法制思想的影响下,提出旗汉各族人民犯遣军流徙各罪,应一体同科,不应在法律上规定“重轻悬绝”的不平等权利。他说:“法不一,***志疑……法一,***志自靖”。只有化除满汉畛域,才能建立起“至公至允之法律”秩序。与此相联系,他主张男女平等,反对夫为妻纲的封建名教,提出夫妻间侵犯罪的处刑,也应平允。沈家本还在资产阶级***思想的影响下,奏请“永行禁止”清律所允许的买卖人口和蓄养奴婢。谴责公开买卖人口“殊非重视人命之义”。奴婢“亦人也,岂容任意残害。生命固应重,人格尤宜尊,正未可因仍故习,等人类于畜产也”。他认为如不革除,显然与颁行宪法的宗旨违背。沈家本的这些法律思想,闪耀着民主主义的光彩。

沈家本赞赏西晋刘颂根据律法断罪的思想,反对律外苛求。他奏请废除清朝实行已久的比附断案,揭露比附断案使民无所适从,只便于官吏肆意出入人罪。在他主持制定的《刑事民事诉讼法》中,确认资产阶级罪刑法定的原则和内容。在司法体制上,沈家本仿效资产阶级三权分立,主张司法独立,视为“***之始基”。为了保证司法独立,他考古今之沿革,订中外之异同,制订《***编制法》,明确规定行政长官及检察官不得干涉法官的审判活动。

与守旧派的论争 沈家本的一些具有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性质的法律思想,遭到守旧派的诋毁和非难。他遵循最新之学说,改革中国封建时代诸法合体的立法体系,在制订新刑律的同时着手编纂独立的诉讼法。他说:“大致以刑法为体,以诉讼法为用,体不全,无以标立法之宗旨;用不备,无以收行法之实功。二者相因,不容偏废。”在他主持下,1906年编成《刑事、民事诉讼法》,其中规定“罪刑法定”、“审判公开”、“陪审制度”和“律师制度”,但遭到以张之洞为首的各省督抚的驳议而作废。1907年,张之洞又攻击沈家本所编新刑律草案蔑弃礼教。1909年附有《暂行章程》5条的《修正刑律草案》,又遭到提学使和***编查馆参议劳乃宣的反对,责难新刑律违背亲亲、尊尊、长长、男女有别的礼教基本原则。对此沈家本著文反驳,形成了礼治派与法治派的激烈辩论,直到辛亥革命爆发才宣告结束。在辩论中,沈家本虽然赢得了同情,但他经常以制定新律争取帝国主义放弃领事裁判权为理由,企图借此压服守旧派,表现了他思想上的弱点;而且在守旧派的压力面前,步步退让,同意对于加害君主以及内乱、外患罪加重处刑;对于无夫奸处刑;尊亲属有犯不得使用正当防卫等等。这实际是用封建法律中维护伦常的传统规定,否定新刑律中的资产阶级刑法原则。因此,新刑律草案既反映了资本主义法律思想与封建法律思想的冲突,又表现了二者在一定程度上的妥协。这正是沈家本法律思想的具体表征。在他的思想言论中,经常是进步的倾向和保守的成分同时俱在,互相冲突。他虽然引进资本主义法律思想和原则,为改变固有的封建法系作出了贡献,但是他对封建旧律中礼教纲常的突破是有限的,对于封建法制的改革也是不彻底的。

沈家本故居在宣武区上斜街金井胡同1号。为宣武区重点保护文物。 故居是一座三进四层的院落,进门第一层为一座两层小楼。沈家本于1900年入京至1913年逝世一直住在这里,其许多著作都在这里完成。院中的前排小楼是沈家本于1905年筹资建成,题名为“枕碧搂”楼中曾藏书5万余卷。《枕碧楼偶存稿》《枕碧楼丛书》均是由此得名,他的书稿《沈寄先生遗书》为现代研究我国古代法律之必读文献。“枕碧楼”下有会客厅。

?明刑弼教什么意思?有什么典故?

人物生平 出身

舜因皋陶生于曲阜(一传为山西洪洞县皋陶村人),皋陶姓嬴(汉朝始误作偃姓),被大禹选为继承人,意外死亡,皋陶之子伯益继承之位。后来改李姓。约公元前2170年,皋陶卒,葬之于六(Lù),后代封地为皋城(今安徽六安市)。李唐皇朝认皋陶为李姓始祖,唐玄宗于天宝二年(公元743年)追封其为“德明皇帝”,即“***德明皇帝”,简称“唐德明帝”生于山东曲阜,亡于皋城(今安徽六安市)。

尧都平阳(今山西临汾)。高阳氏的皋陶与高辛氏的契、后稷共同辅佐尧、舜、禹,成为中国先秦史中一位深远影响的人物。其创刑、造狱,倡导明刑弼教以化万民的思想为四千多年来我国各个时期制定、完善、充实各项法律制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历史上被人们喻为“圣臣”。

在舜、禹时期任士师、大理官,负责氏族***的刑罚、监狱、法治,即司法长官。皋陶被聘任为掌握刑法的官后,又被禹选为继承人,并协助禹处理领导事务。皋陶在禹之前先死了,而未能继位。皋陶是与尧、舜、禹齐名的“上古四圣”之一,被奉为中国司法鼻祖。

立法

皋陶“明于五刑,以弼五教”,主张五刑处于***地位,对于有过激行为或者犯有罪行的人要先晓之以理,不听教化,再绳之以法。“五教”是: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意在教育人们懂得并恪守最基本的几种关系,使人们彼此亲睦,互相谦让,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以实现一个没有犯罪行为的和谐社会,达到长治久安的目的。所以,舜盛赞皋陶:“汝作土,明于五刑,以弼五教,期于予治。刑期于五刑,民协于中,时乃功,懋哉!”

皋陶法律思想具有如下几个特点:一是 德法结合 ,即道德与法律结合、德治与法治结合,“明于五刑,以弼五教”就说明了这个道理;二是 民本思想 ,即强调重民、爱民、惠民,关注民生,听取民意,“安民则惠,黎民怀之”“天聪明,自我民聪明”等即说明此理;三是 司法公正 ,公平公正是皋陶司法的终极目标,獬豸断狱的故事实质上是神化了皋陶铁面无私、秉公执法、断案如神的司法活动;四是 天人合一 ,皋陶所言“天秩有礼”“天命有德”“天讨有罪”等是告诫人们要遵循天道,自然之理。

晚年

皋陶帮助夏禹当上了中原华夏的大领袖。禹继帝位后,为了尊重禅让制度,推举皋陶当继承人,并让他全权处理政务。大禹继位后,江淮诸国对禹有不满情绪,他多次巡视江淮,宣讲大禹功绩:“身执耒锸,以为民先”,不畏艰险,吃苦耐劳,公而忘私,一心为民排除水患,使民安居乐业。终使淮夷畏威怀德,一致拥戴大禹。皋陶为开创华夏盛世立下赫赫功勋。但是,皋陶在禹帝死前就逝世了,传说活到106岁。皋陶的死,让禹又把帝位让给了伯益。

皋陶死后,葬于六,即今安徽六安市,这里古有皋陶墓,世人称之为公琴。

史籍记载

《虞书·皋陶谟》

《史记·楚世家》

《论衡》

《唐书·玄宗本纪》

《周礼·冬官考工记第六》

主要成就 制典

传说我国的第一部《狱典》就由皋陶制定,他把《狱典》刻在树皮上,呈给大禹,禹看后觉得很好,就让皋陶实施。

《狱典》归纳了***同伴就得服法而不在于用刑。

东汉《论衡·是应》有记载,汉代衙门里供奉皋陶像、饰獬豸图,后被传神话为“狱神”。

皋陶也是古六安国始祖,还是徐国国君的祖先,而且是古代东夷部落的首领之一。蓼国国君也有可能是皋陶的后裔。洪洞县甘亭镇士师村又名皋陶村,以皋陶的官称和名字同时命名村子,这种形式很少见。

“皋陶卒,葬之于六。禹封其少子于六,以奉其祀。”(《帝王世纪》)“繇,封之于皋,卒崩于皋。”(《钦定四科全书》)故六安古称皋城。皋陶墓收录于《中国名胜大辞典》。皋陶封地英、六,位于今六安、英山、金寨、霍山一带。皋陶后裔聚集于封地和舒城、潜山、庐江、巢县、霍邱、怀远、灵璧、泗县、凤台、亳县,广布于全国各地,江苏省盐城市现有皋姓2000多户。

皋陶英灵归宿之地的皋城子孙们,已把古皋城建设成现代化的城市,并重修了皋陶墓。我们祈盼皋陶陵园早日建成,高大的皋陶石雕像耸入青天,屹立在“天河”岸边,成为体现新皋城文化品位的标志性文化设施,向世人展现皖西皋陶文化的一道亮丽彩虹!

皋陶所创制的法律,极有逻辑,比如“五典五”“五刑五用”“五刑有服、五服三就、五流有度、五度三居”等;且言简意赅,比如“昏、墨、贼,杀”等。所谓良法,不仅要有好的内容,更要有好的逻辑;立法过程中,要注重内在逻辑,强调其概括性,使得法律疏而不失,简便易行。这正是皋陶在法律上的成功之道。皋陶所言立意高远,皋陶所行正大光明,言行高度统一,所以民才信服。

执法

他曾经被舜任命为掌管刑法的「理官」,以正直闻名天下。被奉为中国司法鼻祖。舜在任命禹担任司空,治水的时候,禹万分辞让,推荐稷、契和皋陶担任这一职位。但是舜还是把这一职位交给了禹。舜对皋陶说:“皋陶,蛮夷侵扰华夏,坏人为非作歹,你就担任司法官(士),处刑要让人信服,流放罪分为不同等级,而远近不同。只有公正明允,才能取得民众的信任。”皋陶做了尧帝的理官,被赐嬴姓。其子孙后裔中以官为氏的,称理氏,后逐渐演变成李氏,道家学说的创始人老子就自称姓李。

传说皋陶还使用一种叫獬豸的独角兽来决狱。獬豸类似羊,但只有一只角。据说它很有灵性,有分辨曲直、确认罪犯的本领。皋陶判决有疑时,便将这种神异的动物放出来,如果那人有罪,獬郢就会顶触,无罪则否。史书上说皋陶为大理,天下无虐刑、无冤狱,那些卑鄙的小人非常畏惧,纷纷逃离,至使天下太平。舜帝极为欣赏皋陶的成绩,他的后代被封于六,英等国。

文化

尧舜禹时期的重大政治措施大多是皋陶谋划的。皋陶从事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的全部活动中所体现的光辉思想和伟大业绩,形成了中国上古时期的文化体系,即皋陶文化。皋陶文化主导着华夏民族文化的发展,推动了社会文明的进步,奠定起国家产生的基础。

皋陶文化的内容主要是:兴"五教"。五教即"父义、母慈、兄友、弟共(恭)、子孝"。定"五礼"。五礼即"吉、凶、宾、军、嘉"。吉礼即祭祀之礼,凶礼乃丧礼,宾礼系部落与部落联盟之间、部落与部落之间以及与联盟之外的友好部落之间的聘享之礼,军礼为组织氏族、约束大众成军之礼,嘉礼为"饮食、男女"之礼。创"五刑"。五刑即"甲兵、斧钺、刀锯、钻笮、鞭扑"。甲兵,即对外来侵犯和内部叛乱的讨伐;斧钺,系军内之刑,属军法;刀锯,系***和重肉刑;钻笮,是轻肉刑;鞭扑,是对轻罪所施薄刑。皋陶在习惯法的基础上整合为"五刑",无疑是一大进步,创我国刑法之始。立"九德"。九德即宽而栗(秉性宽弘而有原则)、柔而立(性情温良而能立事)、愿而恭(质朴而能尊贤)、乱而敬(有才而能敬事)、扰而毅(谦和而有主见)、直而温(正直而不傲慢)、简而廉(具大略而能务实)、刚而塞(果敢而不鲁莽)、强而义(刚强而不任性违理)。皋陶制订的"九德",内涵包括人的秉赋、气质、品德、才干等许多方面,是目前所知的我国历史上最早考察、选拔公职人员的标准。亲"九族"。九族即部落联盟核心的亲属部落。部落联盟是一个松散组织,联盟的权威没有可靠力量作后盾是维持不下去的,所以亲"九族"亦是当时历史条件下一项重要的政治策略。

皋陶文化的核心是“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治国安邦之道。

历代史籍记载:“帝舜三年,命咎陶作刑”、“皋陶造狱而法律存”、“《夏书》曰:‘昏、墨、贼、杀’皋陶之刑也”;皋陶说:“天讨有罪,五刑五用哉”。由此可见,皋陶刑法是中国最早系统和制度化的刑法,是我国真正意义上的刑法开端。夏代的“禹刑”,商代的“汤刑”和西周的“九刑”或“吕刑”,都是从皋陶之刑发展而来。皋陶的“五刑”早于古巴比伦的《汉穆拉比法典》三四百年,因此皋陶被尊为中国的“司法始祖”。皋陶的法治思想为后世的法制起了典范作用。

他执法严谨,对过失犯罪者尽量宽恕,对故意犯罪或累犯不改者从严惩处,对罪疑者从轻处罚,在***的问题上更加谨慎,不伤无辜。他执法公正,“决狱明白”,“听狱制中”,“五刑五用”,乃至“天下无虐刑”,“天下无冤狱”。他注重教化,“明于五刑,以弼五教,期于予治,刑期于无刑”。主张以“法治”***“德治”,希望最终实现社会上没有犯罪行为的大治局面。

德政

从《史记》的《五帝本纪》《夏本纪》对皋陶言行的记载中,可以看出皋陶讲道德、勇于担当、公正无私的政治形象;其次,从《尚书·皋陶谟》中,还可看出皋陶以人为本、谦抑、正直无私、民本的形象;而从《荀子》《淮南子》《牟子理惑论》等,又可以见到皋陶铁面无私,不怒自威的理性法官形象;再从《后汉书》《提牢备考》亦可见皋陶作为狱神而存在;最后,在《左传》三处涉及皋陶的故事中,又可发现人们对皋陶的无上崇敬和怀念,主要是因为他以德服人,制律简明扼要,执法公平。

皋陶的首要政治主张是实行德政。皋陶认为实行德政的关键在于提高人的品德修养。强调君主、群臣的修身应由上而下,由己及人。提出为官者要具备三、六、九德。以三德要求于卿大夫,以六德要求于诸侯,以九德要求于天子。以道德处理政务,大臣们就会同德同心,就能使功成业就谋略实现。只有“知人善任”,举用德才兼备、勤政廉政的人,才能治理好国家,才能施恩惠于民。

民心之安,取决于君、臣之德。“皋陶迈种德,德,乃降。”皋陶墓东5华里处的“种德寺”, 就是后人为纪念皋陶教化民众播撒仁德***而兴建的古遗址。“好生之德,治于民心”。由于皋陶卖力推行德政,身体力行,使得天下太平,百姓安生,所以民众宾服他,归附他,怀念他。从而开创了“天下明德皆自虞舜始”的大好形势。唐代著名诗人皮日修在《咎繇碑》文中评价皋陶:“德齐于舜、禹,道超乎稷、启。”“帝禹立,而举皋陶荐之,且授政焉。”皋陶总揽朝政,谋划了一系列的有关社会制度、习俗、文化等全方位的革新方案:兴“五教”,定“五礼”,设“五服”,创“五刑”,亲“九族”,立“九德”。这些重大举措全都付诸实施,建立了社会正常秩序,加强了部落、部族间的联系和融洽,为国家的产生打下了基础。

皋陶的思想后来被孔子继承和发扬光大,创立了儒家理论学说,成为中国整个封建王朝治国基础理论。

作耜

皋陶作耒耜,为发展农业生产作出了巨大贡献。大禹治水,皋陶“功不在禹下。”《史记·殷本纪》引《汤浩》曰:“古禹、皋陶久劳于外,其有功乎民,民乃安。东为江,北为济,西为河,南为淮,四渎已修,万民乃有居。”皋陶佐禹治水,“令民皆则禹,不如言,刑从之。”利用法律手段确保治水工程的胜利完成。乃于怀远涂山举行了治服水患的庆功盛典:“会诸侯于涂山,执玉帛者万国。”淮夷的先民们不仅在农业方面先进于中原地区,而且在手工业中的制陶,生产工具的制造和金属冶炼技术等方面也处于领先地位。由于皋陶高明的谋划和鼎力辅佐,使尧舜禹时代出现了繁荣盛世,迈进了“早期国家阶段”。

随之,夏王朝就应运而生了。皋陶文化,是源于东夷的农耕和礼乐文化,涵盖亚洲许多国家和地区。皋陶制造的长鼓,以自己的名字命名为“皋鼓”。至今朝鲜仍有一种高脚鼓和小腰鼓,都是皋鼓之类。朝鲜也是东夷的一支,故亦有这种皋鼓。皋陶创制的古龠乐器,安徽省艺术研究所研究员刘正国经过多年研究论证,终于解开了古龠斜吹的千古之谜。刘正国的古龠乐器和吹奏技艺被国家批准为专利。2001年春,在香港大会堂音乐厅举行的“回响八千年”民间管乐音乐会,刘正国应邀担任客席独奏。他展示的古龠“斜吹”绝技,将自汉代失传了的皋陶古龠首次重现于大雅之堂。

轶事典故 出生传说(此为大业,非皋陶)

很久很久以前,帝尧时代(公元前21世纪),今洪洞县甘亭镇士师村(现名皋陶村),帝少昊之女女修正当华年。她相貌美丽,勤劳善良。有一天,像往常一样,天方熹微,她便早早地来到家门口一棵巨大的黄连木下,开始了一天的工作——纺线织布。纺呀、织呀,女修始终沉浸在劳动的愉快之中。突然从东方飞来了一只巨大的玄鸟,栖落在黄连木上,吸引着女修好奇的观看。只见这只大鸟在树颠上下腾飞,振动着闪着灵光的翅膀,引吭高歌,好像在和女修倾诉衷肠。女修也似乎听懂了玄鸟话语,不住地点头,脸上漾起幸福的光芒。

日上三杆,玄鸟终于安静了下来,浮在黄连木上,用尽气力,分娩下一颗巨大的鸟蛋。女修眼疾手快,稳稳地接在手中,捧在心上。此时,玄鸟腾空而起,绕着黄连木飞了三圈,然后高叫一声,恋恋不舍,又飞回了东方。

女修捧着玄鸟蛋,望着玄鸟飞去的地方,好久、好久 女修回到家中,和谁也没有说起早晨发生的事。她把玄鸟蛋小心翼翼地供放在案头上,然后焚香沐浴,一切准备停当,她又把玄鸟蛋捧在手中,口中念念有词,颂祷了一注香的时间后,她奋力张开绣嘴,艰难地将玄鸟蛋和壳吞下。

时间一天天过去,女修的肚子也一天天增大。家人问起女修,女修什么也不说,照常纺线织布,脸上始终漾着幸福的光芒。 时间过去了二百八十多天,女修感到腹中躁动异常,便焚香沐浴,静静地躺在床上,玄鸟又从东方飞来,栖落在黄连树上,上下盘旋,引吭高歌,守望着女修的闺房。

傍晚时分,一阵剧烈的腹痛后,女修诞下了一个健康的男孩,只是这个婴孩相貌奇特,脸色泛青,嘴巴突起,像鸟喙一般,家中人都以为此子是个怪物,只有女修心中有数。她站起身来,抱着血气盎然的孩子,对着黄连木上的玄鸟躬了三躬,玄鸟大叫了三声,然后振翅而飞。

女修为孩子起名为繇(yáo),字庭坚。她精心地教养着繇,使他成为一个学识渊博,善辨是非的人。

皋陶造狱

皋陶主张“罚弗其嗣,赏延于世,宥过无大,刑故无小,罚疑唯轻,功疑唯重。”这段话的意思是,一个人犯了罪,不应该株连他的后嗣子孙;如果赏功,就应该世代不遗。对于过失犯罪的,即使严重一点也应该从宽处理;对于故意犯罪,他们也要从严追究;对于犯罪事实有不清楚的,处断一定要从轻;对有功于国的人,虽事实有可疑处也应该从优赏赐。这段话真是精辟入里,这一闪耀着朴素的辩证法光辉的刑狱思想,对于今天的法律工作者来讲,也是有较高的参考价值的。

据说皋陶非常善理狱讼,当了士师后,遇上疑难的案子,就让神兽獬豸(独角兽)以角触不直者,独角兽顶了谁,谁就输了,官司。在皋陶的辅佐下,大禹把天下治理得井井有条,出现了一个道不拾遗、夜不闭户的太平盛世。因此禹决定把帝位传给皋陶,不料皋陶由于操劳过度,不幸过早地死去了。伟大的爱国诗人屈原在《离骚》中盛赞皋陶的功绩:“汤禹严而求合兮,挚咎繇而能调。”挚是伊尹,汤的贤相,咎繇即是皋陶。诗意是,成汤和夏禹都能和帮助自己治理天下的人相敬相合,伊尹和皋陶也能和他们的君主和衷共济。《孟子·滕文公上》中,也记载着大文豪孟轲的热情歌颂:“尧以不得舜为己忧,舜以不得禹、皋陶为已忧。”诗仙李白也赋诗讴歌:“何不令皋陶拥彗清八极,直上清天扫浮云。”希望皋陶复出,扫尽天下一切罪恶和不平。

由于皋陶治狱功绩很大,影响深远,自古以来的监狱,都把他奉为狱神,建庙造像,不论狱吏还是***,都要向他顶礼膜拜。《泊宅篇》中就记载着:“今州县狱皆立皋陶庙,以时祀之,盖自汉已然。”

獬豸决狱

传说皋陶使用一种叫獬豸的独角兽来决狱。这种獬豸有点像山羊,但它只有一只角。据说它有分辨曲直、确认罪犯的本领。皋陶判决有疑时,便将这种神异的动物放出来,如果那人有罪,獬豸就会顶触,无罪则否。史书上说皋陶为大理,天下无虐刑、无冤狱。

这一传说无法考证真***,但獬豸作为中国传统法律的象征受到历朝的推崇。史载春秋战国时期,獬豸冠在楚国成为时尚,秦代执法御史也戴着这种帽子。到了东汉时期,皋陶像与獬豸图成了衙门中不可缺少饰品,而獬豸冠则被冠以法冠之名,执法官也因此被称为獬豸,这种习尚一直延续下来。清朝时,监察御使和按察使等监察司法官员都一律戴獬豸冠,穿前后皆绣有獬豸图样的补服。所以一直以来,独角兽都被当作历代王朝刑法和监察机构的标识。

皋陶作刑

“皋陶作刑”就是指在虞舜时期,将黄帝以来(即父系社会建立以来)的原始刑法做了一次较为系统的修订,并在原来“象刑”的基础上,制订了劓、n、痢Ⅶ簟⒋蟊俚燃钢中谭#为以后的奴隶制五刑奠定了基础。此外,还以流刑作为五刑的“宥刑”,鞭刑作为官刑,扑作为教刑,金作为赎刑。

人物评价

“五帝、三王、皋陶、孔子,人之圣也。”(《论衡》)

皋陶是上古时期伟大的政治家、思想家、教育家,“上古四圣”之一,史学界公认的“司法鼻祖”。皋陶文化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瑰宝,是留给后人宝贵的精神文化遗产。皋陶思想是儒家学术思想的重要源头之一,其主体“法治”和“德治”与今天的“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有着历史渊源关系。

皋陶的主要功绩:制定刑法和教育,帮助尧舜禹推行“五刑”、“五教”。用独角兽獬豸治狱,坚持公正;刑教兼施,要求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使社会和谐,天下大治。虽然史学家评价皋陶时莫衷一是,但作为“中国法律鼻祖”的认识,却是出奇的一致。

皋陶,与尧、舜、禹同为“上古四圣”,是舜帝执政时期的士师,相当于国家司法长官。皋陶又是上古时期伟大的政治家、思想家、教育家,被史学界和司法界公认为“司法鼻祖”,他的“法治”、“德治”思想,与今天的“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有着历史渊源关系,皋陶文化中的司法活动与法律思想对中国古代法律文化有着重要影响。皋陶还被后人神话为狱神,他辅佐夏禹理政、治水和发展生产,并为融合夷夏和后来中华民族的形成作出巨大贡献。

相关争议 身世

实际上, 大业 与皋陶 并 不是 同一 个人 :史书中仅仅是说“皋陶之子孙被封于英、六”,并未说其子为伯益;历史上的益、伯益、伯夷也不是同一个人。

姓名

皋陶别名庭坚:

《左传·文公·文公十八年》载:“昔高阳氏有才子八人,苍舒、P病睢⒋罅佟唇怠⑼ゼ帷⒅偃荨⑹宕铮齐圣广渊,明允笃诚,天下之民谓之八恺。……以至于尧,尧不能举。舜臣尧,举八恺,使主后土”。

《左传·文公·文公五年》载:“冬,楚公子燮灭蓼,臧文仲闻六与蓼灭,曰:「皋陶庭坚不祀忽诸。德之不建,民之无援,哀哉!」”。

郑玄注《论语》云:“皋陶为士师,号曰庭坚。”

杜预曰「蓼与六皆咎繇後」

此蓼国为皋陶后代之封国,已被考古所验证。庭坚即皋陶之名,亦说明皋陶乃颛顼帝之后,非是伯益之父大业。

故乡

传说,皋陶出生于今天的山东省曲阜市。

家族关系 世系 <ol class="d48d6662ea7d27ed \&quot;custom_num" para-list="" list-paddingleft-1\"=""&gt;

华胥氏—伏羲(配女娲)—少典—黄帝—昌意—颛顼—大业—伯益—大廉—衍曾—衍祖—衍父—中衍—轩祖—轩父—戎胥轩—中—蜚廉—恶来—女防—旁皋—太己—大骆—秦非子(秦国首任国君)—秦侯—公伯—秦仲—秦庄公—……—秦始皇(嬴政)

华胥氏—伏羲(配女娲)—少典—黄帝—昌意—颛顼—大业—伯益—大廉—衍曾—衍祖—衍父—中衍—轩祖—轩父—戎胥轩—中—蜚廉—季胜—孟增—衡父—造父—渠父—安父—梁父—莒父—奄父—叔带(赵国始祖)—明祖—明父—公明—赵成子(赵衰)、赵夙

华胥氏—伏羲(配女娲)—少典—黄帝—昌意—颛顼—大业—伯益—若木(伯益次子)—昌曾—昌祖—昌父—费昌(费国始祖)

华胥氏—伏羲(配女娲)—少典—黄帝—昌意(黄帝次子)—颛顼—皋陶(李唐皇帝的始祖,也是天下李氏家族的得姓始祖,其子孙被封于英、六,此后世系不明)

后代

实际上, 大业 与皋陶 并 不是 同一 个人 :史书中仅仅是说“皋陶之子孙被封于英、六”,并未说其子为伯益;历史上的益、伯益、伯夷也不是同一个人。伯益应该是大业之子。

古籍记载皋陶生三子,长子伯益(伯翳)能驯鸟兽,事虞,食于嬴(山东省莱芜市);次仲甄,事夏,封六(安徽省六安市);次封偃,(山东曲阜西)偃后俱食于楚。皋陶卒后其长子伯益封于少昊之墟,成为诸嬴之祖,后世威震四海的秦始皇嬴政乃皋陶长子伯益之后,皋陶长子伯益原是舜的畜马官,因养马有功被赐于“嬴”姓,周孝王时,伯益之后又营养牲口被封“秦邑”,号称“秦嬴”。伯益后裔造父。周缪王时造文取骥之乘匹献缪王,王使造父御,攻徐偃王,破之。仍赐造父以赵城,由此为赵氏,赵城(山西洪洞县赵城镇),古造父之邑,赵姓始祖。次子,事夏,后封于六安。而英、六等姓为皋陶少子后;嬴姓和舒、徐、阮、江、黄、李、梁、赵、萧、费、莒等氏均为皋陶后裔。

后来禹又举荐皋陶的长子伯益为继承人。禹根据皋陶的品德和功劳而举他为继承人,并授政于他。但皋陶未继位即去世,禹便举荐其长子伯益为继承人,也授政于伯益,又封伯益与帝舜之女所生的儿子玄仲领江地(意思是凡有江水流经的地域皆为玄仲封地),还把费、英、六、偃等一带封给皋陶其他后裔;玄仲的江国和费、英、六、徐等方国形成庞大的嬴姓方国群,直到春秋时还大部分存在,后多为楚国所灭,秦楚因此成为世仇,在秦始皇统一六国前,楚国成为被秦国攻略最多的国家。唐玄宗以李氏始祖皋陶为荣,于天宝二年(公元743年)追封其为“德明皇帝”。

后代分称为皋陶氏、皋氏、陶氏、李氏、阮式等,皋陶是这些姓氏的得姓始祖。今六安城东有皋陶墓,夏、商、西周到春秋战国时的秦国、赵国、江国、黄国、徐国、费国、偃国、英国、六安国、萧国、阮国、梁国、莒国等嬴姓诸侯国的贵族都是皋陶的后人。

人物陵墓

皋陶的墓冢遗存至今,在今安徽省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皖西大道北侧。

据《吕氏春秋通诠·审分览·君守》载:“今六安城东有皋陶墓”。皋陶墓位于六安城东7.5公里、六安至合肥公路北侧15米处,东北35米处为皋陶祠旧址。皋陶被孔子列为上古“四圣”之一,《史记·索隐》载:“六安国六安,咎后偃姓所封国”,故六安有皋城之称。皋陶墓为圆形土冢,周长***米,高6.2米,墓顶平面直径4米,上有黄连木一棵,形同华盖,墓前有清同治年(1869年)安徽布政使吴坤修手书“古皋陶墓”碑刻一块,碑高1.82米,宽0.92米。1981年公布为六安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同年被上海辞书出版社收入《中国名胜大辞典》。

典故出处:《尚书 大禹漠》:「汝作士,明于五刑,以弼五教,期于予治。」 成语意思:弼:***。用刑法晓喻人民,使人们都知法、畏法而守法,以达到教化所不能收到的效果。 成语注音:ㄇㄧㄥˊ ㄒㄧㄥˊ ㄅㄧˋ ㄐㄧㄠˋ 通用拼音:ming xing bi jiao 拼音简写:MXBJ 使用频率:生僻成语 成语字数:四字成语 感 *** 彩:中性成语 成语用法:明刑弼教,联合式;作谓语;含褒义。 成语结构:联合式成语 英语翻译:integrate punishment with education 成语例句:明刑弼教,道尊老氏。(唐 张说《起义堂颂》)